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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校释》·七十五章

老子校释 佚名 著

民之飢,以其上食稅之多,是以飢。

  嚴可均曰:「民之飢」,御注作「人之」。  羅振玉曰:御注本、敦煌辛本諸「民」字均作「人」。「饑」,諸本均作「飢」,下同。

  謙之案:景福、慶陽、樓正、柰卷、河上、顧、趙、諸王本均作「民」,遂州、邢玄、嚴及後漢書郎顗傳引並作「人」,傅、范本「飢」下有「者」字。畢沅曰:「『飢』,河上公、王弼諸本皆作『饑』。案古『饑饉』字作『饑』,『飢餓』字作『飢』,此應作『飢』。」今案:畢說是也。字林:「飢,餓也。」「饑,穀不熟。」「民之飢」正作飢餓解,宜作「飢」,不作「饑」。御注、景福、邢玄、慶陽、樓正、柰卷、河上、顧、嚴、傅、范、趙、群書治要、後漢書郎顗傳引並作「飢」。又道藏王本二「饑」字亦並作「飢」。

  民之難治,以其上有為,是以難治。

  嚴可均曰:「上有為」,河上、王弼、高翿作「上之有為」。

  羅振玉曰:「民」,敦煌辛本作「百姓」。「上之」,景龍本、敦煌辛本均無「之」字。

  謙之案:嚴本作「百姓難治,以上有為,是以不治」。傅、范本作「民之難治者,以其上之有為也,是以難治」,與諸本稍異。

  彭耜曰:「五注無此十五字。」又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王弼注:「言民之所以僻,治之所以亂,皆由上不由其下也,民從上也。」下云:「疑此非老子之所作。」

  人之輕死,以其生生之厚,是以輕死。

  嚴可均曰:「生生之厚」,各本作「求生」。

  羅振玉曰:「求生」,景龍本、敦煌辛本作「生生」。謙之案:遂州、彭、范作「生生」,柰卷、王羲之、趙孟頫作「求生」,高翿作「生求」,傅作「求生生」。嚴無「以其」二字,傅、范、彭、柰卷「厚」下有「也」字。案作「生生之厚」是也。

  易順鼎曰:按「求生之厚」當作「生生之厚」。文選魏都賦「生生之所常厚」,張載注引老子曰:「人之輕死,以其生生之厚也。」謂通生生之情以自厚也。足證古本原作「生生」。淮南精神訓、文選鷦鷯賦注、容齋隨筆並引作「生生之厚」,皆其證。五十章云「夫何故?以其生生之厚」,又其證之見於本書者矣。

  夫唯无以生為者,是賢於貴生。

  吳雲曰:傅本作「無以生為貴者,是賢於貴生也」,王弼無第一「貴」字。

  羅振玉曰:敦煌辛本「為」下更有「生」字。「貴生」,景福本「生」下有「也」字。

  謙之案:首句廣明、景福、王羲之、趙孟頫同此石。邢玄同敦煌辛本。「貴生」下,柰卷、彭、傅、范及治要引均有「也」字,淮南道應訓引有「焉」字。又案淮南精神訓:「夫人之所以不能終其壽命而中道夭於刑戮者,何也?以其生生之厚。夫惟能無以生為者,則所以脩得生也。」語亦本此。惟淮南以父諱長,故變「長」言「脩」。俞樾曰:「『脩得生』,本作『得脩生』,『得脩生』即得長生也」。文子十守篇正作「夫唯無以生為者,即所以得長生」。疑老子古本在「賢於貴生」上本有此一句。七章「以其不自生,故能長生」,五十九章「長生久視之道」,「長生」一語,得此而三。又此章每段三句,「是賢於貴生」與上文「是以輕死」為對句。

  【音韻】此章江氏韻讀無韻。姚文田、鄧廷楨、奚侗同。陳柱:饑、饑韻,治、治韻,死、死韻。謙之案:「饑」當作「飢」,說見前。又敦煌辛本「生為」下更有「生」字。「賢於貴生」上據文子十守篇有「即所以得長生」一句,是生、生亦韻也。

 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,五十二字,敦煌本注五十三字(實五十四字),河上、王本五十三字,傅本六十三字,范本六十字。河上本題「貪損第七十五」,王本題「七十五章」,范本題「民之飢章第七十五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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