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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正义》·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

尚书正义 佚名 著


  梓材告康叔以为政之道,亦如梓人治材。○梓音子,本亦作杼,马云:“古作梓字。治木器曰梓,治土器曰陶,治金器曰冶。”

  [疏]传“告康”至“治材”正义曰: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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