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卷之四]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第四
凡七十七条方十
阳明者。胃经也。其法不以经病为例。而例以胃家实为正。不以经病为例者。阳明路接太阳。
经病。由传从太阳过而后受。多则太阳未除。故须仍从太阳例。如几几合病之类是也。过此再入阳明。胃实当之。病一入胃。胃为五脏六腑之海。而吉凶生死几焉。不复有经可言矣。故经无例可出。而凡胃实者不得不出例。此阳明所以与余经不同也。彼以一经再经循经越经。规规于数日以论证者。乌足与语圣贤言外之意哉。
(一)阳明之为病。胃家实也。
阳明。经也。胃。腑也。实者。大便结为硬满。而不得出也。作于迟早不同。非日数所可拘。
所谓二日阳明者。以经言也。经主三阳。传路之中。不专病。而专病在胃实。故胃实反得以揭阳明之总。与太阳之揭总者。经病虽不同。要之所以为揭例则一也。余经皆有总揭。其例则通乎二者而同推。以此观之。则非全书之言。不出于轻视而漫易哉。
(二)问曰。病有太阳阳明。有正阳阳明。有少阳阳明。何谓也。答曰。太阳阳明者。脾约是也。
此条三节。此节三问一答。通下文二节乃三答词。盖原三阳所以入胃之殊因也。太阳阳明者。
谓太阳受病经入胃而成胃实也。脾约见第六十一条。此举大意。详见后。
正阳阳明者。胃家实是也。
正。谓本经也。以病到本经遂入胃而成胃实。故指首条谓即此是也。然大概亦只是如此。
少阳阳明者。发汗利小便已。胃中燥烦。实。大便难是也。
少阳阳明者。以病到少阳。方才入胃而成胃实者言也。发汗以下。三阳皆然。乃独于少阳发者。以少阳主半表半里。表里皆不可攻故也。然三者之因虽少殊。要亦不过互明耳。
(三)问曰。阳明病。外证云何。答曰。身热。汗自出。不恶寒反恶热也。
身热汗自出。起自中风也。不恶寒。反恶热。邪过荣卫入里而里热甚也。此以太阳传入中风阳明之外证言。
(四)问曰。何缘得阳明病。答曰。太阳病。发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
因转属阳明。不更衣。内实。大便难者。此名阳明也。
亡转皆见太阳篇。中风本自汗。故发汗已下皆致传阳明。势易也。古人大便必更衣。不更衣。
言不大便也。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之表证言。
(五)问曰。病有得之一日。不发热而恶寒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虽得之一日。恶寒将自罢。即自汗出而恶热也。
不发热而恶寒。起自伤寒也。恶寒将自罢。邪过表也。即自汗出。邪热郁于阳明之肌肉。腠理反开。津液反得外泄也。恶热。里热甚也。此以太阳伤寒传入阳明之外证言。
(六)问曰。恶寒何故自罢。答曰。阳明居中。土也。万物所归。无所复传。始虽恶寒。二日自止。此为阳明病也。
此承上条之答词。复设问答而以其里证言。无所复传者。胃为水谷之海。五脏六腑四体百骸皆资养于胃。最宜通畅。实则秘固。复得通畅则生。止于秘固则死。死生决于此矣。尚何复传。
恶寒二日自止者。热入里而将反恶热。以正阳阳明言也。以病二日而其几有如此。则斯道之精微。岂专专必于谈经论日所能窥测哉。
(七)伤寒发热无汗。呕不能食。而反汗出然者。是转属阳明也。
。照吉切。发热无汗。追言太阳之时也。呕不能食。热入胃也。反汗出者肌肉着热。肤腠反开也。。热而汗出貌。
(八)伤寒。转系阳明者。其人然微汗出也。
此承上条复以微汗申言。重致叮咛也。
(九)本太阳。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也。
彻。除也。言汗发不对。病不除也。此言由发太阳汗不如法。致病入胃之大意。以为总结上文。
(十)伤寒三日。阳明脉大。
伤寒三日。该中风而大约言也。凡类此者。皆仿此。脉大。阳明气血俱多也。
(十一)阳明病欲解时。从申至戌上。
申酉戌。阳明之王时也。正气得其王时。则邪不能胜。故退而自解也。
(十二)阳明病。脉迟。汗出多。微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可发汗。宜桂枝汤。
迟者。缓之变。汗出多微恶寒者。风邪犹有在表者。故曰未解也。可发汗。例也。宜桂枝汤。
谓仍须解其肌。则入胃之路自绝也。方见太阳上。
(十三)阳明病。脉浮。无汗而喘者。发汗则愈。宜麻黄汤。
浮者。紧之转。邪外向也。无汗而喘者。寒邪在表未全除也。故曰发汗则愈。言当仍从解外也。宜麻黄汤者。言当散穷寇于境界也。方见太阳中。
(十四)阳明病。若能食者。名中风。不能食者。名中寒。
此以食之能否。喻人验风寒之辨。盖阳明主水谷。风能食。阳能化谷也。寒不能食。阴不杀谷也。名犹言为也。中寒即伤寒之互词。大意推原风寒传太阳而来。其辨验有如此者。非谓阳明自中而然也。玉机微义谓。惜乎仲景不言中寒。经言中寒殆不止此。何尝不言。彼以经为不言者。
其意将以为中之与伤。有各别之分也。殊不知经称中伤二字。于风寒者。要亦从来之通称。经因通称以为称。非经之称始也。想从来通称之意。大约不过以风寒本天之二气。中伤是以人之被之而为称。譬如称人之中于箭伤于刃。只可在刀箭疮上认病。岂可向中伤上摸影。由此言之。则中风与伤寒之说。必须于风寒二病上认得证候分晓。不当在中伤上各别寻头脑也。且以经文大义考之。措词多是互相发。则中伤二字亦是互相为用。不言可知矣。通篇虽无伤风一说。然以伤寒复称中寒论之。则中风得称伤风。亦可推也。世俗又有感冒之称。盖由愚夫愚妇。不知中伤与感本素灵之互文。乃讳中伤为重。而起趋感冒为轻。以便慰问之风。遂成弊习耳。原无关轻重之义。
读书贵格致穷理。明道以正俗。乃舍古不稽。一从流俗。直欲于虚文上争差分。不究事实而求多于往哲。可不正谓之冥行索涂。东西一听候于呼叱哉。
(十五)脉阳微而汗出少者。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。为太过。
轻高而上前者为阳微。以中风之缓言。中风本自汗。故言出少为自和。和对太过言。谓未至太过耳。非直谓平和。大过者。以其失于不治。与凡治之不对。致出不已者言也。
阳脉实。因发其汗。出多者亦为太过。太过为阳绝于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
实以伤寒之紧言。伤寒本无汗。故曰因发其汗。发而出之过多。则与自出过多者同一致。故曰亦为太过。自此以下。乃总结上文以申其义。阳绝即亡阳。盖汗者血之液。血为阴。阴主静。本不自出。盖所以出者阳气之动鼓之也。故汗多则阳绝。岂惟阳绝。亡津液即亡阴也。读者最宜究识。
(十六)太阳病。三日。发汗不解。蒸蒸发热者属胃也。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此概言阳明发热之大意。三日举大纲言也。蒸蒸热气上行貌。言热自内腾达于外。犹蒸炊然。
故曰属胃也。调胃。和阳明之正也。方见太阳下编。
(十七)阳明病。本自汗出。医更重发汗。病已差。尚微烦不了了者。此大便必硬故也。以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故令大便硬。当问其小便日几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。今日再行。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。以津液当还入胃中。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差。与瘥同。穿介切。令。平声。为。去声。瘥。小愈也。以亡津液至大便硬。是申释上文。
当问其小便日几行。至末。是详言大便出不出之所以然。盖水谷入胃。其清者为津液。粗者成楂滓。
津液之渗而外出者则为汗。潴而下行者为小便。故汗与小便出多。皆能令人亡津液。所以楂滓之为大便者。干燥结硬而难出也。然二便者。水谷分行之道路。此通则彼塞。此塞则彼通。小便出少。则津液还停胃中。胃中津液足。则大便润。润则软滑。此其所以必出可知也。
(十八)阳明病。自汗出。若发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为津液内竭。虽硬。不可攻之。当须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。及与大猪胆汁。皆可为导。
蜜煎导方蜜七合。一味内铜器中。微火煎之。稍凝似饴状。搅之。勿令焦者。欲可丸。并手捻作梃子。
令头锐大如指。长二寸许。当热时急作。冷则硬。以内谷道中。以手急按。欲大便时。乃去之。
猪胆汁方大猪胆一枚。泻汁。和醋少许。以灌谷道中。如一食顷。当大便出。
虽。上或下。当有大便二字。竭。亦亡也。上条以小便数少。故知大盒饭自出。此以小便自利而用导。反复互相发也。然皆不用下者。以非热也。
(十九)阳明病。脉迟。虽汗出不恶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气腹满而喘。有潮热者。此外欲解。
可攻里也。手足然而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汗多。微发热恶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热不潮。未可与承气汤。若腹大满不通者。可与小承气汤。微和胃气。勿令大泄下。
大承气汤方大黄(四两酒洗)浓朴(半斤炙去皮)枳实(五枚炙)芒硝(三合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二物取五升。去滓。内大黄煮取二升。去滓内芒硝。更上火。微一两沸。分。温再服。得下。余勿服。
小承气汤方大黄(四两酒洗)浓朴(二两炙去皮)枳实(三枚炙大者)以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。温二服。初服汤当更衣。不尔者。尽饮之。
若更衣者。勿服之。
脉迟不恶寒。表罢也。身必重。阳明主肌肉也。短气腹满而喘。胃实也。潮热。阳明王于申酉戌。故热作于此时。如潮之有信也。手足然汗出者。脾王四肢而胃为之合。胃中热甚而蒸发。
腾达于四肢。故曰此大便已硬也。承气者。承上以逮下。推陈以致新之谓也。曰大者。大实大满。
非此不效也。枳实泄满也。浓朴。导滞也。芒硝。软坚也。大黄荡热也。陈之推新之所以致也。
汗多。微发热恶寒。皆表也。故曰。外未解也。其热不潮。胃中未定热。阳明信不立也。小承气者。以满未硬。不须软也。故去芒硝而未复致大下之戒也。更衣。古人致大便之恭也。夫胃实。
一也。以有轻重缓急之不同。故承气有大小调胃之异制。汤有多服少服之异度。盖称物平施。由义之谓道也。然则窃三益而滥称承气者冒也。恶足与语道哉。
(二十)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硬者。可与大承气汤。不硬者不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与小承气汤。汤入腹中。转失气者。此有燥屎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。此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。必大便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黄氏曰。失。汉书作屎。古屎失通。矢传写误。上条诀人以手足汗出为当下之时。此以潮热转矢气次第而详言。亦诀人当下之二候也。转矢气。反屁出也。胀满。药寒之过也。哕。亦寒伤胃也。硬而少。重下故也。末句重致叮咛之意。
(二十一)阳明病下之。心中懊而烦。胃中有燥屎者可攻。腹微满。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。宜大承气汤。
可攻以上。以转矢气言。懊。悔痛恨之意。盖药力未足以胜病。燥硬欲行而搅作。故曰可攻。言当更服汤以促之也。腹微满以下。以不转矢气言。头硬后溏。里热轻也。故曰不可攻之。
言当止汤勿服也。末二句。乃申上节以决治意。
(二十二)阳明病。谵语。发潮热。脉滑而疾者。小承气汤主之。因与承气汤一升。腹中转失气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转失气。勿更与之。明日不大便。脉反微涩者。里虚也。为难治。不可更与承气汤也。
此承上文又以谵语并脉言。亦诀人下候及斟酌用汤度数之意。滑以候食。故为大便硬之诊。
疾。里热甚也。然滑疾有不宁之意。不可不知。微者阳气不充。涩者阴血不足。故曰里虚也。难治者。气不充则无以为营运。血不足则无以为润送。故曰阳微不可下。无血不可下。此之谓也。
(二十三)夫实则谵语。虚则郑声。郑声。重语也。
实以邪言。谵语。呢喃不了之妄语也。虚以正言。以重语释郑声者。谓语声之出。由于邪实正虚。浊恶而厌听也。
(二十四)直视。谵语。喘满者。死。下利者。亦死。
直视。精不荣于目也。谵语。神不主乎心也。喘则阳争于上。利则阴夺于下。胃。中土也。
阴阳争夺于上下。而中气不守。故无法可治。而皆主死也。
(二十五)发汗多。若重发汗者。亡其阳。谵语脉短者。死。脉自和者。不死。
汗本血之液。阳亡则阴亦亏。脉者血气之道路。短则其道穷矣。故亦无法可治而主死也。和则病虽竭。而血气则未竭。故知生可回也。此疑太阳篇错简。
(二十六)阳明病。发热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胃实本由于无津液而内燥。汗多则津液益亡矣。急下者。竭则不可治也。
(二十七)发汗不解。腹满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发汗不解者。失之过度也。腹满痛者。胃不和也。急下者。满去则痛止也。
(二十八)腹满不减。减不足言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此申明上条而诀用治之意。
(二十九)伤寒。吐后腹胀满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
吐亦无津液而胃又伤。腹虽满而非热结。调胃承气者。阳明之正也。方见太阳下。
(三十)太阳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发汗。微烦。小便数。大便因硬者。与小承气汤和之。愈。
此总亦胃实由于亡津液。而皆宜小和者。通该戒大下之意也。
(三十一)阳明病。其人多汗。以津液外出。胃中燥。大便必硬。硬则谵语。小承气汤主之。
若一服。谵语止。更莫复服。
此与上条互意。多汗见后。
(三十二)伤寒。若吐若下后不解。不大便五六日。上至十余日。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。独语如见鬼状。若剧者。发则不识人。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直视。脉弦者生。涩者死。微者。
但发热。谵语者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利。止后服。
此以势重言。独。自也。与谵互意。循衣摸床。阳偏胜而躁动于手也。弦者阴气强。涩者阴不足。阳热剧甚有余。阴以际之。故生可回也。阴不足而阳独治。故死可知也。
(三十三)汗出谵语者。以有燥屎在胃中。此为风也。须下之。过经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。
语言必乱。以表虚里实故也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过经。谓宁迟迟。非谓待十三日后也。言出于心。心为胃之母。子能令母虚。故下早则必乱也。
表虚里实。谓外邪悉入胃也。
(三十四)得病二三日。脉弱无太阳柴胡证。烦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虽能食。以小承气汤少少与。微和之令小安。至六日。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虽不能食。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。屎硬。乃可攻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令。平声。太阳不言药。以有桂枝麻黄之不同也。柴胡不言证。以专少阳也。凡似此为文者。
皆互发也。以无太少。故知诸证属阳明。以脉弱。故宜微和。至六日以下。历叙可攻不可攻之节度。
(三十五)阳明病。心下硬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。死。利止者。愈。
上条心下硬而用下者。以属阳明胃也。此谓心下硬满不可攻者。以邪聚阳明之膈也。所以然者。阳明之脉。上至额颅。其支别者。从大迎前下人迎。循喉咙。入缺盆。下膈也。攻亦下也。
利遂不止。其人阴本虚也。利止者。其人阳气胜也。
(三十六)阳明病。不吐。不下。心烦者。可与调胃承气汤。
不由吐下而心烦。则发于胃实可知也。用调胃承气者。无杂故也。
(三十七)伤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无表里证。大便难。身微热者。此为实也。
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了了。犹也。素问曰。阳明主肉。其脉挟鼻络于目。灵枢曰。足阳明之正。上循咽。出于口。还系目系。合于阳明也。又曰。足阳明之筋。其支者上颈上挟口。合于下。结于鼻。上合于太阳。太阳为目上纲。阳明为目下纲。所以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知胃实也。急下者。任脉循面入目。督脉上行两目中央。诸脉皆属于目。而人之精神注焉。是以如是其急也。
(三十八)伤寒呕多。虽有阳明证。不可攻之。
呕属太阳。故曰呕多。虽有阳明不可攻。以多则太阳犹有未除可知也。虽字当玩味。
(三十九)食谷欲呕者。属阳明也。吴茱萸汤主之。得汤反剧者。属上焦也。
吴茱萸汤方吴茱萸(一升洗)人参(三两)生姜(六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食谷欲呕。胃寒也。故曰属阳明。言与恶寒呕逆不同也。茱萸辛温。散寒下气。人参甘温。固气安中。大枣益胃。生姜止呕。四物者。所以为阳明安谷之主治也。上焦以膈言。亦戒下之意。
(四十)阳明病。谵语。有潮热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尔。
宜大承气汤。
。与尔同。不能食。寒因也。故屎燥。能食。因于风也。故但硬。
(四十一)伤寒脉浮而缓。手足自温者。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。身当发黄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为阳明病也。
伤寒脉浮而缓。见太阳下编。然缓以候脾。脾主四末。故手足自温。为系在太阴。身当发黄者。脾为湿土。为胃之合。若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。湿着不去。则郁蒸而身发黄。黄为土色。土主肌肉故也。小便自利。津液行也。行则湿去矣。所以不能发黄。胃中干。大便硬。而为阳明病也。
(四十二)阳明中风。口苦。咽干。腹满。微喘。发热。恶寒。脉浮而紧。若下之。则腹满小便难也。
阳明之脉。挟口环唇。然胆热则口苦。咽为胆之使。故口苦则咽干。腹满。热入阳明也。微喘。发热。恶寒。脉浮而紧。风寒俱有。而太阳未除也。下之腹满者。误下则里虚。外邪未除者。
乘虚而尽入。内陷也。小便难。亡津液也。
(四十三)阳明病。脉浮而紧。咽燥而口苦。腹满而喘。发热汗出。不恶寒。反恶热。身重。
若发汗则燥。心愦愦。反谵语。若加烧针。必怵惕烦躁不得眠。若下之。则胃中空虚。客气动隔。
心中懊。舌上苔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愦。匣伪切。怵。穿橘切。惕。透吉切。燥。亦干也。发热以上。与上条同。恶热。阳明血气俱盛也。以当太阳时恶寒。今恶热。故曰反也。身重。阳明主肌肉。湿上重着也。汗出热在肌肉。腠理反开也。以上三节。言汗下烧针皆不可。故着其变以示也。愦愦。心乱貌。怵惕。恐惧貌。舌苔见太阳下编。彼以脏结。故为难治。此以膈热。故涌之以栀子豉。方见太阳中。
若渴欲饮水。口干舌燥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此又以变渴更治言。方见太阳下。
若脉浮发热。渴欲饮水。小便不利者。猪苓汤主之。
猪苓汤方猪苓(一两去皮)茯苓(一两)阿胶(一两)滑石(一两)泽泻(一两)上五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四味。取二升。去滓。内下阿胶烊消。温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此又以小便不利再出治。猪苓茯苓。从阳而淡渗。阿胶滑石。滑泽以滋润。泽泻盐寒。走肾以行水。水行则热泄。滋润则渴除。
(四十四)阳明病。汗出多而渴者。不可与猪苓汤。以汗多胃中燥。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。
此承上条复以汗多不宜猪苓汤。申致戒谨之意。
(四十五)阳明病。脉浮而紧者。必潮热。发作有时。但浮者。必盗汗出。
浮而紧与前同。故申言必潮热。但浮则阳盛。阳盛则阴虚。阴虚。所以盗汗出也。
(四十六)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。汗出。复恶寒。不呕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医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患不恶寒而渴者。此转属阳明也。小便数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。
十日无所苦也。渴欲饮水。少少与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宜五苓散。
数。音朔。以表证与脉在。故知痞为误下之所致。以表除而作渴。故知转属阳明。十日无所苦者。以津液偏渗而致干。非热结也。以干而渴。故与水而宜五苓。方见太阳上。
(四十七)阳明中风。脉弦浮大而短气。腹都满。胁下及心痛。久按之气不通。鼻干。不得汗。
嗜卧。一身及面目悉黄。小便难。有潮热。时时哕。耳前后肿。剌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过十日。脉续浮者。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无余证者。与麻黄汤。若不尿。腹满加哕者。不治。
尿。与溺同。泥叫切。弦少阳。浮。太阳。大。阳明。胁下痛。少阳也。小便难。太阳之膀胱不利也。腹满鼻干嗜卧。一身及面目悉黄。潮热。阳明也。时时哕。三阳俱见。而气逆甚也。耳前后肿。阳明之脉。
出大迎。循颊车。上耳前。太阳之脉。其支者。从巅至耳。少阳之脉。下耳后。其支者。从耳后入耳中。出走耳前也。然则三阳俱见证。而曰阳明者。以阳明居多而任重也。风寒俱有。而曰中风者。寒证轻而风脉甚也。续浮谓续得浮。故与小柴胡。从和解也。但浮无余证者。风虽外向。
终为微寒持也。故发之以麻黄。不尿腹满加哕者。邪盛于阳明而关格。所以无法可治也。小柴胡汤。见太阳上。麻黄汤。见太阳中。尿。南人。心崔切。
(四十八)阳明病。脉迟。食难用饱。饱则微烦头眩。必小便难。此欲作谷瘅。虽下之。腹满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脉迟故也。
瘅。广韵作疸。迟为寒。不化谷。故食难用饱。谷不化。则与热搏。湿郁而蒸。气逆而不下行。故微烦头眩。小便难也。瘅。黄病也。谷瘅。水谷之湿。蒸发而身黄也。下则徒虚胃气。外邪反乘虚陷入。所以腹满仍旧也。末乃申上文义。以致不可下之意。
(四十九)阳明病。若中寒不能食。小便不利。手足然汗出。此欲作固瘕。必大便初硬后溏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中冷。水谷不别故也。
瘕。匣牙切。固。坚固。瘕。积聚。以本寒因。水谷不化消。积聚成坚固也。末亦申上文。致勿下之意。
(五十)阳明病。欲食。小便反不利。大便自调。其人骨节疼。翕翕如有热状。奄然发狂。
然汗出而解者。此水不胜谷气。与汗共并。脉紧则愈。
奄。影检切。欲食。胃气将回也。阳明以胃实为正。故小便不利。大便自调为反也。骨节疼如有热。余表未除也。奄然。忽然也。发狂。阳明之所以作汗也。水不胜。以小便反不利言。谷气以欲食言。盖谓所以汗出者。由小便不利。胃回不作实。故得汗。得汗则表并解。故曰脉紧则亦愈也。
(五十一)阳明病。不能食。攻其热。必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虚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虚。故攻其热必哕。
攻热。皆寒药。故知必哕。胃中虚。以不能食言。此亦戒谨之意。
(五十二)伤寒四五日。脉沉而喘满。沉为在里。而反发其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为难。表虚里实。久则谵语。
满。胃实也。逆溢则喘。越出。谓枉道而出也。表虚。津液越出也。里实。大便难也。
(五十三)脉浮而迟。表热里寒。下利清谷者。四逆汤主之。若胃中虚冷。不能食者。饮水则哕。
此疑三阴篇错简。
(五十四)阳明病。但头眩不恶寒。故能食而咳。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。咽不痛。
眩。风旋而目晕也。风。故不恶寒。能食。咳。逆气。咽门。胃之系也。胃热而气逆攻咽则咳。痛。咽伤也。
(五十五)阳明病。法多汗。反无汗。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。此以久虚故也。
法多汗。言阳明热郁肌肉。腠理反开。应当多汗。故谓无汗为反也。无汗则寒胜。而腠理反秘密。所以身如虫行皮中状也。久虚寒胜。则不能食。胃不实也。
(五十六)阳明病。反无汗而小便利。二三日呕而咳。手足厥者。必苦头痛。若不咳不呕。
手足不厥者头不痛。
此亦寒胜。故小便利。呕。手足厥。手足为诸阳之本。三阳皆上头。故手足厥者。必苦头痛也。
(五十七)阳明病。下之。其外有热。手足温。不结胸。心中懊。饥不能食。但头汗出者。
栀子豉汤主之。
下之。外有热。外者外散也。故手足温不结胸。心中懊者。虽不结胸。而膈中则郁烦也。
头汗见太阳上。方见太阳中。
(五十八)阳明病。口燥。但欲漱水不欲咽。此必衄。
漱。音瘦。口为胃窍。胃热则口燥。漱水不欲咽者。阳明血气俱多。虽燥不渴也。衄者。以血气俱多。而脉起于鼻。故热甚则血妄行。必由鼻而出也。
(五十九)脉浮。发热。口干。鼻燥。能食者则衄。
浮。因于风也。风为阳。所以证如此也。
(六十)脉浮而芤。浮为阳。芤为阴。浮芤相搏。胃气生热。其阳则绝。
芤。俗读丘。浮为气上行。故曰阳。芤为血肉损。故曰阴。胃中生热者。阴不足以和阳。津液干而成枯燥也。阳绝即亡阳之互词。此上二条疑错简。
(六十一)趺阳脉浮而涩。浮则胃气强。涩则小便数。浮涩相搏。大便为难。其脾为约。麻仁丸主之。
麻仁丸方麻子(二升)芍药(半斤)枳实(半斤)大黄(一斤去皮)浓朴(一斤去皮)杏仁(一斤去皮尖熬研脂)上六味。为末。炼蜜为丸。桐子大。饮服十丸。日三服。渐加。以和为度。
数。音朔。趺阳。胃脉也。其脉在足趺上动脉处。去陷谷三寸。又曰冲阳。一名会元。浮为盛阳。故主胃强。涩为阴虚。故小便数。约。约束也。胃为脾之合。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。胃强则脾弱。脾弱。则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。使其得以偏渗于膀胱。为小便数。大便干而胃实。
犹之反被胃家之约束。而受其制。故曰其脾为约也。麻子杏仁。能润干燥之坚。枳实浓朴。能导固结之滞。芍药敛液以辅润。大黄推陈以致新。脾虽为约。此之疏矣。
(六十二)阳明病。发热。汗出。此为热越。不能发黄也。但头汗出。身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渴饮水浆者。此为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茵陈蒿汤主之。
茵陈蒿方茵陈蒿(六两)栀子(十四枚擘)大黄(二两)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茵陈减六升。内二味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小盒饭利。
尿如皂角汁状。色正赤。一宿腹减。黄从小便去也。
越。散也。头汗。瘀热。发黄。皆见太阳篇。茵陈逐湿郁之黄。栀子除胃家之热。大黄推壅塞之瘀。三物者苦以泄热。热泄则黄散也。
(六十三)阳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发热色黄。小便不利也。
合。应也。赤。热色也。阳明之脉起于鼻。胃热上行。面应赤色。攻则亡津液。故发热色黄。
小便不利。
(六十四)阳明病。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者。身必发黄。
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则湿停。懊。湿停热郁也。所以知黄必发也。
(六十五)阳明病。被火。额上微汗出。小便不利者。必发黄。
阳明之脉。循发际。至额颅。故被火热甚。汗出额上也。黄。火迫土也。
(六十六)阳明病。下血谵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但头汗出者。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
然汗出。则愈。
血室。头汗。期门。皆见太阳篇。阳明之脉。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。下挟脐。入气街中。
血室之脉。起于气街。上行至胃中而散。所以妇人热入血室。则似结胸而谵语。阳明热入血室。
则亦谵语下血。男顺女逆。道则同也。故亦刺期门。
(六十七)阳明病证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虽硬。
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当汤下之。
喜忘。好忘前言往事也。志伤则好忘。然心之所之谓志。志伤则心昏。心昏则血滞。所以知必有蓄血也。大便反易。血主滑利也。黑血色也。方见太阳上编。
(六十八)病患无表里证。发热七八日。虽脉浮数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脉数不解。合热。
则消谷善饥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宜抵当汤。
表谓无太阳。里谓胃不实。虽脉浮数。可下者久也。合热。谓数阳不退。热亦应未除也。
善饥。犹言快饥也。不大便有瘀血。大意与血证反复略同。此疑太阳篇错简。
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。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
抵当下之。数仍不退。热未除也。利不止。所以知协热必便脓血也。
(六十九)阳明病。发潮热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胸胁满不去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潮热。少阳阳明之涉疑也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胃不实也。胸胁满不去。则潮热仍属少阳。
明矣。故须仍从小柴胡。方见太阳上。
(七十)阳明病。胁下硬满。不大便而呕。舌上白苔者。可与小柴胡汤。上焦得通。津液得下。胃气因和。身然而汗出解也。
此承上条而言。即使不大便。而胁下硬满在。若有呕与舌苔。则少阳为多。亦当从小柴胡。上焦通。硬满开也。津液下。大便行也。百体皆受气于胃。故胃和则身和。汗出而病解。方见太阳上。
(七十一)二阳并病。太阳证罢。但发潮热。手足汗出。大便难而谵语者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此以太阳阳明言。谓须太阳罢。方可治阳明之意。
(七十二)阳明少阳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脉不负者。顺也。负者。失也。互相克贼。名为负也。
脉滑而数者。有宿食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阳明属土。其主水谷。少阳属木。其主风。风主飧泄。故知下利可必也。阳明脉大。少阳脉弦。不负。谓大而不弦。无相胜负而相得也。失。得之反也。谓弦则木克土。不大则土受木贼。少阳胜而阳明负。为不相得。犹言不宜也。滑主食。数主热。宿食可知也。大承气汤者。陈宜推。
所以通因通用也。
(七十三)三阳合病。腹满身重。难以转侧。口不仁而面垢。谵语。遗尿。发汗则谵语甚。
下之则额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汤主之。
阳明主胃。胃主肌肉而通窍于口。不仁。胃不正而饮食不利便。无口之知觉也。然则腹满身重。
不仁谵语。阳明也。灵枢曰。足少阳之正。上肝贯心以上。挟咽出颐颔中。散于面。故又曰。是动则病口苦。善太息。心胁痛。不能转侧。甚则面微有尘。垢亦尘也。遗尿。太阳膀胱不约也。故曰三阳合病。五合之表里俱伤也。发汗则偏攻太阳。
邪并于阳明。而谵语益甚。下则偏攻阳明。不惟阴虚。而阳亦损。故手足逆冷。而额上生汗。生。
不流也。是则汗下皆不可也。自汗者邪遍三阳。热搏五合。卫疏而表不固。荣弱而里不守也。夫汗下既皆不可。和之于少阳。则亦偏于一而非所宜。是故白虎者。能解秋而彻表里之热。所以又得为三阳通该之一解也。然病属三阳。治又不从阳明。而类阳明篇者。一则阳明居多。二则阳明属土。土者万物之所归。而病之吉凶生死机焉。所以归重于阳明而入其类例。此又叔和之深意也。
方见太阳下。
(七十四)伤寒发汗已。身目为黄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。于寒湿中求之。
上为。去声。此揭下文三条之总。湿以汗发不对言。详见痉湿篇中。里以黄言。不可下者。
里非表里之里也。寒湿中求之。以下文三条言也。
(七十五)伤寒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麻黄(二两)赤小豆(一升)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连轺(二两连翘根也)大枣(十二枚劈)生姜(一两切)甘草(一两炙)生梓白皮(一升切)以上八味。以潦水一斗。先煮麻黄再沸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分。温三服。半日服尽。
此条互上条之文以出治。并下二条乃三目也。麻黄甘草杏仁。利气以散寒。麻黄汤中之选要也。连轺小豆梓皮。行湿以退热。去瘀散黄之领袖也。姜枣益土为克制。潦水无力不助湿轺。
本草作翘。翘本鸟尾。以草子析开。其间片片相比如翘得名。轺本使者小车乘马者。无义。疑误。
(七十六)伤寒七八日。身黄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满者。茵陈蒿汤主之。
此与上略同而较重。橘子色。言黄之鲜明也。腹微满。湿不行也。方见前。
(七十七)伤寒身黄发热者。栀子柏皮汤主之。
栀子柏皮汤方栀子(十五枚擘)甘草(一两炙)黄柏(一两)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。温再服。
此承上三条而以发热出治。然热既发于外。则里证较轻可知。故解之以栀子柏皮。而和之以甘草。以为退之之轻剂。所谓于寒湿中求之者。盖亦参酌乎上三条而近取云也。以上四条疑太阳中篇错简。当移。
[卷之四]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五
凡九条方无
少阳主半表半里。半。不也。不表不里者。隙地也。夫以表实则可汗。里实则可下。上实则可吐。隙无实可言。故汗下吐皆无其法。而其合并之病。又皆已杂出于太阳阳明篇中。所以本篇条目少。无可攻之道也。无可攻者。一则界限也。故表里分先后。自此而终始。然则隙地反当要冲。无治最有关系。谓小柴胡汤为通行套药。不择地而可施。岂不悖哉。
(一)少阳之病。口苦。咽干。目眩也。
少。去声。下皆同。之下当有为字。少阳者胆经也。其脉起于目锐。灵枢曰。足少阳之正。上肝。贯心以上。挟咽出颐颔中。故又曰。是动则病口苦。苦。胆之味也。咽。胆之使也。口苦。咽干。热聚于胆也。眩。目旋转而昏晕也。少阳属木。木生火而主风。风火扇摇而燔灼。所以然也。
(二)少阳中风。两耳无所闻。目赤。胸中满而烦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则悸而惊。
首句以攒名。揭总举大纲言。三阴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。少阳之脉。上抵头角。下耳后。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。出走耳前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贯膈。肝主目。胆为之合。风为阳而主气。耳无闻者。风塞则气塞也。目赤者。风热则气昏也。胸满而烦者。风郁则膈热也。少阳本无吐下法。
其经又多气少血。吐下复伤其经。则血愈少而虚。血虚则心虚。所以神识昏乱。怔忡而惊也。
(三)伤寒脉弦细。头痛。发热者。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此属胃。胃和则愈。
胃不和。则烦而悸。
少阳属木。故其脉弦。细则欲入里也。谵语者。夺其血液而胃干。故心荒而乱也。胃和。以未至实言。不和。言实也。然上条以风言。风主气。故禁吐下。此以寒言。寒主血。故禁汗。对举以示教也。
(四)本太阳病不解。转入少阳者。胁下硬满。干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。尚未吐下。脉沉紧者。与小柴胡汤。
少阳之脉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贯膈。络肝。属胆。循胁里。其直者。从缺盆下腋。
循胸。过季胁。故病则硬满。呕不能食也。往来寒热。见太阳上编。浮紧为弦。沉紧者得之寒因也。方见太阳上。
若已吐。下。发汗。温针。谵语。柴胡证罢。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此承上文。复以乱治不对。而致变剧者言。与太阳上编第五十二条意同。以法即随证之互词。
(五)三阳合病。脉浮大。上关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则汗。
太阳脉浮。阳明脉大。关上乃少阳之部位。故曰三阳合病。但欲眠睡者。热聚于胆也。目合则汗出者。少阳少血。虚则不与阳和。寐属阴。故盗出也。
(六)伤寒三日。三阳为尽。三阴当受邪。其人反能食。不呕。此为三阴不受邪也。
阳以表言。阴以里言。能食。真阳胜而表邪散也。不呕。里气和而胃气回也。阴不受邪可知也。
(七)伤寒三日。少阳脉小者。欲已也。
小。谓不弦也。已。愈也。
(八)少阳病。欲解时。从寅至辰上。
寅卯辰。少阳木王之时也。邪虽不胜正。解必在乎得其时。道固如此也。外道而言意。岂不谬哉。
(九)伤寒六七日。无大热。其人燥烦者。此为阴去。入阳故也。
去。往也。言表邪往而入于里。所以外无大热。而内则燥烦也。愚按太阳中伤。传阳明。转少阳。阳去入阴。乃风寒之病。入自表而渐里。通章之大义。斯道之自然。仲景吃紧为人之要旨也。读者最宜精思熟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