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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内经博议》·卷之三 述病部上

内经博议 佚名 著

[卷之三] 述病部上

  古人察病之源。推病之自。审病之确。莫过内经。后世务为支离。故昧厥所由。而不能知阴阳脏腑之所以然。今聚内经十六卷之文。总其散见。合而述之为病情八章。使后学得所指归焉。

  [卷之三\述病部上] 阴阳第一

  病之大纲。不外阴阳。阳卫外者也。阳不密则不能卫外而为固。故风寒六淫之邪得以入之。入之则外感之诸症生焉。

  阴为阳守者也。阴弗营则不能宅阳以藏神。故内伤神志筋骨之病居之。居之则内伤脏气之有余不足种种兴焉。识病必先辨阴阳。阴阳辨而后能察病矣。

  所谓阳者。欲如运枢。运枢者。开和调而不凝滞也。若起居如惊。则自致烦扰。而神气乃浮矣。浮则神内散而出。

  邪外伺而入。于是有因寒因湿因暑因气之外感。内经先举此四端。而一切外感六淫之邪俱可知也。因于寒者。则为病热。

  故体若燔炭。必汗以散之。是以外感风寒。必以发表为第一义。盖以风寒之入。始于牢持卫气而不得散。若不发其汗。

  势且从而犯内也。因暑则别。人伤火热之邪矣。火热入则直入脏腑。而劫心劫肺劫胃。故烦汗喘渴四症。一齐俱见。静则多言者。心主言。心不胜外火。而神不举。故静失其守而多言也。因湿者。湿既从表。先犯太阳。故首如裹。既而入内。必郁于阳明。阳明郁则不能行太阴之气于三阳三阴。此必先病筋膜。故大筋缓短。小筋弛长。为拘为痿之症生矣。

  若夫因气。气固非外至也。然以内之阳气不能振其纲。则将纽解而失其维。是以四维相代为用。所谓左枝而右梧也。四维如是。内气之馁败可知矣。夫外感之起。千条万绪而内经先揭此四端者。盖以明阳不卫外。遂有外感之患也。

  苍天之气清静。顺之则阳气固。若阳不固。不止易于外感。而亦已内伤。故曰阳气者。烦劳则张。精绝。张者如弓之张。精绝者。阴精之绝也。弓矢张则干强筋疲。弓之体必脱。阳之烦劳而张象之。故精绝也。夫阳欲固以卫外。乃以烦劳敝之。阴之起亟者。将何以副。故既失其所以固阳之道。则辟积于夏矣。辟。偏也。阳扰阴亏。已成偏热。故至夏益甚。所谓甚者。五心烦热。如煎如熬。此孤阳外浮而真气内夺也。故曰煎厥。如是则肝血不荣而为目盲。肾精不致而为耳闭。身若坏都。散解而不可凭借。凡此者阳张而至败。斯阴绝而失守也。

  阳气者。喜气也。和气也。好和而恶奸。若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。使人薄厥。大怒者。阳之厉气也。肝寒主之。

  其横溢之至。能使十二官失职。气窒则菀血。故郁于上也。薄。迫也。厥。逆也。大怒则气遂于上而不下。故薄厥也。

  且阳气者精则养神。柔则养筋。今薄厥则不精不柔。众祸方起。何以言之。失其柔则伤筋。筋所以束骨而利机关。今有伤于筋则纵缓不收。手足无措。若不客者矣。失其柔则又偏于为刚。而汗出偏沮。偏沮者。半与营和而半否也。偏枯之症起矣。又卫气不固则玄腑方开。寒水乘之。热郁玄腑。甚则痤疖。微亦疹。或膏粱肥甘。刚而伤阴。与阳为亢。则变生大疔。而受如持虚者。以阳不能柔而与阴为刚也。况乃形劳汗出当风。使寒气薄之。自当液凝为鼓急。甚则痤矣。

  此非阳气之不固使然欤。不特是也。阳不能柔则开合不得。寒气从而陷脉为痿。至于留连肉腠。使经络俞穴合之气化薄。

  则不精之至。而内传之为善畏惊骇。盖俞有传送之义。今使寒陷经俞。气化为迫。侵及脏腑。所谓气一能动志也。善畏惊骇。非神志之动乎。而不精之至微焉矣。夫阳气被伤而不柔不精。遂至废筋骨。乱神明。皆不密之为也。

  所谓阴者。体魄五官百骇筋骨血肉津液皆阴也。养阴之道。在和五味。经曰。阴之所本在五味。阴之五官。伤在五味。原其然者。阴食味。阳食气。五味出于地。故能生五脏之阴。然一或偏与不节。则所刺反能伤阴。伤阴亦能病及于阳。何以言之。凡在内者皆阴为之主也。不惟阳密足以固阴。而亦阴强乃能壮阳。故岐伯极言养阳而后。续言养阴。以备阴阳之全义。其言味以养阴。而受伤于偏。至此固其大者矣。而如烦劳大怒。饮食起居之不节。至于煎厥。与形气绝。

  要岂细故哉。阴不养则不可以扶阳。若其本不和则阳气破散。阴气乃消亡矣。此养阴之义也。

  失于阴阳。则四时之气更伤五脏。是以春伤于风。则邪气留连。乃为洞泄。洞泄者。外伤于风。则内之风木亦动。

  合内风与外风交煽。是以留连至久。必侵脾土而为洞泄也。夏伤于暑。秋为疟。夏以凄沧水寒感之而郁热。秋风乘之则疟病成矣。秋伤于湿。上逆为咳。发为痿厥。秋湿者。湿土用事未退。肺金感之。不得清肃。故气逆为咳。肺气不胜不行。则五脏郁热亦不退。必将发为痿厥。冬伤于寒。春必病温。盖冬不脏精。是以寒邪易入。寒气既藏于阴分。至春阳气上升。新邪外应则为温病。夫风暑寒湿。迭相胜负。而皆感之者。内气不守。故外邪皆得以犯之。况病久则传化耶。

  若阴平阳秘。骨正筋柔。岂至有是。

  阴阳不和。阴争阳扰。则害及表里。争者。五脏气争也。阴气营于五脏。而九窍皆禀五脏之气。争则阴邪独盛。所谓阴无阳则战者是也。扰者。魄汗不藏也。阳气起于四末。阳扰则四逆而起。盖阴争则必阳扰也。一为脏病于内。一为经病于外。内外交病。而肺为五脏六腑之长。元气之主。内外两非。则必肺独受之。故喘鸣之候兴焉。皆以营卫下竭。

  孤阳独浮。斯不能克耳。后学不辨其疾在阴阳。而动以发肺治肺朦矣。

  有三阴三阳之气各病者。内经不拈脏腑络经。缘三阴三阳。先天各有分部位次所由。以立脏腑。而要非脏腑经络之所出。故病止从阴阳气血生。不因经络脏腑生也。然其间有单病。有合病。有并病。单病。一气病也。合病。阴阳齐病也。并病。此胜而并其负也。此皆人之大阴阳病。其病未尝不及脏腑。而要非经络脏腑之为病。后学不明正阴阳所病。

  动以表里脏腑阴阳混诠。蒙昧千载。可叹也。

  单病者。如二阳之病发心脾。有不得隐曲。女子不月。二阳。阳明也。阳明。位太阴之表而居中于腑。则胃当之。

  非大肠之以经络为阳明比也。其病发心脾者。胃与心。为生土之母子。而脾与胃。为行津液之表里。发者。发足之义。

  人之情欲。本以伤心。劳倦忧思。本以伤脾。母既病则必连及于子。脏既伤则必连及于腑。故凡内以伤精。外而伤形。

  皆能病及于胃。此二阳之病。发自心脾也。夫阳明为生化之本。其气盛。其精血下行化营卫而润宗筋。今化源既病。则阳道外衰。故不得隐曲。在女子为不月。此其候也。病久而传。则传为风消。又传为息贲。死不治。盖阳明既病。则表邪起而胜之。邪胜则精血不荣。故肌体风消。又胃病则肺失其养。故气息奔迫。气竭于上。精亏于下。阳虚生外寒。阴虚生内热。风消息贲。势必败及五脏。故曰死不治也。盖人身有真阴。有真阳。心脾为真阴之主。胃为真阳之主。伤及真阴。必使真阳无守。二阳既病。则仓廪匮乏。饷道绝运。是胃实为生死之关也。而要必自真阴之伤为之。故心脾之病。

  不待好色之伤而始。有不得隐曲与不月也。

  三阳为病。发寒热。下为痈肿。及痿厥痛。传为索泽癞疝。三阳太阳也。太阳为三阳主气。起少阴而居其上以主巅顶。又主卫外为固。以阳盛且浮。故在上又在外也。夫太阳主表。于经则膀胱纳之。而内经拈其病。终不言膀胱者。

  以膀胱止州都之官主表。既非其事。而太阳体用。终不归于膀胱也。然则此云发寒热者。以太阳主表。虚则不能捍风邪而卫外。是以邪入而发热。若下为痈肿等。则为犯本及膀胱耳。糜烂为痈。凝结为肿。失力曰痿。冷逆曰厥。足肚疼曰痛。此皆由太阳经之衰飒而留寒壅热之所至也。至于传为索泽者。阳络既虚。久为诸阴所不容。则皮肤润泽之气也皆消散。是为索泽。索泽未尝不与风消同。但彼出于内。阴消而阳散之。此则在其经之阳衰而阴枯也。至若疝。本厥阴病。而太阳经之伤寒亦能致之。此为三阳之传也。

  一阳发病。少气善咳善泄。一阳。少阳也。少阳为厥阴之表。起厥阴而游行三焦。绕于心胞。故少阳为游部为相火。

  其气安则柔和。失守则火壮。火壮则食气。故少气火壮。则三焦之气上逆伤肺。故善咳。少阳为木。木强必侮土。故善泄。然土以木为达。若木失其既达之职。则土必寒而不运。亦善泄也。病久而为心掣为膈者。相火与君火同气。火亢失职。势必熏心。心动不宁。若有所引。是名心掣。游部失职。阳明腐熟无权。散精不得。壅滞不行。日久则三焦上下热盛而血槁。是以上焦不行。下脘不通。是名曰膈。故膈病有二。一为元气虚而中不运。则痰涌胃脘而脉微。一为血分干枯。则热郁当胸而脉弦大。此皆素伤少阳之行令故也。

  按三阳为人身大气。所以纲维振作为生气为生理者也。一及于病。则群阴受病。故伤阳必伤阴也。仲景着三阳之病曰。太阳病。头项强痛而恶寒。阳明病。胃家实。少阳病。口苦咽干目炫。与内经不同。盖以外感起论。故必以形层部位先之。不暇及本气也。何为本气。如少阳则一阳生于下。游行三焦而上之。其气无所不遍。仲景则属之半表半里。于经则两胁及耳也。阳明为两阳合明。主中气而为身之维。仲景则属之太阳之内一层。主在经及腑也。三阳则统主上下。

  以及卫外为固。此以身之卫气当之。仲景则以其经之颠顶项背分部也。仲景论外感。故举以形层。内经论大气。故究及体用。各有攸当耳。

  二阳结。谓之消。此所谓结。乃结于本气。阳明气盛热壮。然血多津守。未尝有所结也。今言结者。则以阳邪盛而伤阴。枯其津液。故结在中焦也。阳明亢甚。必消谷善饥。食而不饱。又热亢能消。津液不荣肌肉。故名曰消。此所谓中消症也。消有三。此其一。

  三阳结。谓之隔。三阳气盛而为周身大气之经。其气磅因薄四达。故有并至如风雨之证。而此云结者。是并于阴分也。

  经又曰。并于阴则上下无常。薄为肠。是盖阳郁阴中。阴不敢遏。故上下无常。郁而为热。薄于大肠。故为肠。是亦并于阴也。而其气尚未结也。其气若结。则必结于小肠膀胱。此则并于阴而甚焉者也。盖小肠膀胱为三阳之本经。其邪既结。则传化之官失用。而升降之通乃隔。上为阳不化气。下为津液不行。故与少阳失职。俱名为隔。以上皆所谓单病者也。

  有合病者。阴阳两病也。或两气同病。偶然相合。或两致其虚。因而相合。皆合病也。

  二阳一阴发病。主惊骇背痛。善噫善欠。名曰风厥。二阳。阳明。一阴。厥阴也。俱病则二部本气俱逆而不下。阳明逆。

  闻木声则惕然而惊。厥阴逆。主发惊骇。是二者。皆主惊骇矣。况合病。又木强土疏乎。故主惊骇也。厥阴。阴之根。

  阳明。阳之本。根本俱病。则下逮冲督。上虚胃气。背痛善欠者冲督病。善噫者胃病。皆气逆而不引不下也。名曰风厥者。厥阴病则木强而风起。阳明病则又不能下行三阳。于是逆者。兼内风鼓而逆上。故名风厥也。

  二阴一阳。发病善胀。心满善气。二阴。少阴为里。一阳。少阳为游部。然一阴为先天生气之原。是为生阴。一阳为地雷之后。是为生阳。俱在下而能上腾精气。以养火金土者也。二者交病。是人之根柢病也。根柢既病。则所谓升者不升。而火金土皆遂矣。是故木气欠和则脾不疏达。故善胀。真阴不升则心无所养。转见寒决。故心满。三焦少气。则肺亦失其治节。故善气。此阴阳两虚之症也。

  三阳三阴。发病为偏枯痿易。四肢不举。三阳。太阳。三阴。太阴脾也。此条为人之太阴阳两虚之症。三阳太阳主表。不能卫外而为固。三阴太阴主里。不能出营卫。行津液而灌溉肢肌。故为偏枯痿易。四肢不举。不识此者。谓为中风瘫痪。而非也。内经明拈此条以示后学。后人寻诸中风之门。谓之人耳。

  结阳者。肿四肢。六阳皆起于四肢。故四肢为诸阳之本。结者。聚而不行也。阳未有不行者。今其气结而不行。是阳不用也。阳不用。必壅于所起。故肿必于四肢。四肢皆肿。以知诸阳之结矣。

  结阴者。便血一升。再结二升。三结三升。阴主血。邪结六阴。其伤在血。而足三阴为根柢。盖足三阴皆主于下。

  故当便血。言一升者。去血之多也。去血如是。其结当解。若不解而再结。则其邪必盛。故便二升。又不解则邪为尤甚。

  故曰三结三升。此与阴络伤则血内溢。相似不同。此以邪壅。彼以冲任脱也。又与肠下血相承而不同。肠下血不多而徐。此以邪甚骤下而多也。二条偏病阴阳。然实诸阴诸阳合病。亦致合病也。

  阴阳斜结。多阴少阳曰石水。少腹肿。斜。邪同。阳结肿四肢。乃在阳之发处。结阴使血病在阴之聚处。今邪交入阴阳。而交结之势必结于阴阳之所共生处矣。生阴唯肾。生阳唯胆。皆根源下焦。而肾职行水。若两家交壅。正所谓不能通调水道也。然阴多阳少。则肾病为多。肾病则阴之真水沉寒。而无阳以化气。此病固不在膀胱而在肾。肾既流水不能化精。故石坚一处而不及他所。唯见少腹肿耳。此亦水证之别也。

  三阴结。谓之水。三阴为六经之主。三阴邪结。是坤土不能运精矣。土不运精。则二阴之水气益甚。势必反来侮土。

  且水气盛则阳不得入。阳不得入则肺气不得通调。斯寒水不行而为壅。故为水也。盖中州结则气壅而关门不利。不利则聚水而从其类。类者。本在肾。末在肺也。

  一阴一阳结。谓之喉痹。厥阴。少阳。一主风木。一主相火。胆肝心胞三焦皆所共也。均为热化而风煽之。四结之脉。皆络于喉。风火逆上而不得发。必于喉乎结之。是成喉痹也。

  有并病者。凡人之阴阳内外雌雄。必相输应。是以阴阳相致。得其和平。若既两病。则各经之阴阳。必错迕违逆。

  相遇则搏而败。必并于胜。故不谓之合病。而谓之并病。并者有所归也。

  二阳一阴。阳明主病。不胜一阴。脉而动。九窍皆沉。阳明全有谷神营卫之盛气。厥阴则任独使而布行之。合两家同病。而中州气馁。是阳明主病矣。乃中州气馁。而风木失和。将厥阴之戾。反克于中州。嗣此阳明之脉不复搏大而见。气不昌而内郁见动。则所以宣之九窍无俾也。故皆沉。此则阳明之病甚矣。是谓并病也。

  三阳一阴。太阳脉胜。一阴不能止。内乱五脏。外为惊骇。一阴主筋膜之气。又主三阴之阖。能为太阳之守。莫一阴若也。乃三阳一阴俱病。而太阳之脉且胜。夫太阳之病。在脉浮。病而脉胜。则浮大中空。无阴可知。无阴则太阳之上下无常方。风雨并至而为病。而岂无气之一阴能止之乎。于是内气不守。则内乱五脏。本脏神怯。则外为惊骇也。

  二阴二阳。病在肺。少阴脉沉。胜肺伤脾。外伤四肢。二阴主里而藏精。病则真精内虚。二阳起谷神而朝津液。病则津液枯竭。于是气逆火盛。必伤于肺。故曰病在肺。若见少阴脉沉者。是谓肾气不衡。而无根之浮火逆而上乘。则上胜于肺。中州不能遏其逆。则热燥伤脾脾病则不能授气于四关。故并外伤四肢也。

  二阴二阳皆交至。病在肾。骂詈妄行。颠疾为狂。前证明阳气虚内热。肾气不衡。故有胜肺伤脾之见。今内伤之气皆交至。而定为病在肾者。此系肾家水空火不守。而上发与阳明热邪相并。使心无所主。故神惑志失。而骂詈妄行。太阳无内。故颠疾。神明内乱。故为病狂。此症之见。似宜皆在阳明。然实肾精不守。不能主里。使心火自焚。与阳明并也。

  二阴一阳。病出于肾。阴气客游于心脘下。空窍堤闭不通。四肢别离。一阳连肾。上至肺。外连脾胃。然其根本出于二阴。今二阴肾家寒虚。少阳不足。故病出于肾。肾与胆气皆寒虚。是以阴气客游于心脘下。阴气既盛于中脘。则所以行津液出营卫以灌溉四末者。皆空窍堤闭不通矣。不通者。无阳则不通也。不通则四肢乃别离矣。此证近于单腹胀。

  而四肢如削者也。一阴一阳。代绝。此阴气至心上下无常。出入不知。喉咽干燥。病在脾土。一阴之阴。为作朔之阴。

  一阳之阳。为生生之阳。二脉皆代绝。是阴不为阳根。阳不为阴生矣。两俱失职。则所以为游部。为独使者。皆无根之阴气也。心之下。自膻中至三焦。皆少阳生发游行上下之位。二部之生气既已无根。故阴气至心而上下无常。出入不知也。咽喉胆之使也。故干。脾土之冲和。亦赖胆肝之舒达。若脉皆代绝。是以死气乘脾矣。其为中气不续。中土衰败可知。

  二阳三阴。至阴皆病。阴不过阳。阳气不能止阴。阴阳并绝。沉为血瘕。浮为脓。二阳三阴。本脾胃也。而后云至阴者。以明此三阴属于太阴肺。故分别言之。夫阳明居二阳中州气盛。太阴脾常为之行气于三阴。而阳明亦自能达气于三阳。则手太阴肺常能为治节于其间。是以阴阳和同。阳倡阴随。阴守阳中。阳指阴使。今二阳三阴至阴皆病。其病气皆见于其脉。则其象为阳浮而不能沉。阴沉而不能浮。是以阴不过阳。阳亦不能止阴。是阴阳离绝也。如是则沉伏于内者。有阴寒之病。血聚为瘕。浮显于外者。有阳毒之病。壅盛脓。旧文作沉为脓。浮为血瘕。有吴鹤皋正之。

  按内经无并病之文。然阴阳不和。两戾相遇。势必相战。战有胜负。则其病更有所归。或归胜。或归负。必有为之主者。

  终非合病之条也。故另出言之。乃内经举一隅耳。此阴阳之错迕。脏腑之乘除。可不辨明乎。

  [卷之三\述病部上] 虚实第二

  虚实者。百病之定体。所谓邪气盛则实。精气夺则虚。二者而已。然而标本逆从之治。皆起于此。不可无缓急有无之辨。以进求其详也。缓急者。察虚实之缓急也。无虚则急在邪气。多虚则急在正气。微实则虽治实而当固守根本。微虚则虽治虚而当兼防不测。有无者。察邪气之有无也。表里脏腑。邪有所居。永得其本。而直取之。是有为。邪之实也。

  情欲伤内。劳倦伤外。非邪似邪。病在元气。而明辨之。是无为。真之虚也。苟不审此。以逆为从。以标作本。倾人命矣。

  虚有脉象。岐伯曰。气虚。肺虚也。气逆者。足寒也。人之元本。主在元气。而元气之主在肺。故气虚则肺虚。肺虚而一身之元气。无不皆虚矣。虚则必见气逆。其气逆者。足寒也。人之阴阳。其气皆起于足。若足寒则阳不足而阴乘之可知矣。凡虚宜以此为断也。

  有重虚者。经曰、脉虚上虚尺虚。是谓重虚。脉虚者。不象阴也。气虚者。言无常也。尺虚者。行步然。重虚盖谓阴阳两虚。故引此条为两虚之榜样。其一在脉。而云不象阴者。脉出于阴分之营。营衰则神脱。神脱则不能如五脏应四时之象。其不应时而响应病。甚至不应病而又不应时。则全失其阴象矣。故曰。不象阴也。其一在上。即谓肺虚。肺虚则气逆。恒见之上而脉气不定。故言无常。其一在尺。尺肾脉也。肾主骨与精。所以固肌肤之会。筋骸之束。今行步然。将根本倾拨。不能立矣。占虚者以此三事。所谓虚者尽此矣。

  内经言百病之生。皆有虚实。皆生于五脏。而必皆见于神气血肉志凡五者。至于邪之入。亦即此五者而诊其先后次第焉。凡根本虚实。与邪入虚实。莫不从此辨治。故心藏神者也。若有余则笑不休。不足则悲肺藏气者也。有余则喘咳上气。不足则息利少气。肝藏血者也。有余则怒。不足则恐。脾主内以为形也。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。不足则四肢不用。

  肾藏志者也。有余则腹胀飧泄。不足则厥。此其有余。所谓邪气盛则实。此其不足。所谓正气夺则虚也。至若风邪之猝入。亦必先犯此五者。而自其形层次第以入之。仲景分六经以治伤寒。禀此法也。是以经于邪入之。又每曰血气未并。

  五脏安定。见邪必自外而入。不遽内并也。故曰。邪客于形。则洒淅起于毫毛。以未入经络也。故命曰神之微。夫心部于表。肾部于里。自神至肾。所部有表里之分。方邪客之洒淅起毫毛。则神先觉。是故命曰神微。次则入皮肤。皮肤微病。犯肺之气矣。命曰气微泄。又次则邪入孙络。孙络外溢。犯肝之血矣。所谓动其营也。故曰维有留血。又次则邪犯肌肉。肌肉蠕动。此犯在分肉之间。脾之所主矣。命曰微风。又次骨节有动。则邪入经而动骨节。惟志觉之。所谓动志也。邪入乃深矣。然所谓神先觉者。怆然凄然。不快不乐之谓。所谓气者。畏寒畏风之类。所谓血者。翕翕发热之类。

  所谓形者。转辗疼痛之类。所谓志者。烦而不安之类。皆邪之次也。内经按次五层以针法。循次五治。岂非后世所谓表法解法耶。观其虚实。则五脏之有余不足如彼。循其治法。则形层之浅深次第如此。后之治邪。思过半矣。

  有相并之虚实。阴阳相倾。气血以并。气乱于卫。血逆于经。气血离居。一实一虚。所以然者。血气喜温而恶寒。

  寒则留滞。温则消散。此相倾以并之因也。故气之所并为血虚。血之所并为气虚。是以有者为实。无者为虚。如血并于阴。气并于阳。为惊狂者。血并阴。是重阴也。气并阳。是重阳也。重阴者颠。重阳者狂。故为狂惊。血并于阳。气并于阴。为炅中者。阴在表则阴内虚。阳在里则阳内热。故为炅中。炅。热也。血并于上。气并于下。心烦惋善怒者。血并上则阴邪抑心。故烦惋。气并下则火动于肝。故善怒。血并于下。气并于上。神乱而喜忘者。血并下则阴气不升。气并上则阳气不降。阴阳离散。故神乱而喜忘。血之与气并走于上。则为大厥。厥则暴死。气复反则生。不反则死。盖血与气相失则为血虚。与气相并则为实。至夫气血并走于上则上实下虚。下虚则阴脱。阴脱则根本离绝。下厥上竭。是为大厥。所以暴死。若气极而反。阴可渐回。一去不反。不能生矣。此相并之大概也。

  有外感内伤之为虚实者。邪生于阳。得之风雨寒暑。此生于外也。为外感。邪生于阴。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。此生于内也。为内伤。外感多有余。内伤多不足。然有内伤而致外感者。则虚中微实。外感而仍内伤者。则实处多虚。此中之虚实。固当细辨。而要即外感内伤。亦各自有虚实。如风雨伤人。客毛满络。极于分腠。其脉坚大。此则为实。而寒湿之伤人。必伤卫气。致皮肤不收而纵缓。肌肉坚紧而削瘦。营涩脉中。卫去脉外。此则为虚。又如内伤之喜怒不节。

  则阴气上逆。上逆则阴虚于下。而阳邪凑之。此则为实。然实因于虚。则实为假实也。若夫喜则气下。悲则气消。下与消则脉空虚。或因饮食寒气薰满。则血涩气去。此则为虚。此外感内伤之大概也。

  有主乎虚实之大要者。其一在气。人之元气。所以充形而统血。故气实则形实。气虚则形虚。若形气相反。则偏实偏虚之病生矣。其一在谷气。谷盛气盛。谷虚气虚。所谓食入于阴。长气于阳者也。五脏六腑。皆已受气。谷之谓矣。

  其一在脉。脉为血之府。脉实血实。脉虚血虚。常相应也。而时有反者。岐伯曰。气盛身寒。此谓反也。气虚身热。此谓反也。夫气盛为热。虚为寒。今反寒反热。此阳内郁而阴外袭。阴内虚而邪外盛。皆形气之相逆。故谓之反也。又其反者。谷入多而气少。谷不入而气多。一则二阳有余。三阴不足。一则邪并肺胃也。又其反者。脉盛血少。脉小血多。

  一为阳实阴虚。一为阳虚阴实也。

  有诊虚实之大概者。气充满于内。所为气入。实也。气满泄于外。所谓气出。虚也。气为阳气。实则阳实。必热也。

  虚则阳虚。必寒也。此虚实寒热之见于气者。可诊矣。

  五实五虚。以决死生。何谓五实。脉盛皮热腹胀及前后不通闷瞀。是也。何谓五虚。脉细皮寒气少及前后泄利饮食不入。是也。备此者皆死。而有不死者。粥浆入胃泄注止。则虚者活。身汗得后利。则实者活。此其候也。

  [卷之三\述病部上] 寒热顺逆第三

  病之体以阴阳。病之势以寒热。而寒热必有由。然阳虚则外寒。阴虚则内热。阳盛则外热。阴盛则内寒。原夫阳受气于上焦以温分肉皮肤。寒威卒袭之。使上焦不通。斯内阳无所出而寒独留于外。此阳虚外寒也。劳倦形衰则伤肝气。

  木郁而乘脾。致谷气不盛。谷气不盛。而上焦不行。下脘不通。则胃气热而留于胸中。是脾不行而内热也。此阴虚生内热也。又情欲不节。五脏失守而伤精。精伤则水亏。此亦阴虚之内热也。阳盛外热者。寒邪既壅上焦。则肌表固闭。卫气郁聚而为外热。以其能盛格寒而为外热也。阴盛内寒者。厥气上逆。寒留中焦。阳气乃去。其脉盛大以涩。寒邪壅中。

  故脉盛大滞。而不行故涩。皆阴盛所致。故阴盛生内寒也。

  寒伤形。热伤气。气伤痛。形伤肿。寒阴能伤血。故伤形。热阳能伤气。故伤气。气无形。故伤之而病痛。血有形。

  故伤之而病肿。

  寒极生热。热极生寒。寒气生浊。热气生清。寒气生浊阴。热气生清阳。此其正也。乃清阳在下。则生飧泄者。邪热不杀谷。完谷而出。是为飧泄。浊气在上。则生胀者。浊邪实于膻中。膻中不能化气。是谓腹胀。所谓阴阳反作者也。

  阴胜则寒。阳胜则热。重寒则热。重热则寒。阴阳以不相胜为和平。阴胜是水袭而火灭。阳胜是火灼而水干。寒极则热。热极则寒。阴极则阳生。冬至是也。阳极则阴生。夏至是也。此可知其旨矣。

  寒热相倾。有所以感之不同。有所以受之不同。则亦其所感所受之多少而分焉。有热而烦满者。以其人阴气少。阳气胜。故阳邪实于阴分也。有寒从中生者。以其人正气素不行而多痹。是以阳气少。阴气多。营卫不能充达。故寒从中生。所谓寒痹也。有四肢逢风寒而如炙如火者。其人阴气虚。阳气盛。四肢之阳与外相得。而少水不能灭盛火。故阳独胜而止耳。是其如炙如火当肉烁也。更有奇者。前寒中为痹病矣。乃更有身寒。而汤火不能热。浓衣不能温。然不冻者。以其人之素恃以水为事。使太阳气衰。肾脂枯涸不长骨髓。不充气。外内皆涸。故令寒。甚至骨。然肾家一水既竭。

  肝心两火独存。是阴气已虚于内外。而浮阳独持于中。故虽寒而不冻。是名骨痹。骨痹。当挛节也。生于病热而有所痛者。则以阳明入阴也。病热者。阳脉人迎一盛少阳。二盛太阳。至三盛极于阳明矣。阳明盛极。必入于阴。夫阳入于阴。则阴与阳俱盛。是以病在头与腹。乃腹胀而头痛也。

  有气厥而脏腑寒热皆能相移者。人气和则阴阳和。阴阳和则气血不至淖与刚。至淖与刚。则阴阳不相入而相胜矣。

  所谓回则不转而气皆厥也。故淖与淖。刚与刚遇必致相移。相移者相倾也。止一气厥而诸病生焉。故篇名气厥。其移者如下文所云也。

  肾移寒于脾。壅肿少气者。所谓淖与淖也。肾中内蕴真火。不惟能温寒水。而亦能为土母以使之化物。所谓命门真火也。今止存寒水之气。反传所胜。侵汨脾土。是脾土亦久失温燥之气矣。故壅肿少气。盖寒盛则阳微无以化气也。

  脾移寒于肝。壅肿筋挛。肝之木。温达而疏脾也。然木食米于土。亦赖中州之养。今中土寒胜。是土既失其震发。

  而木乃无气以升。势必移寒于肝。土寒故壅肿。木废则筋寒。故为拘挛。

  肝移寒于心。狂。隔中。心藏神。而其火受生于肝。是肝之藏荣。正心之为荣也。今乃受其寒逆。则荣与神俱失。

  是以乱而为狂。且心主血脉为阴。抑而不行。则将壅于膻中。是为屯膏。故又隔中也。

  心移寒于肺。肺消。肺消者。饮一溲二。死不治。肺主气。而通调水道。其能调之有制者。赖温气以行不也。故内经曰。肺之合皮也。其主心也。岂非赖心时与以温气。而为之主以润燥金者耶。今心火不足。不惟不能温养肺金。而移之以寒。寒与金化则金冷矣。金冷则气沉而不得升。下有沟渎而上无雨露。故饮一溲二也。肺气以下而枯索。是肺消。

  死不治。夫心肺主膻中为君相之尊。神明之辅。今两寒失志。此岂特本原日竭。门户失守而已哉。肺移寒于肾。谓之涌水。涌水者。水气客于大肠。如囊盛浆也。夫形寒饮冷。肺气不足则肺寒。母病传子。则寒可移于肾。肾为寒水。以寒济寒。故水气不升而为涌。涌不于肾而客于大肠者大肠为肺之下流。归于腑也。如囊者裹而不能散也。

  寒可移。热亦可移。所谓以刚乘刚。阳气散破也。故脾移热于肝。则为惊衄。脾移热于肝。为反传所胜。此土燥木枯。热之甚也。肝不足。病主惊骇。今土燥移木。伤其藏血。故主惊又主衄也。

  肝移热于心则死。肝藏血而以热。是肝枯不能贡荣于心也。今乃以风热相移。则心荣亦枯。而木火相燔。是肾水之所不能救。而唯君火自焚而已。故死也。

  心移热于肺。传为鬲消。肺本燥金。心复以热移之。是火燥相即也。因而鬲上焦烦。饮水多而善消也。上文肺消因于寒。此言鬲消因于热。可见消有阴阳。不可不辨。

  肺移热于肾。传为柔痉。肾主骨。为作强之官。肺以热移之。则必精铄而骨。是精无裨也。故为柔。

  肾移热于脾。传为虚。肠。死不可治。肾移热于脾者。阴火上炎也。邪热在下。真阴亏损。而上挟势热以扶脾。

  是阴虚反克。水土俱败。故为肠。若是者。其始传已虚。而又淫热伤脾。何不败之有。

  胞移热于膀胱。则癃溺血。胞。子宫也。男为精海。女为血室。命门火盛。则胞宫移热于膀胱。故小便不利为癃。

  甚则溺血。盖相火妄动。逆而不通。多患此也。

  膀胱移热于小肠。鬲肠不便。上为口糜。膀胱之热不解。则移于小肠。小肠之经。循咽下鬲。故受热为鬲肠不便。

  如是则否塞不通。壅遏于经。上侵咽颊。为口糜也。

  小肠移热于大肠。为瘕。为沉。小肠之热下行。则移于大肠。将下焦之滞热不散。必留郁于曲折之处。是为瘕。

  沉者。沉而在下也。

  大肠移热于胃。喜食而瘦。又谓之食。大肠移热于胃。燥热上行也。故善消谷。阳明主肌肉。今阳明燥热故瘦。

  是谓食。

  胃移热于胆。亦曰食。胆以少阳和气游行三焦。为胃腐熟水谷。乃阳明本经热甚。反移热于胆。此为木火合邪。

  岂能生脾。故亦当食多而瘦。为食也。

  胆移热于脑。则辛额鼻渊。鼻渊者。浊涕下不止也。辛额者。下时额。乃下也传为衄蔑瞑目。胆以其经上抵头角。

  脑者。玄珠之府。肾之精也。少阳连肾。故其热随冲督。并其经以入脑。脑不胜。则辛额辣气先在额户。乃有浊涕注下。

  或浊黄水者。皆鼻渊也。热而不止。则传为蔑衄瞑目矣。凡此以上寒热数条。皆得之气厥也。

  凡阴阳之胜有见证。阳胜身热。腠理闭。喘粗。为之俯仰。汗不出而热。齿干以烦冤腹满死。阴胜身寒。汗出常清。

  淅然厥。厥至腹满死。阳邪作实。内外皆邪。是为阴绝。故死。阴寒用事而至腹满。又为阴邪作实。内外皆阴。是为阳绝。故死。盖诸证而至腹满。则阳明亦绝。无复能支矣。故皆死也。

  诸病皆有顺逆。察病必先于此。不可不知也。岐伯曰。腹胀身热脉大。是一逆也。身热脉大。邪盛于外也。而加以腹胀。是表里之邪充塞也矣。即上章所谓腹满死也。

  腹鸣而满。四肢满泄。其脉大。是二逆也。腹鸣且满。四肢清兼泄。阴证备矣。脉不宜大而大者。格阳也。为二逆。

  衄而不止。脉大。是三逆也。鼻衄在阴脉大为阳。阳实阴虚。是为三逆。

  咳且溲血脱形。其脉小劲是四逆也。咳溲血脱形。正气已衰。脉劲急。邪气仍在。邪正不相当。是谓四逆。

  咳脱形身热。脉小以疾。是五逆也。脱形身热。真阴已亏而火犹不清。其脉细小疾数。邪盛正衰之候也。为五逆。

  其腹大胀。四末清脱泄甚。一逆也。腹大胀者。最忌中虚。见四肢清脱又泄甚。是脾元已败。阳气去也。此一逆。

  腹胀便血。其脉大时绝。二逆也。胀与便血。阴病也。脉大时绝。孤阳将脱也。此二逆。

  咳溲血形肉脱。脉搏。三逆也。咳而溲血。气血俱病。形肉脱败在脾。搏为真藏见。败在胃。此三逆。

  呕血胸满引背。脉大而疾。四逆也。呕血胸满引背。藏气连于背也。脉见细小。尚留阴在。今大而疾。真元已亏矣。

  咳呕腹胀且飧泄。其脉绝。是五逆也。如是者不及一时而死矣。上为呕逆。中为腹胀。下为飧泄。三焦俱病。而脉至于绝者。有邪无正也。工不察此。是为逆治。

  [卷之三\述病部上] 风寒邪气热病第四

  风。八风。得其正则无邪。唯不得其正。则为邪气。而能中于人。然其中者。要各以四时之胜气袭之。故春胜长夏。

  长夏胜冬。而于所胜之入。则又必随脏随时而为病。以内气不守。外疾得入也。故春气病在头。夏气病在脏。在脏者心通夏气。为诸脏之主。故病在脏。秋气病在肩背。冬气病在四肢。唯病在头。故春善鼽衄。夏邪通心。故善病胸胁。长夏犯脾。土气动扰。积风为寒。故善病洞泄。寒中。秋暑汗不出而风袭肤腠。故善病风疟。冬寒邪犯四肢。故善病痹厥。

  原其然者。人身之精。真阴也。为元气之本。唯冬能藏精。则根本内实。而邪不易犯。虽夏之暑邪。亦得汗出而邪不入矣。若冬不藏精。与夏暑汗不出。则两失其疏泄闭藏之道。故春当病温。秋必风疟。所以随时随脏而病也。此则风邪所犯之由也。

  风善行而数变。苟一袭于人。则所伤为病。变态不一。是以或为寒热。或为热中。或为寒中。或为疠风。或为偏枯。

  病虽异名。皆风之变。为寒热者。风藏皮层之间。内不得通。外不得泄。又善行数变。俟腠理开则卫失守。而洒然寒。

  玄府则阳内壅而热烦闷。此所以为寒热也。其寒则能衰饮食。其热则能消肌肉。至使ht不食。此寒热交作之剧也。

  其为寒中热中者。风与阳明入胃。胃居中焦。其脉上行至目内。其人肥则邪不得出。留为热中。而目黄。其人瘦则外泄而寒。为寒中。而泣出也。风气与太阳俱入。行诸脉俞。散行分肉之间。与卫相干。故能使肌肉愤而有疡。若气凝不行。则又能能使肉有不仁也。至夫疠者。营气热。其气不清。故能使鼻柱坏而色败。皮肤疡溃。风寒客于脉而不去。

  名曰疠风。则风之入深矣。若风中五脏六腑之俞。则亦各入其门户。故随俞之左右。而偏中之则为偏风。循风府而上入脑户。则为脑风入于眼系则为目风。酒饮后玄府易开而中之。汗漏不止则为漏风。入房汗出。内耗春精。而中之则为内风。新沐而中之则为首风。风不外散。传变而入。则为肠风。热则下血。寒则飧泄。在腠理而汗泄不止。亦为泄风自循风府。至此凡七种。所以明其成为风也。

  风入五脏。变为诸症。其受病形状各有不同。肺受风之状。多汗恶风而色然白。凡伤风必恶风其多汗者。风开腠理。凡风入而伤。皆然微白貌。肺色也。肺变动为咳。为风所迫。必短气。昼日差。暮则甚。昼犹与卫气相和。暮则与阴入内。故甚也。其诊在眉上色白。心受风状。则多汗恶风。焦绝善怒。赤色。盖风木心火相薄。木与火交炽。神志溃乱。故或为善怒。赫赤甚。则言不可快。心病则舌本强也。心和则能知味。故诊在口。肝受风状。则多汗恶风。善悲。

  色微苍。嗌干。善怒。肝为风而风反胜之。则内气不胜。故善悲。动其本气。故又善怒。时憎女子者阴器强则好色。病则妒。阴也。目乃为肝之官。故诊在目下。脾受风状。则多汗恶风。身体怠惰。四肢不欲动。脾为风木所克也。色微黄。

  黄为土也。不嗜食。风胜则土疏不能化也。鼻为面主。故以此诊之。肾受风状。则多汗恶风。面庞然浮肿。脊痛不能正立。盖邪入则肾挟水气上升。故面浮肿。在其部故脊痛不能正立。色。肾枯也。隐曲不利。肾气伤也。诊在肌上。水挟风行。又乘土也。此五脏受风不同。而病由以异也。而诸症又有异焉者。首风之状。头面多汗。恶风。先风一日则病甚。头痛不可以出。内至其次日则少愈。盖因沐中风者。则中于头面。故多汗恶风。首风止作无时。故凡于风气将发先一日而必甚。头痛以阳性先而且速也。先至必先衰。故次日则少愈。漏风之状。常多汗。不可单衣。食则汗出。盖风邪挟酒则阳气散越故多汗。阳胜则身热恶寒。故不可单衣。食长阳气。故食则多汗。甚则阳独盛于上。故喘息汗出不止。

  故衣濡。阳盛阴虚。故口干善渴。身不能劳也。泄风之状。多汗泄衣。口干不能劳事。身体尽痛。则寒。盖表既不固。而汗出如溃。则津涸故口干液涸。血虚故不能劳事而身尽痛。且汗多亡阳。故令人寒也。此风之所部。而受病不同也。

  风为百病之长。其中于人也。治必当早。迟则传入不已以至于死。盖其所以传者。皆不早治者也。当风寒客于人。

  使人毫毛毕直。皮肤闭而为热。是时当以汗发之而已。即或痹不仁肿痛。亦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。弗治。病遂入舍于肺。以风寒自表入里。必先于肺也。风寒闭于此而不行。名肺痹。发咳。上气者。变之为咳而喘急也。此尚在可发之时。

  弗治。即传之于肝。从所克也。亦曰肝痹。以肝气厥而上逆。故胁痛且厥。而犯胃故出食。可按若刺。是可治也。弗治。

  再传之脾。为肝木乘土。风热入脾。病名脾痹。其在内则中热烦心。在外则肌体出黄。然尚可按可药可浴。以解表与里之风热也。弗治。脾又传之肾。名曰疝瘕。疝瘕聚气而痛之。名少腹冤热而痛出白。冤热。烦热也。邪聚下焦。溲出白浊。以热结不散。亏蚀真阴。如虫之吸血。故名曰蛊。然此犹可及治也。弗治。肾传之心则筋脉相引而急。病名曰螈。

  心主血脉。心病则血燥。故筋脉相引。手足挛掣。是以螈名。邪气至心。其病已极。使天千一周。则五脏之气皆息。故死。此病之次也。

  有病然如有水状。切其脉大紧。身无痛者。形不瘦。不能食。食少。此病在肾。名为肾风。如有水状。谓然浮肿。似水而非也。脉大者。阴虚也。脉紧者。寒气也。身无痛。形不瘦者。邪气不藏。不在表也。肾邪反克于脾。故不能食。肾既克脾。势必至犯心。犯心则神气失守。故善惊。惊而心气痿弱。不能复。是水火俱困矣。故死也。

  有内伤而适与风邪会。因加而发者。不离屏蔽而病。此皆常有所伤也。或伤湿而留于分肉血脉。或堕恐恶血。留而不去。或卒然喜怒不节。则气有所逆。或饮食失宜。则内有所伤。或寒温不时。致腠理闭而卫气不通。其开而冒露于风寒。则邪在前。风寒继之。二者相值。则血气凝结。故为寒痹。其或有因热而汗出受风者。虽非外感之贼风。而邪气因加而发。亦所谓合邪也。

  邪气伤人。各有所入。要归于三部。三部之风。各不同。或起于阴。或起于阳。喜怒不节则伤脏。脏伤则病起于阴。

  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。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。至于淫佚不可胜数。然受病之始。只此三部。故风雨寒暑。不得虚邪。不能独伤人。两虚相得。乃客其形。是以气有定舍。因处为名。上下中分为三员。

  寒按内经风门所述病机。委曲详尽。理宜复有寒门以悉病源。今书止存热病一章。且以为热病者。皆伤寒之类。

  以为类伤寒。则知前此有正伤寒可知。缘其所失三卷。与奇恒六十首者。并失之。后人见仲景法与热病不合。而所以治寒者。亦不止传经。盖仲景时必见全书。而叔和不察。遂以热病条冠仲景伤寒之首。而以传经之法。混乱诸条。由今于本经散见者。有曰气盛身寒。得之伤寒。风邪篇曰。中于面。则下阳明。中于项。则下太阳。中于颊。则下少阳。此岂在传经之例。宁谓风然而寒独不然欤。仲景曰。太阳病或已发热。或未发热。必恶寒体痛呕逆。脉亦阴阳俱紧者。名曰伤寒。此与气盛身寒。得之伤寒合符。寒为阴邪。故不能即热。寒令气逆。故体痛呕吐以营中寒。故脉阴阳俱紧也。又曰。一日太阳受之。脉若静者为不传。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。为不传也。观此则奈何以热病一条冠伤寒哉。叔和不能述仲景而以己意乱其文。引此条以压之。使后人不知内经之文亡。而仲景补之之妙。岂非千载之罪人乎。

  热热病一门。帝问以为伤寒之类。其非谓伤寒止于热病。特帝以热起见而问伤寒之变热者耳。盖六日遍六经者。

  热之势盛而易于入经者也。热病不止伤寒。而以伤寒为重。故首举六经传变之条。然伤寒变热为有阳气。热虽盛不死。

  此见伤寒之未变热者。阴寒惨毒不可言无事。况两感于寒则表里阴阳俱受哉。后人又有言两感不死而可以有治法者。以此人内伤极重。适与外感寒会故如是耳。然亦危矣。若真两感则必无治法也。

  有热胜而阴虚。正气虚不能胜热者。病亦死。内经曰。有病温。汗出辄复热。而脉躁疾。不为汗衰。狂言不能食。

  病名阴阳交。交者死也。阴气不守而阳邪入之。则阴已散越。故曰阴阳交。又有汗出复热不能食。脉躁盛狂言。此亦死。

  盖汗生于精。精生于谷。令邪气争而得汗。是精胜也。精胜当能食而不复热。乃辄复热者。邪胜也。邪胜不能食。是精无裨也。如是而脉躁盛。狂言。脉不胜病。故躁盛。失言故狂言。所谓见三死而不见一生。何以生耶。

  热病其脉色相胜。见真阴不守。病若两感者亦必死。为其无内也。太阳之脉。色荣颧骨。热病也。荣未交。其荣颧者。太阳热。赤色当见于颧。而荣未交。以伤卫而未及于营。其时若与厥阴脉争见者。死期不过三日。盖其所以然者。

  太阳之脉浮。厥阴之脉弦而细。以病言。太阳为头痛腰脊强。厥阴为烦满囊缩。今以太阳热病。与厥阴争见。此为阴阳俱病。夫六经热病之序。始太阳。终厥阴。今始终争见。故当不及期而死。

  热病。内连肾。外见少阳之脉色。少阳之脉色。荣颧颊前。此热病也。荣未交。可得汗而已。若与少阴脉争见者。

  死期不过三日。热病连肾。本经连肾也。其热之脉色荣颊前。是少阳外见。汗之可已。而独与少阴脉争见。夫少阳之脉弦。少阴之脉沉微。与上条皆所谓阳病见阴脉也。厥阴作晦明。少阴主里。二阴为阴之根柢。两阴脉见于热病。则真阴绝矣。真阴绝则不待行其经尽之三日者。半期也。

  五脏热病。在经不已而犯及脏。则脏病见。脏病见遂有死期。如肝热病。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。厥阴之热。起于下焦。故小便先黄。上逆于腹。故必致腹痛筋弛。故多卧。火生于木。故身热。此厥阴之在经者也。不已则邪入于脏。

  于是邪正相胜而争。气争于肝则肝气乱。故狂言而惊。以肝病主惊骇也。肝脉布胁。故胁满痛。热极阳胜而淫于四末。

  故手足躁扰。其邪乘土犯胃。则胃不和而卧不安。此则肝病甚矣。庚辛死者。邪进而胜正败于克也。

  心热病。则下脉厥而上。上则下脉虚。虚生脉痿。枢折挈胫纵而不任地。夫心主血脉。心为血养则不热。不热则心脉恬和而得下交于足三阴。今心气热则火独上炎。其下行于阴之脉皆逆而上。故下虚而生脉痿。凡四肢关节之处。其枢折而不能提挈。足胫纵缓而不能任地也。

  脾热病者。先头重颊痛。烦心。颜青。欲呕。身热。脾热。热必上行。令阳明经之在头面者必先病。此头重颊痛也。

  烦心者。脾热及胃及心也。颜青者。木邪胜而见侵于阳明之部也。脾燥不运。则胃亦不和。故欲呕。身热者。一身之肌肉热也。热至此。则热淫所胜而乘肾。故热争则腰痛不可俯仰。腹满泄者。土壅故满。协热故泄。两颔痛者。阳明络也。

  若逆甚。甲乙死。

  肺热病者。先淅然厥。起毫毛。恶风寒。舌上黄。身热。肺主皮毛。热则畏寒。故起毫毛。恶风寒。肺络胃。中焦热入胃。故舌黄。身热。至热甚而与脏气争。则气逆喘咳。痛走膺背。且不得太息。头痛不堪。盖喘逆在肺。则肺气不得下行。而三阳俱壅于上。故痛苦不堪也。又汗出而寒者。以热邪在肺。皮毛不敛也。

  肾热病者。先腰痛。苦渴欲饮。身热。热至于肾。其热深矣。水失其职。必先见其部。腰与。肾部也。无水故腰痛。热而虚则必引水自救。故苦渴欲饮。身热阴铄而营热也。热争则项痛而强。寒且。足下热。不欲言。

  其逆则头痛员员澹澹然。戊己死。盖热争则外及于表之太阳。故项强痛。内甚于里之少阴。故寒且。此复加以寒者。阴无气以充也。足下热者。热起涌泉。水空之候也。不欲言者。丹田之气不赡也。员员澹澹。无所根据薄之貌。阴虚无气。伤及心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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