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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伤寒论条辨》·卷之二

伤寒论条辨 佚名 著

[卷之二]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篇第二

  凡五十七条方三十二

  太阳统摄之荣卫。乃风寒始入之两途。寒则伤荣。故以营伤于寒而病者为中篇。夫寒。冬令也。

  秋末春初以间乎冬。寒则有之。他时虽或暴变清冷。大率不外本序之令气耳。终不得入隆冬严寒之例。以病言之。必也证候显见如经。始可谓为伤寒。不可少有分毫违错。盖经之所以条例各病。

  对比而辨论者。正为与伤寒分别争差也。读者极力反复精究其旨。久久成熟。一旦贯通。则认病自然亲切。而于凡异说之纷纭者。皆不为其所惑矣。慎哉。

  (一)太阳病。或已发热。或未发热。必恶寒。体痛。呕逆。脉阴阳俱紧者。名曰伤寒。

  或。未定之词。寒为阴。阴不热。以其着人而客于人之阳经。郁而与阳争。争则蒸而为热。已发热者。时之所至。郁争而蒸也。未发热者。始初之时。郁而未争也。必。定然之词。恶寒见上篇。然此以寒邪郁荣。故荣病而分见恶寒。曰必者。言发热早晚不一。而恶寒则必定即见也。体痛者。寒主坚凝而伤荣。则荣实而强。卫虚而弱矣。荣强则血涩。卫弱则气滞。故痛也。呕。吐也。逆。俗谓恶心是也。胃口畏寒而寒涌也。阴谓关后。阳谓关前。俱紧。三关通度而急疾。寒性强劲而然也。难经曰。伤寒之脉。阴阳俱盛而紧涩。是也。伤。犹中也。彼此两相更互发明。言太阳之为病。中风固如彼矣。若或有如此者。则又是触犯于寒而中之也。然阴寒之袭人。从荣而入。荣。血道也。寒之所以从荣入者。荣亦阴。亦从类也。犹龙虎之于风云。水火之于燥湿。各以其类而相从之自然也。此揭太阳分病之纪二。乃此篇之小总。下条乃申此而互言之。详其义以出其治。余皆此条之差分耳。首尾脉络。纲领条目。大端悉类上编。乃上篇之对待。太阳之太三辨。上编一。此其二。以下凡首称伤寒者。则又皆指有此云云之谓也。

  (二)太阳病。头痛。发热。身疼。腰痛。骨节疼痛。恶风。无汗。而喘者。麻黄汤主之。

  麻黄汤方麻黄(三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)甘草(一两炙)杏仁(七十个汤浸去皮尖)上四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温服八合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须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将息。

  此申上条而更互言之。所以致其详而出其治也。头痛已见太阳病。而此犹出者。以其专太阳而主始病也。上条先言或已发热。或未发热。而此先言头痛。次言发热者。则是以其已发热者言也。身疼腰痛。骨节疼痛。即上条之体痛而详言之也。上条言必恶寒。而此言恶风者。乃更互言之。与上编啬啬恶寒。淅淅恶风。双关互文之意同。无汗。乃对上编之有汗而言。以见彼此两相反。所以为风寒之辨别。不然无是证者。则不言也。然所以无汗者。汗乃血之液。血为荣。荣强则腠理闭密。虽热。汗不出也。喘。气逆也。卫主气。卫弱则气乏逆。呼吸不利而声息所以不遂也。

  然上条言呕而此言喘。呕与喘。皆气逆。亦互言以明互见之意。麻黄味苦而性温。力能发汗以散寒。然桂枝汤中忌麻黄。而麻黄汤中用桂枝。何也。曰。麻黄者。突阵擒敌之大将也。桂枝者。

  运筹帷幄之参军也。故委之以麻黄。必胜之算也。监之以桂枝。节制之妙也。甘草和中而除热。杏仁下气而定喘。惟麻黄有专功之能。故不须啜粥之助。

  (三)伤寒一日。太阳受之。脉若静者为不传。颇欲吐。若燥烦脉数急者。为传也。

  伤寒者。以上二条互言者而言也。下仿此。一日太阳受之。太阳主表而属外。故外者先当也。静谓恬退而和平也。紧退恬静和平。其为不传而欲愈可诊矣。颇欲吐属上言。不甚待吐而不吐。盖呕逆未全止也。燥。干也。数。五六至已上也。其主热。急。躁疾也。欲传而加进可知也。

  (四)伤寒二三日。阳明少阳证不见者。为不传也。

  见。音现。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。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。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。然不传有二。一则不传而遂自愈。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。若阳明少阳虽不见。太阳亦不解。则始终太阳者有之。余经同推。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。若只蒙龙拘拘。数日以论经。则去道远矣。

  (五)脉浮者。病在表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

  表。太阳也。伤寒脉本紧。不紧而浮。则邪见还表而欲散可知矣。发。拓而出之也。麻黄汤者。

  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谓也。(方见前)(六)脉浮而数者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

  浮与上同。而此多数。数者。伤寒之欲传也。可发汗而宜麻黄汤者。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。

  当散其数。而不令其至于传也。

  (七)脉浮数者。法当汗出而愈。若下之身重心悸者。不可发汗。当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脉微。此里虚。须表里实。津液自和。便自汗出。愈。

  此承上条复以其治不如法。因而致变者言。晓人当知谨也。身重。下后阴虚而倦怠也。悸属心。

  心主血。阴虚则血虚。所以心不宁也。盖不当下而反下之。故证变如此。不可汗者。禁勿重亡津液以复损其阴也。当自汗出乃解者。言下虽反而病未甚变。须待其津液回。当得自汗而解也。所以然者以下。乃申释上文之词。里虚。以亡津液言。须表里实。以待津液回。邪还表言也。

  (八)伤寒发汗。解。半日许。复烦。脉浮数者。可更发汗。宜桂枝汤主之。(更。平声。)伤寒发汗者。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。解。散也。复。重复也。既解而已过半日之久矣。何事而复哉。言发汗不如法。汗后不谨。重新又有所复中也。盖汗出过多。则腠理反开。护养不谨。邪风又得易入。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。故曰可更发汗。更。改也。言当改前法。故曰宜桂枝汤。

  桂枝汤者。中风解肌之法。微哉旨也。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义。不遵约制。自肆粗下。不喻汗法微似之旨。骋以大汗为务。病致变矣。反谓为邪不尽。汗而又汗。辗转增剧。卒致莫救。不知悔悟。噫。读书不喻旨。赵括鉴矣。学医废人命。伊芳谁鉴邪。伤哉。

  (九)发汗已。脉浮数烦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  已。言发汗毕。非谓病罢也。浮数烦。与上同。而此多渴。渴者。亡津液而内燥。里证也。

  以证有里而人燥渴。故用四苓以滋之。以表在而脉浮数。故凭一桂以和之。谓五苓散能两解表里者。此也。(方见上编)(十)伤寒汗出而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。茯苓甘草汤主之。

  茯苓甘草汤方茯苓(二两)桂枝(二两去皮)生姜(三两切)甘草(一两)上四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  伤寒不汗出。汗出者。以发之而出者言也。然则此条二节。上节乃承上条而以其不烦者再言。

  下节乃承上节而以其更不渴者又出也。不烦。则热较轻可知。故治亦不殊。不渴。则内燥更减可识。故但用四苓之一以润之。然里证既轻。则表为犹多可必。故须桂枝之三以解之。然则此汤之四物。其桂枝五苓二方之变制与。

  (十一)伤寒汗出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胁下有水气。腹中雷鸣下利者。

  生姜泻心汤主之。

  生姜泻心汤方生姜(四两切)甘草(三两炙)人参(三两)干姜(一两)黄芩(三两)半夏(半升洗)黄连(一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  噫。影戒切。解。谓大邪退散也。胃为中土。温润则和。不和者。汗后亡津液。邪乍退散。正未全复而尚弱也。痞硬。伏饮抟膈也。噫。饱食息也。食臭。气也。平人过饱伤食。则噫食臭。

  病患初瘥。脾胃尚弱。化输未强。虽无过饱。犹之过饱而然也。水气。亦谓饮也。雷鸣者。脾为阴。

  胃为阳。阴阳不和。薄动之声也。下利者。惟阴阳之不和。则水谷不厘清。所以杂迸而走注也。生姜大枣。益胃而健脾。黄芩黄连。清上而坚下。半夏干姜。蠲饮以散痞。人参甘草。益气而和中。然则泻心者。健其脾而脾输。益其胃而胃化。斯所以为泻去其心下痞硬之谓也。

  (十二)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。虚故也。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
 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芍药(三两)甘草(三两炙)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八片)以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  未汗而恶寒。邪盛而表实。仇雠之恶也。已汗而恶寒。邪退而表虚。怯懦之恶也。盖汗出之后。

  大邪退散。荣气衰微。卫气疏慢。病虽未尽解。不他变而但恶寒。故曰虚。言表气新虚而非病变也。然荣者阴也。阴气衰微。故用芍药之酸以收之。卫者阳也。阳气疏慢。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。

  甘草甘平。合荣卫而和谐之。乃国老之所长也。

  (十三)发汗后恶寒者。虚故也。不恶寒但热者。实也。当和胃气。与调胃承气汤。

  上节乃略上条而复言。所以起下文。而以其反者出也。不恶寒。其人表气强也。但热。亡津液而胃中干。故曰实也。当和胃气。以干在胃而实也。故曰。与调胃承气汤。然汤以泻实。而甘草则和中益气。何也。盖实成于虚也。所谓量凿而正枘。其斯之谓与。方见大阳下。

  (十四)发汗后。身疼痛。脉沉迟者。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。人参三两。新加汤主之。

  桂枝新加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芍药(四两)甘草(二两炙)人参(三两)生姜(四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一斗一升。微火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温服。如桂枝法。

 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。邪气骤去。血气暴虚也。用桂枝者。和其荣卫。不令暴虚易得重伤也。

  加人参芍药者。收复其阴阳以益其虚也。加生姜者。健其乍回之胃以安其谷也。曰新加者。得非足一百一十三而成之之谓邪。微火皆当仿效首方。此盖后人之赘耳。

  (十五)发汗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汗出而喘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。

 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麻黄(四两去节)杏仁(五十个去皮尖)甘草(二两炙)石膏(半斤碎绵裹)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  更行。犹言再用。不可再用桂枝汤。则是已经用过所以禁止也。盖伤寒当发汗。不当用桂枝。桂枝固卫。寒不得泄。而气转上逆。所以喘益甚也。无大热者。郁伏而不显见也。以伤寒之表犹在。故用麻黄以发之。杏仁下气定喘。甘草退热和中。本麻黄正治之佐使也。石膏有彻热之功。

  尤能助下喘之用。故易桂枝以石膏。为麻黄汤之变制。而太阳伤寒。误汗转喘之主治。所以必四物者而后可行也。

  (十六)发汗后。饮水多者必喘。以水灌之亦喘。

  喘属肺。肺属金。金性寒。故曰形寒饮冷则伤肺。汗后肺气新虚。易得重伤。饮水。饮冷也。水灌则形寒。肺伤矣。其主气所以皆喘也。

  (十七)发汗过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汤主之。

  桂枝甘草汤方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顿服。

  汗多则血伤。血伤则心虚。心虚则动惕而悸。故叉手自冒覆而欲得人接也。桂枝走阴。敛液宅心。能固疏慢之表。甘草缓脾。和中益气。能调不足之阳。然则二物之为方。收阴补阳之为用也。

  (十八)发汗后。其人脐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。

 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(半斤)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大枣(十五枚擘)上四味。以甘澜水一斗。先煮茯苓减二升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  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。置大盆内。以勺扬之。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。取用之。

  脐下悸者。肾乘心汗后液虚。欲上凌心而克之。故动惕于脐下也。欲作。待作未作之谓。奔豚见上编。然水停心下则悸。茯苓淡渗胜水。能伐肾脏之淫邪。桂枝走阴降肾。能御奔豚于未至。

  甘草益气。能补汗后之阳虚。大枣和土。能制为邪之肾水。甘澜水者。操之而使其性抵于纯。不令其得以助党而长祸也。

  (十九)发汗后腹胀满者。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。

  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方浓朴(半斤去皮炙)生姜(半斤切)半夏(半升洗)人参(一两)甘草(二两炙)上五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  汗后腹胀满者。胃中干。阳虚气滞而伏饮停蓄也。人参甘草之甘。益胃而滋干。生姜半夏之辛。蠲饮而散满。然胀非苦不泄。所以浓朴者。君四物而主治也。

  (二十)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

  故使硬也。甘草泻心汤主之。

  甘草泻心汤方甘草(四两炙)黄芩(三两)黄连(一两)干姜(三两)半夏(半升洗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。

  伤寒中风。言伤寒与中风皆有此变证。大意与上编第六十条同。医反下之至心下痞硬而满。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。此多既误而复误。不得安以上。前误成痞也。医见至益甚。言复误而痞加重也。此非结热至末。乃原致痞之因。以出其治也。甘草大枣之甘。益反下之虚。干姜半夏之辛。

  散上逆之满。黄芩黄连之苦。解邪热之烦。然证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。而方物有同有异者。

  不用桂枝。以无表也。同用甘草干姜同为益虚而散硬也。不用参术。恶益气也。用大枣。取滋干也。

  以既误复误而痞益甚。故用芩连以为干姜之反佐。协同半夏以主散。此其所以有异同之分焉。

  (二十一)伤寒服汤药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泻心汤已。复以他药下之。利不止。医以理中与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。复利不止者。当利其小便。

  赤石脂禹余粮汤方赤石脂(一斤碎)禹余粮(一斤碎)以上二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三服服泻心汤已以上。承上条而再言之也。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。言再治之不对。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。言愈误也。理中者以下。乃明其误而出其治。难经曰。中焦者。在胃中脘。主腐熟水谷。

  下焦者。当膀胱上口。主分别清浊。主出而不内。以传道也。灵枢曰。水谷者。常并居于胃中。

 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小肠而成下焦。渗而俱下。济泌别汁。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。然则利在下焦者。膀胱不渗而大肠滑脱也。禹余粮甘。平。消痞硬而镇定其脏腑。赤石脂甘温。固肠虚而收其滑脱。然收滑脱矣。而利仍不止者。膀胱不渗而水谷不分也。利小便者。导其水而厘清之。使腑司各行其所有事也。腑司各行其所有事。则利无余治。而愈可必矣。

  (二十二)伤寒大下后。复发汗。心下痞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当先解表。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汤。攻痞。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  表。非病初之表。下复发汗。言疏缓其表之表也。解。犹救也。如解渴解急之类是也。解表。

  与发表不同。伤寒病初之表当发。故用麻黄汤。此以汗后之表当解。故曰宜桂枝汤。言与中风之表同。当解肌而固卫也。桂枝汤方见上编。攻痞方说见下编。

  (二十三)伤寒医下之。续得下利。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。清便自调者。

  急当救表。救里。宜四逆汤。救表。宜桂枝汤。

  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下后胃伤。里虚寒甚。饮食不腐化。而水谷不分。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。救。护也。利甚身疼痛。而急当救护其里者。下后里虚为重也。清便自调。言小便清而大便调也。小便清大便调。里气和矣。里气和而身疼痛者。卫不外固而不与荣和也。急当救护其表者。不令重虚之表又易得重伤也。救里宜四逆汤者复阳而收阴也。救表宜桂枝汤者。固卫以和荣也。此救表救里之所以各有其急也。四逆汤方见下编。桂枝汤方同上。

  (二十四)伤寒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旋复代赭石汤主之。

  旋复代赭石汤方旋复花(三两)人参(二两)生姜(五两切)代赭石(一两)半夏(半升洗)甘草(三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  解。谓大邪已散也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正气未复。胃气尚弱而伏饮为逆也。旋复半夏。

  蠲饮以消痞硬。人参甘草。养正以益新虚。代赭以镇坠其噫气。姜枣以调和其脾胃。然则七物者。

  养正散余邪之要用也。

  (二十五)伤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满烦惊。小便不利。谵语。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。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
 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柴胡(四两)半夏(二合洗)龙骨(一两半)牡蛎(一两半)人参(一两半)茯苓(一两半)铅丹(一两半)桂枝(一两半去皮)生姜(一两半切)大黄(二两)大枣(六枚擘)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内大黄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  胸满者。下后里虚。外热入里挟饮而上抟于膈所以烦也。惊属心。心藏神而居膈。正虚邪胜。

  所以不宁也。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。伤寒本一身疼痛。亡津液而血涩不利。故变沉滞而重甚也。

  夫以心虚则惊也。故用人参茯苓之甘淡。入心以益其虚。龙骨牡蛎铅丹之重涩。敛心以镇其惊。

  半夏辛温。以散胸膈之满。柴胡苦寒。以除郁热之烦。亡津液而小便不利。参苓足以润之。胃中燥而谵语。姜枣有以调也。满在膈中。半夏开之。非大黄不能涤。重在一身。人参滋之。非桂枝不能和。然是证也。虽无三阳之明文。而于是汤也。总三阳以和之之治可征也。

  (二十六)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。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。

  前第十五条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云云。与此止差下字。余皆同。夫以汗下不同而治同者。

  汗与下虽殊。其为反误而致变喘则一。惟其喘一。所以同归于一治也。然以上编第四十条误汗变喘用桂枝浓朴杏子汤而观之。则此汗下后不可更用桂枝汤可知矣。通考则义全。

  (二十七)伤寒下后。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。栀子浓朴汤主之。

  栀子浓朴汤方栀子(十四枚擘)浓朴(四两姜炙)枳实(四两汤浸去穣炒)以上三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三服。温进一服。得吐。止后服。

  凡下而致变者。皆误也。心烦者。外邪入里抟膈而郁闷也。腹满者。虚邪壅胃。彭亨而不散也。卧属阴。腹满者。阴滞也。起属阳。心烦者。阳郁也。所以皆不安宁也。栀子苦寒。快涌心胸之烦。浓朴枳实。主泄胃腹之满。所以三物者。能安误下后之不安也。

  (二十八)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。身热不去微烦者。栀子干姜汤主之。

  栀子干姜汤方栀子(十四枚擘)干姜(二两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温进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后服。

  丸药误用。不惟病变而且毒遗。误于大下。不独亡阴而阳亦损。所以身热不去而微烦也。栀子酸苦。涌内热而除烦。干姜辛热。散遗毒而益气。吐能散滞。辛能复阳。此之谓也。

  (二十九)伤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后。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。未欲解也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  栀子豉汤方栀子(十四枚擘)香豉(四合绵裹)上二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栀子得二升半。内豉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为二服。温进一服。

  得吐者止后服。

  此条结痛。比上条微烦则较重。一证而争差分也。前以差轻。故散之以干姜。此以差重。故解之以香豉。盖香豉能主伤寒寒热恶毒。烦躁满闷。然则二条者。大同小异之分也。

  (三十)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  此条亦与上同。窒者。邪热壅滞而窒塞。未至于痛而比痛较轻也。心居胸膈。所以同为一治。

  (三十一)发汗吐下后。虚烦不得眠。若剧者。必反复颠倒。心中懊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  虚烦不得眠者。大邪乍退。正气暴虚。余热闷乱胃中干而不和也。剧。极也。反复颠倒心中懊者。胸膈壅滞不得舒快也。所以用栀子豉。高者因而越之之法也。

  若少气者。栀子甘草豉汤主之。若呕者。栀子生姜豉汤主之。

  栀子甘草豉汤方于栀子豉汤方内。加入甘草二两。余根据前法。得吐止后服。

  栀子生姜豉汤方于栀子豉汤方内。加生姜五两。余根据前法。得吐。止后服。

  少气者。气伤也。故加甘草以益之。呕者。气逆也。故加生姜以散之。

  (三十二)凡用栀子汤。病患旧微溏者。不可与服之。

  栀子酸苦大寒而涌泄。病患旧微溏者。里气本虚而脏腑寒也。里气虚则易涌。脏腑寒则易泄。

  故揭示禁止如此。

  (三十三)下之后。复发汗。必振寒脉微细。所以然者。以内外俱虚故也。

  内。谓反下则亡阴而里虚。所以脉微细也。外。谓复汗则亡阳而表虚。所以振寒也。

  (三十四)下之后。复发汗。昼日烦躁不得眠。夜而安静。不呕不渴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身无大热者。干姜附子汤主之。

  干姜附子汤方干姜(一两)附子(一枚去皮生用破八片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顿服。

  反下亡阴。阴既虚矣。又复发汗以亡其阳。则阳之虚。比之阴为尤甚。然阳用事于昼。热之烦。阳之亢也。躁虽阴。阳之扰也。不得眠者。阳不能胜阴而争夺于阴也。阴用事于夜。安静者。

  无阳事也。不呕不渴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身无大热。则阳大虚不足以胜阴为谛矣。故用干姜附子偏于辛热以为汤者。恢复重虚之阳。而求以协和于偏胜之阴也。

  (三十五)伤寒若吐。若下后。心中逆满。气上冲胸。起则头眩。脉沉紧。发汗则动经。身为振振摇者。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

 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茯苓(四两)桂枝(三两去皮)白术(二两)甘草(二两炙)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  心下逆满。伏饮上溢抟实于膈也。气上冲胸。寒邪上涌挟饮为逆也。动经。伤动经脉。振振。

  奋动也。盖人之经脉。赖津液以滋养。饮之为饮。津液类也。静则为养。动则为病。病宜制胜之。

  不宜发汗。既吐下后。脉又沉紧而复发汗。则重亡津液。气血衰耗。故变如此。术与茯苓。胜湿导饮。桂枝甘草。固表和中。故发汗动经。所需者四物也。

  (三十六)伤寒吐下后。发汗。虚烦。脉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胁下痛。气上冲咽喉。

  眩冒。经脉动惕者。久而成痿。

  此申上条而复言失于不治则致废之意。上条脉沉紧。以未发汗言也。此条脉甚微。以已发汗言也。经脉动。即动经之变文。惕。即振振摇也。大抵两相更互发明之词。久。言既经八九日。

  若犹不得解而更失于不治。则津液内亡。湿淫外渍。必致痹而成痿。痿者。两足痿软而不相及也。

  (三十七)太阳伤寒者。加温针必惊也。

  温针者。针用必先烧温以去其寒性也。惊者。心有所动而惶惧也。盖心乃神之舍。故谓心藏神。

  荣气通于心。故荣与心皆主血。寒邪伤于荣。郁而蒸热矣。温针以攻寒。火之性大热。血得热则耗。耗则虚。血虚则心虚。心虚则舍空。舍空则神无所根据而气浮越于外。故失守而惊惶也。

  (三十八)伤寒二三日。心中悸而烦者。小建中汤主之。

  小建中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芍药(六两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胶饴(一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内胶饴。更上微火消解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呕家不可用建中汤。以甜故也。

  二三日。当传之时。不传不变。但心中悸而烦者。邪虽衰微正亦虚弱。不足以退散之。所以持也。小建中者。桂枝汤倍芍药而加胶饴也。桂枝汤扶阳而固卫。卫固则荣和。倍芍药者。酸以收阴。阴收则阳归附也。加胶饴者。甘以润土。土润则万物生也。建。定法也。定法惟中。不偏不党。王道荡荡。其斯之谓乎。

  (三十九)伤寒脉结代。心动悸。炙甘草汤主之。

  甘草(四两炙)生姜(三两切)桂枝(三两去皮)麦门冬(半升)麻子仁(半升)大枣(十二枚擘)人参(二两)生地黄(一斤)阿胶(二两)上九味。以清酒七升。水八升。先煮八味取三升。去滓。内胶烊消尽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  一名复脉汤。

  脉结代而心动悸者。虚多实少。譬如寇欲退散。主弱不能遣发而反自徨也。人参甘草麦冬。

  益虚以复结代之脉。地黄阿胶麻仁。生血以宁动悸之心。桂枝和荣卫以救实。姜枣健脾胃以调中。

  清酒为长血气之助。复脉乃核实义之名。然则是汤也。必欲使虚者加进。而驯至于实。则实者自退散。而还复于元之意也。本条结代。下文无代而有代阴。中间疑漏代一节。

  脉。按之来缓而时一止。复来者名曰结。又脉来动而中止。更来小数。中有还者反动。名曰结阴也。脉来动而中止。不能自还。因而复动。名曰代阴也。得此脉者必难治。(结阴也下当有代脉一股。)此承结代。而推言结阴代阴。以各皆详辨其状。与辨脉下第四章意同。

  (四十)伤寒八九日。风湿相抟。身体疼烦。不能自转侧。不呕不渴。脉浮虚而涩者。与桂枝附子汤主之。

 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(四两去皮)附子(三枚炮去皮破八片)生姜(三两切)甘草(二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温。三服。

  风湿相抟见上编。此以得之寒因。故身体疼烦不呕不渴也。不能自转侧者。湿主重着也。浮。

  风也。虚则汗后之不足。涩。湿也。与上编小异而大同。桂枝附子汤者。即上编之甘草附子汤。

  以姜枣易术之变制也。去术者。以寒本无汗。不似风之自汗而湿多也。用姜枣者。以寒属阴。不如风阳之能食也。然去彼取此虽少殊。而其所以为散风除湿则均耳。

  若其人大便硬。小便自利者。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。(脉经末句汤名无白字。)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术汤方于桂枝附子汤方内。去桂枝加术三两。余根据前法。

  大便硬。里实矣。故去桂枝。恶其主表而不知里也。小便自利。湿胜也。故加术。以其益土而能燥湿也。此加减旧缺。今补。

  (四十一)太阳病。项背强ktkt。无汗恶风者。葛根汤主之。

  葛根汤方葛根(四两)麻黄(三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)芍药(二两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咀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。去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  覆取微似汗。不须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将息。及禁忌。

  太阳病项背强ktkt与上编同者。风寒过太阳之荣卫。初交阳明之经络。经络同。所以风寒皆然也。无汗者。以起自伤寒。故汗不出。乃上编有汗之反对。风寒之辨别也。恶风乃恶寒之互文。

  风寒皆通恶。而不偏有无也。夫以太阳中风。项背强ktkt。汗出。恶风。用桂枝加葛根而论之。

  则此太阳伤寒。项背强ktkt。无汗。恶风。当用麻黄加葛根。而用葛根汤者何哉。盖ktkt乃加阳明之时。喘已不作。故去杏仁。不用麻黄汤之全方。不可以麻黄加为名。而用麻黄桂枝甘草葛根以为汤者。实则是麻黄加之规制也。用姜枣芍药者。以阳明属胃。胃为中宫。姜枣皆和中之物。

  芍药有缓中之义也。不须啜粥。麻黄类例也。

  (四十二)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麻黄汤主之。

  合病见上编。肺主气。气逆则喘。喘甚则肺胀。胸满者。肺胀也。胸乃阳明之部分。喘乃太阳伤寒之本病。以喘不除。甚而至于胸满。故曰合病。然肺不属太阳阳明。而太阳阳明合病之伤寒。

  病全在肺。何也。曰。肺为五脏之华盖。内受诸经百脉之朝会。其脏金。其性寒。寒邪凑于荣。

  肺以寒召寒。类应故也。不可下者。喘来自太阳之初。满惟在胸。不在胃也。夫麻黄汤者。主治太阳伤寒之初病。有阳明。何以独从太阳之主治也。曰。麻黄固善于散寒。其功尤能泻肺家之实满。杏仁惟其利于下气。故其效则更长于定喘。桂枝虽佐。其实有纲维之妙。甘草虽使。其才有和缓之高。是故太阳表之治行。则阳明胸之功自奏矣。

  (四十三)太阳与阳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汤主之。

  必。定然之词。自。谓自然而然也。盖太阳者。膀胱也。膀胱主水。阳明者。胃经也。胃主谷。

  寒为阴。阴气主下降。故伤寒无他故。自然而然下利者。太阳阳明合病。经中之邪热甚。胃气弱不化谷不厘清。杂迸而走注。所以谓之必也。以必定自然而然下利。故但用葛根汤散经中之寒邪。

  而以不治治利。以不治治利者。麻黄散太阳之表。葛根解阳明之肌。桂枝主荣卫之和。姜枣健脾之弱。甘草者。和中之国老。芍药者。缓中而佐使。夫如是而经中之邪散。则胃中之正回。不厘清者自厘清。不显治者而治在其中矣。噫。王者不治夷狄而夷狄治。圣人无为而无不为。所谓仁之尽义之至。吾于是乎重有感焉。彼以煦煦为仁。孑孑为义。窃圣人之王道以乱名实者。谓不自欺以欺人。公孙龙不能为之说也。悲哉。

  (四十四)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阳气怫郁在表。

  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。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。当汗不汗。其人躁烦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

  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气。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。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。以脉涩故知也。

  转。与传同。见第五问。并病见上编。太阳初得病时至不恶寒。是原致并之因。若太阳证不罢。至解之熏之。是言治之之次第。若发汗不彻至末。是反复申上文之详。彻。除也。去也。不彻。

  言汗发不如法病不除去也。越。散也。言怫郁不散也。涩为血虚。血虚者。汗出过多也。所以转阳明也。

  (四十五)伤寒六七日。结胸热实。脉沉紧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
  沉为里。紧为寒。结胸。故心下痛。热实。故石硬。方见上编。盖证同也。

  (四十六)小结胸。病正在心下。按之则痛。脉浮滑者。小陷胸汤主之。

  小陷胸汤方黄连(一两)半夏(半升洗)栝蒌实(一枚大者)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栝蒌取三升。去滓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  正在心下。言不似大结胸之高而在上也。按之则痛。言比不按亦痛则较轻也。浮则浅于沉。

  滑则缓于紧。此结胸之所以有大小之分也。黄连苦寒。以泄热也。半夏辛温。以散结也。栝蒌实苦而润。苦以益苦。则致热于易泄为可知。润以济辛。则散结于无难开可必。所谓有兼人之勇而居上功者。惟此物为然也。

  (四十七)伤寒十余日。热结在里。复往来寒热者。与大柴胡汤。但结胸无大热者。此为水结在胸胁也。但头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
  水。即饮也。以不实硬。故曰水结。胸胁亦里也。以热结不高。故曰在里。此条两节。上节以往来寒热。故用大柴胡汤。下节以水结无大热。故用大陷胸汤。然热结与水结。胸胁与里。皆互词。大同小异。皆下法也。二方俱见上编。

  (四十八)太阳与少阳合病。自下利者。与黄芩汤。若呕者。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。

  黄芩汤方黄芩(三两)甘草(二两炙)芍药(二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再。夜一服。

 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于黄芩汤方内。加半夏半升。生姜三两。余根据黄芩汤法。

  阳明间太少而中居。太少病。阳明独能逃其中乎。是故芍药利太阳膀胱而去水缓中。黄芩除少阳寒热而主肠胃不利。大枣益胃。甘草和中。是则四物之为汤。非合三家而和调一气乎。然气一也。下夺则利。上逆则呕。半夏逐水散逆。生姜呕家圣药。加所当加。无如二物。

  (四十九)伤寒六七日。发热微恶寒。支节烦疼。微呕。心下支结。外证未去者。柴胡加桂枝汤主之。

  柴胡加桂枝汤方柴胡(四两)桂枝(一两半去皮)人参(一两半)甘草(一两炙)半夏(二合半洗)黄芩(一两半)芍药(一两半)生姜(一两半切)大枣(六枚擘)上九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温三服。

  支节。四肢百节也。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。发热至微呕。太阳之表也。故曰外证未去。以微而未去也。故加桂枝以解之。支结属少阳。以结则难开也。故用柴胡为主治。然则是证也。虽无太少之明文。而于太少之治以究之。则亦因药可以知病矣。

  (五十)伤寒四五日。身热恶风。颈项强。胁下满。手足温而渴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
  身热恶风。太阳表也。颈项强。有阳明也。胁下满。少阳也。然则三阳俱见病矣。手足温而渴者。邪凑半表半里而里证见也。夫以三阳俱见病而独从少阳之小柴胡以为治者。太阳阳明之邪微。少阳近里而里证见。故从少阳一于和而三善则皆得也。

  (五十一)伤寒阳脉涩。阴脉弦。法当腹中急痛者。先与小建中汤。不瘥者。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
  阳主气。涩主痛。阴主血。弦主急。投以小建中者。求之于益阴而和阳也。不瘥。则不对可知矣。小柴胡者。少阳之主治也。盖少阳属木。其脉弦。木盛则土受制。故涩而急痛也。然则是治也者。伐木以救土之谓也。

  (五十二)伤寒五六日。已发汗。而复下之。胸胁满。微结。小便不利。渴而不呕。但头汗出。往来寒热心烦者。此为未解也。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。

 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柴胡(半斤)桂枝(三两去皮)干姜(三两)栝蒌根(四两)黄芩(三两)牡蛎(三两熬)甘草(二两炙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初服微烦。

  后服汗出便愈。

  胸。太阳阳明也。胁。少阳也。小便不利。太阳之膀胱不清也。渴而不呕。阳明之胃热而气不逆也。头汗出者。三阳之邪热甚于上而气不下行也。往来寒热心烦者。少阳半表半里之邪出入不常也。柴胡黄芩。主除往来之寒热。桂枝甘草。和解未罢之表邪。牡蛎干姜。咸以软其结。辛以散其满。栝蒌根者。苦以滋其渴。凉以散其热。是汤也。亦三阳平解之一法也。

  (五十三)太阳病。十日以去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。与小柴胡汤。

  脉但浮者。与麻黄汤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大邪已退。血气乍虚而肢体倦怠也。胸满胁痛。则少阳未除。故与小柴胡以和之。脉但浮则邪还表。故与麻黄汤以发之。

  (五十四)伤寒十三日。胸胁满而呕。日哺所。发潮热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证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热者实也。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生之。

  柴胡加芒硝汤方于小柴胡汤方内。加芒硝六两。余根据小柴胡汤法。

  十三日。过经也。不解。坏例也。非其治也以上。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。以下至末。救误之治也。然微利矣。加芒硝以更下之者。丸之为丸。大率辛热物。虽快攻下。下者药也。热以益热。

  热结反实而不出。故须咸以软之也。

  (五十五)伤寒五六日。呕而发热者。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复与柴胡汤。此虽已下之不为逆。必蒸蒸而振。却发热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。此为结胸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但满而不痛者。此为痞。柴胡不中与之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
  半夏泻心汤方半夏(半升洗)黄芩(三两)干姜(三两)人参(三两)黄连(一两)甘草(三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  此条上节。与上编第六十三条互相发明。盖风寒至少阳证治无差殊。故更互为文而互言之。

  以见彼此皆然也。若心下满以下二节。乃复言其变以出其治。结胸乃其变之重者。以其重而结于胸。故从大陷胸汤。痞则其变之轻者。以其轻而痞于心。故用半夏泻心汤。半夏干姜。辛以散虚满之痞。黄芩黄连。苦以泄心膈之热。人参甘草。甘以益下后之虚。大枣甘温。润以滋脾胃于健。

  曰泻心者。言满在心膈而不在胃也。

  (五十六)本以下之。故心下痞。与泻心汤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烦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  泻心汤者。本所以治虚热之气痞也。治痞而痞不解。则非气聚之痞可知矣。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。津液涩而不行。伏饮停而凝聚。内热甚而水结也。五苓散者。润津液而滋燥渴。导水饮而荡结热。所以又得为消痞满之一治也。

  (五十七)妇人伤寒。发热。经水适来。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如见鬼状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

  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必自愈。

  无。与毋通。此与上编末三条文少异而证同。上编言脉与如结胸状。此言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

  上编言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。此言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皆互言以明互见之意。昼属阳。明了者。

  阴邪退也。暮属阴。谵语者。血证得阴而剧也。毋者。禁止之词。犯胃气。以禁下言也。上二焦。

  谓上焦中焦。以禁汗吐言也。盖卫气出上焦。津液蓄于中焦。汗则损卫气而亡津液。是汗则犯二焦也。

  又上焦主受纳。中焦主受盛。吐则纳与盛俱为逆。是吐则上中二焦亦俱犯也。然下固损胃。下焦犯矣。是三法皆不可用也。三法皆不可用者。邪本在血室。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。

  必自愈者。言伺其经行血下。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。犹之红汗而然。故决言必定自解而愈。以警人勿妄攻取。致谬误以生变乱之意。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。则与其欲治。宁刺期门。及与小柴胡汤。而法在焉。即此条之必自愈而观之。则上编之期门虽不刺。小柴胡汤虽不行。亦皆得终当自愈。从可知矣。且上编出三条。而此篇一条。下编虽无出。要皆欲人同推也。读者通考而参详之。则男子妇人风寒为病。证治之异同。大端可见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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