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卷十三] 两感证五条
素问曰。人之伤于寒也。则为病热。热虽甚不死。其两感于寒而病者。必不免于死。
又曰。两感于寒者。病一日。则巨阳与少阴俱病。则头痛口干。
烦满而渴。二日。则阳明与太阴俱病。则腹满身热。不饮食。谵语。三日。少阳与厥阴俱病。则耳聋囊缩而厥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六日死。
病源曰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则六日而死。其义甚明。
问曰。素问言不知人。六日死。又言三日其气乃尽。何也。雍曰。
两感之病。表里俱传。三日而六经竟。虽竟而气未绝。故经竟之后。
又三日。其气乃绝。其言三日者。谓三日而阳明之气方尽故也。言六日者。通传经之日也。传经三日。气尽故言六日。何以明之。三日经竟之时。五脏已伤。六腑不通。营卫不行。如是之后。又三日。气尽乃死。帝以疑而问之。而岐伯告以阳明气血盛不知人。三日而后死也。
经既曰如是之后。则是传六经竟之后也。又曰不知人。三日。则是阳明未绝之时也。经竟甚明。而或者谓其传六经而后死。夫能再传。则不死矣。本以邪气传至少阳欲传太阴之间。而太阴已先与阳明同受邪气。不能更受后来再传之邪。虽太阴复欲以邪传之三阳。而三阳邪气亦皆满。亦不更尔容受。两邪相拒。六经皆满。俱不能流注传泄。是以六腑不通。营卫不行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以待阳明之气尽而后死矣。阳明。胃经也。胃为血气之海。朝夕灌注营卫六腑十二经者。皆胃之气血也。诸经虽绝。独阳明气血未尽。故又三日而后死也。六日死。三日死。只是两感一证。或者谓再传为六日死。邪气直入阳明。为三日死。遂分两证。此说甚误。未通经意。又不当改经血气盛为邪气盛。仍有血气随邪而尽之说。皆失也。反复读经。当自得之。庞氏曰。两感之疾。素问无脉候。今详之。凡脉沉者。皆属阴也。
一日脉当沉而大。沉者。少阴也。大者。太阳也。二日脉当沉而长。三日脉当沉而弦。乃以合表里之脉。沉长弦皆隐于沉大也。凡三阴无合病。惟三阳有合病。今三阳与三阴合病。故其脉似沉紧而大。似沉实而长。亦类革至之死脉也。
王仲弓监丞曰。本论言两感俱作。治有先后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近时张翊云。论有伤寒。医下之。利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
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。急当救表。今可根据仿而治。既云治有先后。则宜先救里。内才温则可医。然救表亦不可缓也。朱氏曰。内尤为急也。雍曰。救里药用四逆。救表药用桂枝汤。此法出于不得已。犹愈于束手待毙矣。仲景曰。救里药用四逆。救表药用桂枝汤。更看临时寒热多少参订之。幸有表里一轻者。则急治其重者也。然其治大宜速。过三日。则水浆不入。虽有药不纳已。张亦未悟此也。
两感论曰。病患有不治之证。古人不复论方药者。立论固可如此。医家亦可如此。而人有父兄母弟至亲。不幸遇疾如此。能坐视不思拯援万死一生之术哉。孙真人论。精神困者。病久不瘥。欲死者。
但与药救之。十人中或瘥三四。以是言。则人虽有不治之病。其气未绝之间。亦无不服药待尽之理。今观两感之证。以阴阳之经。邪气皆满。不相来往传注。故为必死之候。乘其三日内邪气未满。营卫可通之时。早为疗治。尚或不死。若六经邪气三日既满。则水浆不入。汤药何缘可纳。势须于初觉之时急治之。然初感之日。谁能断然不疑。
知其为两感。拟议之间。已不及矣。是以必至于死也。雍谓汤药至此。不如针灸。汤药虽可内攻。而内攻未必至。虽至而药病方有胜负。针艾可以外泄。随其轻重。必有泄而出者。昔虢太子之死。扁鹊治之。盖外泄之术也。方其厥气上行。绝阳破阴。有甚于两感不知人之证。扁鹊以为阳脉下坠。阴脉上争。令气闭而不通。夫厥气。亦邪气也。阳脉阴脉者。即阳经阴经也。阳脉下坠。犹传之阳也。阴脉上争。相搏而不能受也。气闭不通。以阴阳俱邪实。故不通。不通则水浆不入矣。越人于是不施汤剂。而遽用针石。外取三阳五会。有间。
太子苏。是知汤不能达于外。而针尚可泄于外也。既苏而得为五分之熨以逐余邪。邪去然后得服汤药。二旬而复故。倘使汤先。必不能得入。何缘有复苏之理。今两感之邪。与尸厥之邪。其暴杀人一也。
诚能效越人先针后汤之术。取之三阳。使三阳气缓。然后灼三阴之会以泄其邪。邪气未尽。方以汤攻。使无所逃。既尽。则以汤养之。虽生死未可必。而其为治。有所据而不谬矣。故愚意欲先取昆仑委中。
乃去其血以泄太阳。次取三里以泄阳明。后取邱墟阳陵泉。以泄少阳。三阳气既缓。急灸三阴交穴。以泄三阴之邪。此穴亦难取。或上下左右少差即能中。一阴二阴不中。必三阴俱中。仍须审度。再分灸之。上阴陵泉可泄太阴。太溪可泄少阴。大敦可泄厥阴。炷如麦粒。缓缓灸之。徐泄其气。不必以多为贵也。虽其如此。亦不可以不灸三阴交。先并泄之。然后分得阴阳。得阴阳缓。乃可服汤。泄不患多。治不厌速。盖有三日之期。不可待也。所以不敢用熨者。必为火邪。故惟用汤。二者。皆阴气闭不通之疾。大略相似。而其为寒热则异也。以是思之。则三阴合病之中。脉有负者。亦宜灸刺以治之。且如阳明少阳合病。其脉负者。少阳木气盛也。泻邱墟阳陵泉。则少阳木气不得不平。补三里。则阳明之土。不得不旺。或不精补泻者。第以刺为泻。灸为补。古人皆有是法。如是。则虽死亦有可生理。所谓十中三四愈者。未必不如孙氏之言也。虽然。天下之事。固有大小同异。而其理一也。昔洪水横流。泛滥于中国。禹决九州。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。愚因诵此。而得通病有外泄之理。使早得而熟之。则越人氏之学。何难至之。颜渊曰。舜何人也。予何人也。有为者亦若是。况卢扁乎。惜余得之暮年。所用之小也。然亦不敢不告诸来者。故备言之。
[卷十三] 阴阳交十一条
素问三十三篇曰。有温病者。汗出辄复热。而脉躁疾。不为汗衰。狂言。不能食。岐伯曰。病名阴阳交。交者死也。人所以汗出者。
皆生于谷。谷生于精。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。是邪却而精胜也。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。复热者。邪气也。汗者。精气也。今汗出而辄复发热者。是邪胜也。不能食者。精无俾也。汗而热留者。其寿可立而倾也。
又曰。热论曰。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。今脉不与汗相应。此不胜其病也。其死明矣。狂言者。是失志。失志者。死。今见三死。不见一生。虽愈。必死也。雍曰。汗出辄复热。一死。脉尚盛。二死。狂言失志。三死也。
灵枢二十三篇曰。热病已得汗。而脉尚躁盛者。此阴脉之极也。
死。其得汗而脉静者。生。雍曰。此二证。脉经皆以为阴阳交。疑以得汗者为交。不得汗者非交也。
又曰。热病已得汗。而脉尚躁。且复热。勿肤刺。喘甚者死。
脉经曰。热病。阴阳交者死。
又曰。热病。烦已而汗。脉当静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已得汗。脉反躁盛者。是阴阳交。死。复得汗。脉静者。生。
又曰。热病阴阳交者。热烦心躁。太阴寸口脉两部尚躁盛。是阴阳交。死。得汗脉静者。生。雍曰。以上二证。与前同。灵枢不言阴阳交。此言阴阳交为异。脉经所载皆古书。此二证莫知所出也。
又曰。热病。阳进阴退。头独汗出者。死。阴进阳退。腰以下至足汗出者。死。阴阳俱进。汗出已。热如故。亦死。阴阳俱退。汗出已。寒不止。鼻口气冷。亦死。以上十证。并见脉经阴阳交部。
又曰。热病所谓并阴者。热病已汗。因得泄。是谓并阴。故治。
(一作活)又曰。热病所谓并阳者。热病已得汗。脉尚躁盛。火热汗出。虽不汗出。若衄(庞氏云和而衄)者。是谓并阳。故治。雍曰。并阴阳二证。诸书无所见。亦类阴阳交。故脉经继之于其后。
阴阳交论曰。伤寒两感阴阳交二证。皆出于素问。仲景发明两感。而不及阴阳交。王叔和载阴阳交。而不及两感。后世因仲景而明两感之证。独阴阳交多所未解。予考阴阳交之证。大抵伤寒脉不为汗解者。皆阴阳交也。何以不为汗解。曰。独阴独阳之病。一汗则解。
阴兼阳阳兼阴之病。一汗不能解。盖汗解其阴。阳脉不得退。汗解其阳。阴脉不得退。此所以不为汗衰也。然则阴兼阳阳兼阴者。何病也。余悉索之。则两感之证似之。一日太阳与少阴俱病。二日阳明与太阴俱病。皆阴兼阳。阳兼阴也。阴阳相兼而病。故其病名曰交。是以太阳汗解。而少阴未得解。阳明汗解。而太阴未得解者。岂非因其相交而不为汗衰乎。观二证之言。初若不相同。合二证阴阳之理。则无异也。故素问言两感。本非病名。至阴阳交。则曰病名阴阳交。盖两感言其始感。阴阳交者。着其名也。故阴阳交之证。有曰复得汗。
脉静者生。是邪气再出而复生也。仲景亦曰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
岂非再乎。故遇斯病者。当参二证而治之。然则仲景发明两感。而不及阴阳交。叔和载阴阳交而不言两感。意岂异乎。更俟贤哲明之。
[卷十三] 三阳合病十五条
庞氏曰。凡三阴无合病。惟三阳有合病十四证。其三阴三阳相并而病者。即两感是也。雍曰。合病十四证。已见三阳经。今重列于下。非惟便于检按。亦相附参考易明。庶无瘥矣。
仲景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不下利。但呕者。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宜麻黄汤。
仲景问曰。何缘得阳明病。答曰。太阳病。若发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亡其津液。胃中干燥。因转属阳明。不更衣。大便难者。此阳明病也。雍曰。无太阳证者。宜调胃承气汤。凡转属之法。与合病微不同。
且如太阳阳明合病。必须解两经之邪。故仲景不舍葛根麻黄二汤。
若转属阳明。可以少俟太阳证衰。即以调胃承气汤专攻阳明。一举而两得之。盖太阳为既往。则当日衰。阳明为方来。则当日盛故也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证罢。但发潮热。手足汗出。大便难而谵语者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朱氏曰。若太阳证不罢。不可下。
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小发其汗。雍曰。若太阳不罢者。宜少俟一日。又不罢。则根据朱氏法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
如此。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阳气怫郁在表。当解之熏之。
(一作蒸)若发汗不彻。不足言。阳气怫郁不得越。当汗不汗。其人躁烦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气。但坐。
以汗出不彻故也。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。以脉涩故知之。雍曰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
问曰。太阳阳明合病并病。二者之证。何以别之。朱氏曰。脉浮大而长。头疼腰痛。肌热鼻干目疼者。合病也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者。并病也。雍曰。合病。脉浮大而长者。未必恶寒。其脉浮紧而长。无汗者。当恶寒也。皆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有下症者。自宜前法。
仲景曰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头项强痛。或眩冒。时如结胸。心下痞硬者。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。慎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脉弦。五六日。谵语不止。刺期门。雍曰。仲景言少阳不可发汗。故并病亦不可汗也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当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雍曰。仲景曰。太阳病转入少阳。脉沉迟者。与小柴胡汤。庞氏曰。脉紧者。小柴胡汤。少加牡蛎。大抵少阳多宜和解。故宜小柴胡汤。太阳和解。亦宜用之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太阳病不解。转入少阳者。胁下硬满。干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。尚未可吐下。脉沉紧者。与小柴胡汤。庞氏曰。
脉紧者。小柴胡加桂枝。胁下硬满。加牡蛎。
又曰。阳明少阳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脉不负者顺也。负者失也。互相克贼。名为负也。雍曰。宜理中汤。下利而厥者。宜四逆汤。其脉不弦者。为顺。脉弦者。阳明土负也。急泻邱墟阳陵泉。以泄少阳木。急灸三里。以补阳明土也。
仲景曰。三阳合病。腹满身重。难以转侧。口不仁。面垢。谵语。
下之。则额上生汗。手足厥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汤主之。
又曰。三阳合病。脉浮大。上关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则汗。庞氏曰。不言弦者。隐于长大也。常氏云。可桂枝柴胡各半汤。雍曰。即柴胡桂枝汤也。
问曰。仲景言本太阳病。因医下之。腹满时痛。转属太阴者。此为两感乎。为合病乎。雍曰。非也。合病虽亦有转属者。要之两阳俱作也。两感则表里阴阳俱病矣。难经曰。人之有尺。犹木之有根。枝叶虽枯槁。根本将自生。两感则根叶皆将枯。无自而生矣。合病太阳太阴。虽名一阴一阳。而实非相为表里之经。互相有生救。谓如太阳虽病。而少阴不受病。太阴虽病。而阳明不受病。正类枝叶虽枯槁。
根本自生之象。是以不为两感。况本非邪气传注。医误下之。移太阳之疾。入于太阴。非两经俱作之证甚明。是以仲景用桂枝加芍药汤、桂枝加大黄汤也。
[卷十三] 结胸二十二条
雍曰。结胸。痞气。阳毒。阴毒。狐惑。百合六证。虽有见于前证中者。而庞氏皆以其异证。故别列于后。今根据庞氏之法。益以斑黄血衄证。为十证。
仲景曰。问病有结胸。有脏结。其状何如。曰。按之痛。寸脉浮。
关脉沉。名曰结胸。庞氏曰。寸口脉浮。关上尺中皆沉。或沉紧。
又曰。何为脏结。答曰。如结胸状。饮食如故。时时下利。寸脉浮。关脉小细沉紧。名曰脏结。舌上白苔滑者。难治。常氏云。可刺关元。在脐下。
又曰。脏结无阳证。不往来寒热。(一云寒而不热)其人反静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常氏云。可刺关元穴。
又曰。病患胁下素有痞。连在脐旁。痛引小腹。入阴筋者。此名脏结。死。常氏云。可刺大赫。在腹部第二行。
又曰。发病于阳。而反下之。热入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因作痞也。所以成结胸者。此下之太早故也。朱氏曰。伤寒本无结胸。以其热下之早。热气乘虚而入。痞结不散。变成结胸。王仲弓曰。杜壬云。伤寒在表误下者。宜急频与理中汤丸。更加人参。多得解。不作结胸。若大腹转损发厥者。愚与四逆汤便安。若胃中虽和。
而病不退。候再有里证再下之。朱氏云。以前来下汤未是故也。
又曰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。此为结胸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但满而不痛者。此为痞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结胸证。其脉浮大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则死。朱氏云。尚宜发汗也。脉浮是表证。兼以小柴胡汤等先发表。表证罢。后以结胸药下之。常氏云。用巴豆黄连饼子。封脐中灸之。即诸方中所谓圣饼子灸法也。
又曰。结胸证悉具。烦躁者亦死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而动数。浮则为风。数则为热。动则为痛。数则为虚。头痛发热。微盗汗出。而反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医反下之。动数变迟。膈内拒痛。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短气烦躁。心中懊。阳气内陷。心下因硬。则为结胸。大陷胸汤主之。雍曰。此即病发于阳而反下之之证也。若不结胸。但头汗出。余处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身必发黄者。可茵陈蒿汤。雍曰。若单服茵陈浓汁。调五苓散。亦可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结胸热实。脉沉而紧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
大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十余日。热结在里。往来寒热者。与大柴胡汤。但结胸。无大热者。此为水结在胸膈也。但头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雍曰。可下证中。自但结胸下。分别为二证。故用二药不同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重发汗。而复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
日晡所小有潮热。(一云日晡所发心胸大烦)从心下至少腹。硬满而痛者。大陷胸汤。或以大陷胸丸下之。
又曰。小结胸证。正在心下。按之则痛。脉浮滑者。小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二三日。不得卧。但欲起。心下必结。脉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。反下之。若利止。必作结胸。未止者。四日复下之。此作协热利也。常氏云。脉微弱有寒者。可增损理中丸。作结胸者。大小陷胸汤。协热利者。白头翁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后。其脉数促。(一作纵)不结胸者。此为欲解也。脉浮者。必结胸。(常氏云可增损理中丸)脉紧者。必咽痛。(常氏云可桔梗甘草汤)脉弦者。必两胁拘急。(常氏云可小柴胡汤)脉细数者。头痛未止。(常氏云可葱须汤)脉沉紧者。必欲呕。(常氏云可七物黄连汤)脉沉滑者。协热利。(常氏云可白头翁汤)脉浮滑者。
必下血。(常氏云可柏皮汤)又曰。病在阳。应以汗解之。反以冷水灌之之。其热被却不得去。弥更益烦。肉上粟起。意欲饮水。反不渴者。服文蛤散。若不瘥者。与五苓散。寒实结胸。无热证者。与三物小陷胸汤。白散亦可服。
庞氏云。无热证者。与三物白散。(小陷胸汤非也)愚以为热者。小陷胸汤。寒者。三物白散。
又曰。结胸者。项亦强。如柔状。下之则和。庞氏云。宜服大陷胸汤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结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浆不下。其人心烦。常氏云。可半夏生姜二泻心汤。
活人书云。西晋崔行功云。伤寒。结胸欲绝。心膈高起。手不得近。大小陷胸皆不瘥者。此是下后虚逆。气已不理。而毒复上攻。气毒相搏。结于胸中。当用枳实理中丸先理其气。次疗诸疾。古今用之如神。应手而愈。今常氏谓增损理中丸。即是也。庞氏曰。近世治结胸。多用针头丸。用硫黄阳起石者。若病热毒甚者。必死。惟治冷结寒实耳。
活人书云。结胸三种。有大结胸。不按而痛。胸连腹坚硬。大陷胸汤主之。有小结胸。接之心下痛。小陷胸汤主之。有水结胸。在膈间。亦名结胸。小半夏加茯苓汤、小柴胡去枣加牡蛎汤主之。又有寒热二证。有热实结胸者。胸中烦躁。心内懊。舌上燥渴。脉沉滑者。
皆热证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有寒实结胸。无热证者。三物白散。枳实理中丸主之。
王仲弓曰。治结胸。当用小陷胸汤。甚佳。大陷胸汤太峻。如不得已。则用大陷胸汤丸。脉浮者。不得用大陷胸丸。宜用小陷胸、枳实理中丸。结胸。用黄连巴豆灸法。得解。心下痞硬。宜旋覆代赭汤。
若外尚未解。胸满胁痛者。宜小柴胡汤。雍曰。凡用仲景药。皆当准此为式。盖今古不同。病患血气不能胜药力。医工不能精于诊视。非古人比。故用药可不及。不可太过。如脉浮者。尤宜从朱氏用发表药。表证罢。以结胸药治之。
[卷十三] 心下痞二十五条
仲景曰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因作痞也。庞氏曰。发热恶寒。为发于阳。误下。则为结胸。无热恶寒。为发于阴。误下。则为痞。朱氏曰。伤寒本无痞。因身冷。医反下之。遂成痞。枳实理中丸最良。
又曰。心下满而硬痛者。为结胸。但满而不痛。名为痞。宜半夏泻心汤。朱氏曰。此汤药盖本理中。又参黄芩汤也。审知是痞。先用桔梗枳壳汤尤妙。缘桔梗枳壳行气下膈。故先之。庞氏曰。设使下后。津液入里。胃虚上逆。寒结在心下。故宜用辛甘发散之。今用半夏以下气。用苦以去湿。兼通心气。又甘草力大。使干姜黄连不能相恶。此用半夏泻心汤之意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气痞耳。常氏云。可小陷胸汤、生姜泻心汤。雍曰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其脉关上浮者。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。
庞氏曰。寒湿迫心气不行。欲作热也。朱氏曰。结胸与痞。关脉皆须沉。若关浮则热结。故以三黄泻心也。
又曰。心下痞。而复恶寒汗出者。附子泻心汤主之。(大黄黄连泻心汤内加附子)又曰。本以下之故。心下痞。与泻心汤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烦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(一云。忍之一日乃愈。)又曰。伤寒汗出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胁下有水气。腹中雷鸣下利者。生姜泻心汤主之。庞氏云。胃中不和。为少阳本气所制。故用生姜之辛味也。(本字当作木字)又曰。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。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。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故使硬也。甘草泻心汤主之。庞氏云。胃虚。故加甘味。
又曰。伤寒服汤药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泻心汤已。复以他药下之。利不止。医以理中与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。复利不止。当利其小便。庞氏云。五苓散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大下后。复发汗。心下痞。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当先解表。表解。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汤。攻痞。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庞氏曰。前加附子。是汗出多而恶寒。表将解而里结未除也。此证是发汗无汗而恶寒。故先须解表也。朱氏曰。结胸与痞。表未解者。不可攻也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呕吐而下利者。大柴胡汤主之。庞氏云。汗出呕吐下利。是胃中津液燥。里有结实。非胃虚也。故大柴胡汤下之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旋覆代赭石汤主之。朱氏曰。有旋覆代赭汤证。其人或咳逆气虚。先服四逆汤。胃寒。先服理中丸。次服此汤良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除。而数下之。遂协热而利。利下不止。心下痞硬。表里不解者。桂枝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吐下后。发汗。虚烦。脉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胁下痛。气上冲咽喉。眩冒。经脉动惕者。久而成痿。常氏云。可服茯苓甘草白术生姜汤、振痿汤。(此汤未见方。恐是误写。)又曰。太阳中风。下利呕逆。表解者。乃可攻之。其人汗出。
发作有时。头痛。心下痞硬。满引胁下痛。干呕短气。汗出不恶寒者。
此表解里未和也。十枣汤主之。朱氏曰。此汤尤难用。须是表证罢。
身凉不恶寒者。乃可用。若表未解者。切不可用也。雍曰。十枣汤乃攻里大峻药也。非和里药也。设或误用。杀人过于承气。常氏言。此证传写之误。故朱氏亦畏而戒之。宜代用槟榔散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医发汗。遂发热恶寒。因复下之。心下痞。表里俱虚。阴阳气并竭。无阳则阴独。复加烧针。因胸烦。面色青黄。肤者。难治。今色微黄。手足温者。易愈。常氏云。痞者。可生姜泻心汤。
发热恶寒。可小柴胡汤。火逆。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
又曰。病如桂枝证。头不痛。项不强。寸脉微浮。胸中痞硬。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。此为胸有寒也。当吐之。宜瓜蒂散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当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雍曰。其详见并病中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。汗出。复恶寒。不呕吐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医下之也。常氏云。可生姜半夏二泻心汤。雍曰。此证汗出。发热恶寒。表证不罢。宜先服柴胡桂枝汤。次服枳实理中丸。
又曰。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心下结硬。常氏云。可增损理中丸、桂枝加芍药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心下硬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遂利不止者。死。
常氏云。可半夏泻心汤也。已攻而利者。四逆汤。
又曰。脉双弦而迟者。必心下硬。脉大而紧者。阳中有阴也。可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活人书曰。已痞。服泻心汤不愈。然后可用陷胸汤下之。
又曰。外证未解。而心下妨闷者。非痞也。谓之支结。柴胡桂枝汤主之。胁胸满。微结。小柴胡加干姜牡蛎汤主之。
王仲弓曰。生姜泻心半夏泻心二阳和平。宜常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