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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聊斋志异》·卷十 张鸿渐

清朝 聊斋志异 蒲松龄 著
简体

张鸿渐,水平人。年十八为郡名士。时卢龙令赵某贪暴,人民共苦之。有范生被杖毙,同学忿其冤,将鸣部院,求张为刀笔之词,约其共事。张许之。妻方氏美而贤,闻其谋,谏曰:“大凡秀才作事,可以共胜,而不可以共败:胜则人人贪天功,一败则纷然瓦解,不能成聚。今势力世界,曲直难以理定;君又孤,脱有翻覆,急难者谁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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