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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正义》·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

汉朝 尚书正义 孔安国 著

太康失邦,启子也。盘于游田,不恤民事,为羿所逐,不得反国。昆弟五人须于洛汭,作《五子之歌》。太康五弟与其母待太康于洛水之北,怨其不反,故作歌。○五子名字,书传无闻,仲康盖其一也。○须,马云:“止也。”汭,如锐反,本又作内,音同。

  [疏]“太康”至“之歌”○正义曰:启子太康,以游畋弃民,为羿所逐,失其邦国。其未失国之前,畋于洛水之表,太康之弟,更有昆弟五人,从太康畋猎,与其母待太康于洛水之北。太康为羿所距,不得反国,其弟五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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