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卷之五] 温病风温痉湿
温病风温湿诸证。邪气皆由营卫而入。故仲景皆称太阳病。所以附于太阳之末。
[卷之五\温病风温痉湿] 温病风温证治第七
太阳病。发热而渴。不恶寒者为温病。
太阳病者。即首篇所谓头项强痛等证也。因邪由营卫而入。其见证属太阳。故称太阳病。然邪在太阳。
初见表证。虽发热而不渴。然发热亦必恶寒。至邪传阳明而太阳证罢。则发热汗出而不恶寒矣。及至邪入阳明之里。胃腑热燥。方有渴欲饮
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096号
备案号:皖B2-20100068-6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