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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正义》·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

汉朝 尚书正义 孔安国 著
简体

周公既没,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,成王重周公所营,故命君陈分居,正东郊成周之邑里官司。作《君陈》。作书命之。

君陈臣名也,因以名篇。○郑注《礼记》云:“周公之子。”

王若曰:“君陈,惟尔令德孝恭。言其有令德,善事父母,行己以恭。惟孝,友于兄弟,克施有政。言善父母者必友于兄弟,能施有政令。命汝尹兹东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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