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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校释》·三十九章

老子校释 佚名 著

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

  謙之案:「寧」字,績語堂碑錄因避清帝諱改為「甯」,今據原碑文改正,下同。

  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,

  嚴可均曰:「万物」,各本作「萬物」。

  羅振玉曰:敦煌戊本無此句。

  謙之案:景福本、范本「萬」亦作「万」。又陳碧虛曰:「嚴君平本無『萬物得之以生』,並下文『萬物無以生將恐滅』十四字。」

  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。

  嚴可均曰:「天下正」,御注、王弼作「下貞」。

  范應元曰:貞,正也。王弼、郭雲同古本。一本「貞」作「正」,亦後人避諱也。河上本作「侯王」。

  謙之案:傅、范本、柰卷作「王侯」,群書治要、孫盛老子疑問反訊、晉書裴楷傳、書鈔一四九引並作「貞」,嚴遵、河上、顧歡、景福、樓正、慶陽、磻溪、室町及玉篇「一」字下引均作「正」,遂州本作「政」。中都四子本此句作「以天下為正」。

  王念孫曰:河上本「貞」作「正」,注云:「為天下平正。」念孫案:爾雅曰:「正,長也。」呂氏春秋君守篇「可以為天下正」,高注曰:「正,主也。」「為天下正」,猶洪範言「為天下主」耳。下文「天無以清」,「地無以寧」,即承上文「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」言之。又云「侯王無以貴高」,「貴高」二字正承「為天下正」言之,是「正」為君長之義,非平正之義也。王弼本「正」作「貞」,借字耳。

  東條一堂曰:「為天下貞」,按「貞」一本作「正」,與注乖。下同。貞觀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「正」。

  彭耜曰:「諸本貞作正,避廟諱。」

  易順鼎曰:「貞」或作「正」,古字通用。王氏讀書雜志謂此「貞」為借字,似未盡然。易「貞勝者也」,韓注引老子曰:「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。」王弼周易略例:「制天下之動者,貞夫一者也。」邢璹注引老子亦作「貞」。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引亦作「貞」。是「貞」為本字。

  勞健曰:「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」,「貞」字景龍、景福作「正」,開元、傅、范與諸王本皆作「貞」。范注:「貞,正也。一本作正,後人避諱也。」按道藏御注、御疏本原作「正」,疏云:「本或作貞字,貞即正也。」開元石刻乃改從「貞」,范云「後人避諱」,非也。又此章凡「侯王」字,傅、范亦作「王侯」,非也。諸唐本、諸王本、河上本皆作「侯王」,與「貞」字自諧句中韻。

  謙之案:作「貞」是也。易繫辭曰:「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」又曰:「言致其一也。」老子此章言「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」下,傅、范及釋文下有「其致之一也」,與易義均合。又柰卷及大阪圖書館舊鈔本,均作「天下貞」,狩野直喜謂:「河上公本亦有作『貞』者,蓋自宋刻避帝諱改『貞』作『正』。」今證之以景龍碑文,知「貞」「正」二字古通用,而避諱之說亦非。

  天無以清,將恐裂;地無以寧,將恐發;

  謙之案:碑文與羅卷此均作「無」,不作「无」,為變例。武內法京敦乙本作「无」。又莊子至樂篇:「天無為以之清,地無為以之寧。」語意本此。

  劉師培曰:「發」讀為「廢」。說文:「廢,屋頓也。」淮南子覽冥訓「四極廢」,高注:「廢,頓也。」左傳定三年「廢於爐炭」,杜注:「廢,墜也。」頓墜之義,與傾圮同。恐發者,猶言將崩圮也,即地傾之義。「發」為「廢」字之省形。

  蔣錫昌曰:劉說是。莊子列禦寇「先生既來,曾不發藥乎」,釋文:「發,司馬本作廢。」列子黃帝篇引作「廢」。又繕性「非藏其智而不發也」,御覽逸民部引作「廢」。左傳哀十一年疏引竹書紀年云:「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。」漢書地理志引作「發」。均其證也。「發」「廢」雙聲,故可通用。此言天無以清將恐裂,地無以寧將恐廢也。

  神無以靈,將恐歇;谷無以盈,將恐竭;

  畢沅曰:「竭」,河上公、王弼並作「歇」,案應作「竭」。

  謙之案:河上公、王弼並作「竭」,上句作「歇」,畢誤校。「歇」,說文:「息也。一曰氣越泄也。」廣雅釋詁二:「歇,泄也。」七發:「精神越泄,百病咸生。」「竭」借為「渴」,「渴,盡也,從水,曼聲。」爾雅釋詁:「涸,渴也。」經傳多以「竭」為之,是竭有涸盡之義。周語「伊、洛竭而夏亡」,注:「涸也。」淮南說林:「淵泉不能竭。」本經:「竭澤而漁。」河上注此:「言谷當有盈縮虛實,不可但欲盈滿無已時,將恐枯竭不為谷。」「竭」與「渴」同義,不必改字。

  萬物無以生,將恐滅;

  羅振玉曰:敦煌本無此句。

  侯王無以貴高,將恐蹷。

  武內義雄曰:景、遂、敦三本「侯王」與上文合,下又同。景、遂二本「貴高」,敦本無「高」字,然下文「貴高」並稱,有「高」字是。

  羅振玉曰:敦煌本「貞」下有「而」字。

  謙之案:此句疑有誤文。諸河、王本、顧歡本、磻溪、景福、樓正、室町、柰卷句同此。范本作「王侯無以為貞,將恐蹷」,高翿作「侯王無以貞而貴高,將恐蹶」,傅奕作「王侯無以為貞而貴高,將恐蹷」,彭耜,趙孟頫同傅本,惟「王侯」作「侯王」。嚴遵同彭本,惟「無以為貞」作「無以為正」。皆川愿老子繹解又與嚴遵同。

  劉師培曰:案上文「天無以清」,「地無以寧」,「神無以靈」,「谷無以盈」,「萬物無以生」,均承上「以清」、「以寧」、「以盈」、「以生」言,惟此句「無以貴高」與上「以為天下貞」不相應,疑「貴」即「貞」字之訛。「貴」、「貞」形近,後人據此節王注有「清不足貴」諸文,遂改「貞」為「貴」,又疑「貴高」並文,與下「貴高」二語相應,遂於「貴」下增「高」字,實則「貴」當作「貞」,「高」乃衍文也。

  易順鼎曰:當作「侯王無以貞,將恐蹶」,「貞」誤為「貴」。後人見下文「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」二句,以為承上文而言,妄於「貴」下又加「高」字,遂致踵訛襲謬,而義理不可通矣。

  謙之案:「將恐蹷」,諸王本「蹷」作「蹶」。說文:「蹶,僵也,從足,厥聲。一曰跳也,亦讀若?。」廣韻:「蹶,失腳也,僵也,亦作蹷。」廣雅釋詁三:「蹷,敗也。」呂覽慎行「小人之行,不蹷于山」,注:「蹷躓顛頓也。」荀子成相「國乃蹷」,注:「顛覆也。」「侯王無以貞,將恐蹷」,言侯王無以為貞,將恐顛覆失其位也。治要引作「蹷」,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五引古老子亦作「蹷」( )。

  故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。

  嚴可均曰:「高以下為基」,御注脫「為」字,河上「高」下有「必」字。

  宇惠曰:齊策「貴以」「高以」上並有「雖」字。

  謙之案:景福、室町、柰卷、顧歡諸本及淮南道應訓、群書治要、意林引二「以」上均有「必」字。淮南原道訓:「是故貴者必以賤為號,而高者必以下為基。」語亦本此。

  是以侯王自謂孤、寡、不轂,

  嚴可均曰:「不轂」,王弼作「不穀」。河上云:「不轂,喻不能如車轂為眾輻所湊。」四十二章「不轂」亦然。

  謙之案:「侯王」,傅、范作「王侯」,文選雪賦注引作「王公」。「自謂」,景福本「謂」作「曰」,彭耜、范應元、趙孟頫、室町、柰卷及治要引作「稱」。

  易順鼎曰:按「自謂」當作「自稱」。四十二章云:「人之所惡,唯孤、寡、不穀,而王公以為稱。」則此亦必作「稱」也。淮南高注正作「稱」,文選邱希範與陳伯之書注引此作「王侯自稱孤、寡、不穀」,皆其證。

  洪頤烜曰:德經「是以侯王自謂孤、寡、不轂」,案禮記曲禮「於內自稱曰不穀」,鄭注:「穀,善也。」左氏僖四年傳「豈不穀是為」,杜預注:「孤、寡、不轂,諸侯謙辭。」字皆作「穀」。列子天瑞篇「鸇之為布轂」,釋文:「轂,本又作穀。」此「轂」為「穀」之借字,河上注讀為「車轂」之轂,失之。

  徐鼒曰:老子法:本章「是以侯王自謂孤、寡、不轂」,河上章句云:「不轂,喻不能如車轂為眾輻所湊。」「道化」章「人之所惡,唯孤、寡、不轂,而王公以為稱」,章句云:「孤、寡、不轂,不祥之名。」鼒謂「不祥」說是,「不能如車轂」之說乃是望文生義,非古訓也。「轂」與「穀」通。詩正月「蔌蔌方有穀」,後漢書蔡邕傳作「速速方轂」。列子天瑞篇「鸇之為布轂」,釋文云:「本又作穀。」呂覽觀表篇「衛右宰穀臣」,文選劉孝標廣絕交論注作「轂臣」。蓋音近假借之字也。按「轂」之言善也,鄭注曲禮用之,言己之不善,謙詞也。又「穀」之言祿也,高誘注淮南人間訓用之,猶言不祿也,亦謙詞也。又王弼本亦作「穀」。

  謙之案:孤、寡、不穀,謙辭是也。呂覽君守篇「君名孤、寡,而不可障壅」,高注:「孤、寡,人君之謙辭也。」碑本「不穀」作「不轂」,「轂」,此借為「穀」。後漢書蔡邕傳「速速方轂」,注:「轂,祿也。」按穀亦祿也,知「不轂」即「不穀」。惟穀雖訓祿,而不穀非即不祿義,此為方言,猶言僕也。章炳麟曰:「自稱曰僕,本是臣僕,亦兼短義。王侯謙以自稱不穀,『不穀』即『僕』之合音。淮南人間訓注:『不穀,不祿也。』此為望文生訓,古人死言不祿,不應以此自稱。」說詳於新方言。

  此其以賤為本耶非?

  嚴可均曰:「非」,各本作「非乎」。

  謙之案:「此其」,御注、邢玄、慶陽、磻溪、樓正、景福、顧歡、彭耜、高翿、趙孟頫均同此石。傅、范作「是其」,嚴遵作「唯斯」,諸河、王本作「此非」。范應元曰:「王弼同古本,河上公作『此非以賤為本邪,非乎』,今從古本。」知范所見王本「非」作「其」。又「耶」字,敦煌本、嚴遵本作「與」,顧歡、傅、范作「也」,遂州本同此石。「非」,范作「非歟」,景福作「悲乎」,敦煌本作「非也」。

  謙之案:作「其」是也。此經文中用楚方言。蔣錫昌曰:「按史記高祖紀『其以沛為朕湯沐邑』,集解引風俗通:『其者,楚言也。』老子楚人,當用楚言。五十八章『其無正』,猶言『無正』也。七十七章『其不欲見賢』,猶不欲見賢也。『是其以賤為本也,非歟』,猶言是以賤為本也非歟也。」

  故致數車無車。

  嚴可均曰:御注、王弼作「數輿無輿」,蘇靈芝書上「輿」作「與」,誤也。

  謙之案:兩「車」字,河上、顧歡、景福、室町、柰卷同此石,嚴遵、敦煌本作「輿」。嚴「致數輿」作「造輿於」,敦本句末有「也」字。法京敦乙本上之「車」作「與」,下之「車」作「譽」,與蘇靈芝御注本同。遂州、傅、范上下均作「譽」。范應元曰:「王弼同古本,河上公作『數車無車』。」今案諸王本作「輿」,道藏王本作「譽」,與范說同。又道藏王本與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「故致數譽,乃無譽也」。案作「譽」是也。兩「車」或「輿」,皆「譽」之訛,「譽」「與」古通,「譽」書為「與」,誤為「輿」、為「車」,蘇靈芝書與法京敦乙本皆其證也。「數車無車」,諸說紛紜。李道純曰:「諸家解不通,予謂數車之各件,無一名車者,喻我是一身,無一名我也。成玄英曰:『輿,車也,箱、輻、轂、輞,假合而成,徒有車名,數即無實。五物四大,為幻亦然。所以身既浮處,貴將安寄?』」李贄曰:「今夫輪、輻、蓋、軫、衡、軛、轂、轊,合而成車,人但見有此數者,曷嘗有車哉?然而名之曰車,而不曰輪、輻、蓋、軫、衡、軛、轂、轊也。」謙之案:二李皆佛說也,現存巴利文之彌蘭王問經與東晉失譯之那先比丘經,即為明證。

   「那先問王:『言名車,何所為車者?軸為車耶?』王言:『軸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輞為車耶?』王言:『輞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輻為車耶?』王言:『輻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轂為車耶?』王言:『轂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轅為車耶?』王言:『轅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軛為車耶?』王言:『軛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輿為車耶?』王言:『輿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扛為車耶?』王言:『扛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蓋為車耶?』王言:『蓋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合聚是諸材木,著一面寧為車耶?』王言:『合聚是諸材木,著一面不為車也。』那先言:『假令不合聚是諸材木,寧為車耶?』王言:『不合聚是諸材木,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音聲為車耶?』王言:『音聲不為車。』那先言:『何所為車者?』王便默然不語。那先言:『佛說之,如合聚是諸材木,用為車,因得車。人亦如是。合聚頭、面、耳、鼻、口、頸、項、肩、臂、骨肉、手足、肝、腑、心、脾、腎、腸、胃、顏色、聲響、喘息、苦樂、善惡,合聚名為人。』王言:『善哉!善哉!』」

  自佛教流入中國,於是而有「數車無車」之說。作「車」、作「輿」,義雖可通,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。

  高延第曰:「至譽無譽」,河上本作「致數車無車」,王弼本、淮南子道應訓作「致數輿無輿」,各為曲說,與本文誼不相附。陸氏釋文出「譽」字,注:「毀譽也。」是原本作「譽」。由「譽」訛為「輿」,由「輿」訛為「車」,後人反謂釋文為誤,非也。莊子至樂篇「至譽無譽」,下又云「天無為以之清,地無為以之寧」云云,正引此章語,尤可證。

  羅運賢曰:案「譽」,毀譽也。吳澄本「輿」作「譽」,焦氏考異「輿」古本作「譽」,蓋「譽」字於義始通。疑此文本作「致數與無與」,與「譽」古通(射義鄭注「譽或為與」)。數,計也;數譽無譽,言計譽反無譽也。侯王自謂孤、寡、不穀,此不計譽矣,而譽自歸之,然則計譽無譽甚明。淮南說山訓「求美則不得美,不求美則美矣」,注:「心自求美則不得美名也,而自損則有美名也,故老子曰『致數輿無輿』也。」(文雖作「輿」而以美名為釋,知其讀為譽也。)頗識此意。

  不欲琭琭如玉,落落如石。

  嚴可均曰:「落落」,王弼作「珞珞」。

  羅振玉曰:敦煌本作「祿祿」、「落落」。

  謙之案:「琭琭」,景福本作「淥淥」,嚴遵、傅奕本作「碌碌」。「落落」,御注、遂州、邢玄、慶陽、磻溪、樓正、室町、柰卷、嚴遵、河上、顧歡、彭、范、趙同此石,景福作「硌硌」。又二「如」字,傅、范並作「若」。畢沅曰:案古無「琭」、「碌」、「珞」三字,「硌」應作「落」。廣韻以「公等錄錄」為「〈女彔〉」。說文解字云:「〈女彔〉,隨從也。」廣韻是應用之歟?

  洪頤烜曰:案「琭琭」猶錄錄。廣雅釋訓:「逯逯,眾也。」說文:「〈女彔〉,隨從也。」並通用字。王本:「貴物以多而見賤。落落,石堅貌。石本賤物,以堅而自貞,是以兩不欲也。」晏子春秋內篇問下:「堅哉石乎!落落,視之則堅,無以為久,是以速亡也。」即此義。

  高延第曰:「琭琭」,史記平原君傳作「錄錄」,後漢馮衍傳作「碌碌」,注:「碌碌為人所貴,落落為人所賤。」河上注以「琭琭喻少,落落喻多」,王弼以為一琭琭珞珞,體盡於形」。王逸九思注:「硌硌,長而多有貌也。」以上諸解,皆與本文義不合。且證以毛遂譏十九人曰:「公等錄錄,因人成事者也。」蕭何世家:「錄錄未有奇節。」(注:「錄錄猶鹿鹿。」)荀悅漢紀王仲翁譏蕭望之曰:「不肎碌碌,反抱關木。」

  後漢書馬援傳:「今更陸陸,欲往坿之。」則諸解尤不可通。按說文:「〈女彔〉,隨從也。」(言為人所役使。)索隱王劭曰:「錄,借字耳。說文云:『〈女彔〉〈女彔〉,隨從之貌。』」廣韻「〈女彔〉」下引毛遂曰:「公等〈女彔〉〈女彔〉,可謂因人成事耳。」史記亦作「錄」。則琭、碌、錄、鹿、陸皆「〈女彔〉」之假借,以隨從之義釋之,與以上諸人譏刺之語,並可意會。後人徒見下有「玉」「石」字,遂以從玉從石為正,各為異說,不悟其不可通耳。「落」、「珞」、「硌」亦傳寫之異,今從後漢書耿弇傳「落落難合」,注「疏闊貌」,言其厓異,與人不相入,與隨從之義正相反也。

  謙之案:「琭琭」,或作「碌碌」,或作「淥淥」,又作「祿祿」,又作「鹿鹿」。「落落」,或作「珞珞」,或作「硌硌」,蓋皆一聲之轉與傳寫之異,古人通用。其義則後漢書馮衍傳注曾言之,謂:「可貴可賤,皆非道真。玉貌珞珞,為人所貴,石形落落,為人所賤,賤既失矣,貴亦未得。言當處才不才之間。」此蓋以莊子義釋老。

  【音韻】此章江氏韻讀:清、寧、靈、盈、生、貞韻(耕部),裂、發、歇、竭、滅、蹷韻(祭部),邪、乎、車韻(魚部,邪音余),琭、玉韻(侯部),落、石韻(魚部,落,盧入聲,石,蜍入聲)。謙之案:邪、乎同屬魚部,「車」「輿」皆「譽」之誤,邪、乎、譽為韻。又發,古音歇,歇,高本漢本一作「泄」,裂、發、泄、竭、滅、蹶為韻。又「天無以清,將恐裂」下五句,實以清、寧、靈、盈、生、貞與裂、發、歇、竭、滅、蹷為句中兩韻互協。此外「不穀」之穀,亦與下琭、玉同屬六屋入聲,為隔句遙韻。

  姚文田曰:「落落如石」,落、石韻,此與上句皆句中自諧。

  右景龍碑不分章,一百三十三字,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,河上本一百三十五字,王本一百三十四字,傅本一百三十九字,范本一百三十六字。河上本題「法本第三十九」,王本題「三十九章」,范本題「昔之得一章第三十九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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