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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正义》·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

唐朝 尚书正义 孔颖达 著
简体

召公既相宅,周公往营成周,使来告卜,召公先相宅卜之,周公自后至,经营作之,遣使以所卜吉兆逆告成王。○相,息亮反,注及下同。使,所吏反,注“遣使”同。作《洛诰》。

洛诰既成洛邑,将致政成王,告以居洛之义。

[疏]“召公”至“洛诰”正义曰:序自上下相顾为文,上篇序云“召公先相宅”,此承其下,故云“召公既相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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