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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注(河上公章句)》·能為第十

东汉至魏晋 老子注(河上公章句) 河上公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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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營魄,

營魄,魂魄也。

人載魂魄之上得以生,當愛養之。喜怒亡魂,卒驚傷魄。魂在肝,魄在肺。美酒甘肴,腐人肝肺。故魂靜志道不亂,魄安得壽延年也。

抱一,能無離乎,

言人能抱一,使不離於身,則長存。

一者,道始所生,太和之精氣也。

故曰:一布名於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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