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宝典
当前位置:汉程网 >国学 >尚书正义 >查看详情

《尚书正义》·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

尚书正义 佚名 著


  酒诰康叔监殷民。殷民化纣嗜酒,故以戒酒诰。○嗜,巿志反。

  [疏]传“康叔”至“酒诰”正义曰:以《梓材》云“若兹监”,故云“康叔监殷民”也。郑以为“连属之监,则为牧而言”,然康叔时实为牧,而所戒为居殷墟,化纣馀民,不主於牧;下篇云“监”,“监”亦指为君言之也,明“监”即国君监一国。故此言“监殷民”,不言“监一州”,若大宰之建牧立监也。

  王若曰:“明大命
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

四库全书

更多>

国学汉语

  • 字典
  • 康熙字词
  • 说文解字
  • 词典
  • 成语
  • 小说
  • 名著
  • 故事
  • 谜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