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國者下流,
高亨曰:此句當作「治大國若居下流」,轉寫挩「治」字「若」字,而「居」字又訛為「者」字也。河上注:「治大國當如居下流。」是河上本原作「治大國若居下流」,其證一也。王注:「江海居大而處下,則百川流之;大國居大而處下,則天下流之。故曰『大國下流』也。」末句當作「故曰『治大國若居下流』也」,轉寫挩字。蓋王以江海之處下喻大國之處下,即釋經文「若」字,「處下」即釋「居下」,是王本原有「若」字「居」字無「者」字,明矣。其證二也。釋文「邪」字「牝」字之間出「治」字,云:「直吏反。」是陸所據王本原有「治」字,明矣。其證三也。「治大國若居下流」與上章「治大國若烹小鮮」句法一律,文有訛挩,遂不可讀矣。論語陽貨篇:「惡居下流而訕上者。」子張篇:「君子惡居下流。」可證「居下流」為古代習用語。居下流者不敢自滿自傲,故老子取焉。
天下之交,天下之牝。牡常以靜勝牝,以靜為下。
嚴可均曰:「天下之牝」,御注作「之交」,高翿作「之交牝」。「牡常以靜勝牝」,各本作「牝常以靜勝牡」。魏稼孫曰:嚴分「天下之牝」及「牡常以靜勝牝」為二條。按各本作「牝常以靜勝牡」,當以六字為句,如此刻則似「天下之牝牡」一句,「常以靜勝」一句,「牝以靜為下」句。
謙之案:「天下之交」,敦煌辛本及遂州本「交」作「郊」,成玄英曰:「郊,郊外也。」又「天下之郊」重疊,成曰:「『天下之郊』牒前,又以生後句也,無上『牝』字。」嚴遵本作「大國者,天下之所流,天下之所交」,無「常」字,下「以」上有「牝」字。范本作:「天下之下流,天下之所交也。天下之牲,牝常以靜勝牡,以其靜,故為下也。」傅本末句同范本,「靜」作「靖」。磻溪、樓正、顧歡、高翿作「天下之交牝」,敦、遂二本無「以靜為下」句。諸本紛異,碑本句讀從嚴可均,惟第三句當從諸河上本作「牝常以靜勝牡」。
蓋「天下之牝」猶言天下之母也。二十五章「以為天下母」,說文:「母,牧也。」段注:「牧者,養人者也。以譬人之乳子,引申之,凡能生以啟後者,皆曰母。」牝,畜母也,雌也,主生養人,故與「母」同義。下云「大國不過欲兼畜人」,兼畜人者,即善生養人,乃言牝也。吳澄注:「牝不先動以求牡,牡常先動以求牝。動求者招損,靜俟者受益,故曰『以靜勝牡』。動求者居上,靜俟者居下,故曰『以靜為下』。」吳說得之。
又案:「靜」字,敦煌辛本作「〈青彡〉」,傅本作「靖」。「靜」、「〈青彡〉」、「靖」三字可通用。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三出「靜」字,引古老子作 。又出「〈青彡〉」字,引古老子作 、 、 ,卷四出「淨」字,引古老子字與「〈青彡〉」字下所引同,引籀韻作 ,惟無「靖」字。蓋「靖」即「淨」字。四十五章「清靜以為天下正」,敦煌己本「靜」作「淨」,知「靜」、「淨」、「靖」三字互通。
又案「交」字,即六十章「故得交歸」之「交」。吳澄曰:「交,會也。大國者,諸小國之交會,如水之下流,為天下眾水之交會也。」可見遂州本以「交」為「郊」,與磻溪、諸本以「交牝」連文,均誤。
故大國以下小國,則取小國;小國以下大國,則取大國。
嚴可均曰:「則取大國」,御注作「則聚」。
羅振玉曰:御注本、敦煌辛本均作「聚」,下「而取」同。
謙之案:遂州、顧歡、道藏河上本、趙至堅本亦作「聚」。成玄英疏:「小國自知卑下,守分雌柔,聚於大國之中,欽風慕義也。」又曰:「小國用柔,故聚於大國;大國用下,故取得萬國之歡心。用下則同,聚取斯別,故言或也。」知成疏下句下「取」亦作「聚」。又「取」下,傅本皆有「於」字。勞健曰:「聚」字諸本多誤同上句,亦作「取」。開元本、敦煌唐寫本,周氏殘片與道藏龍興碑本、趙至堅本皆作「聚」,是也。聚者猶言附保,即下章「不善,人所保」之義。諸作「取」者,當是「冣」之訛。說文:「冣,積也。」徐鍇曰:「古之人以聚物之聚為冣。」按此字自漢以來,相承用為「最」字,如蔡湛頌碑「三載勳冣」,即其例。是必傳寫者不識「冣」字本義,乃妄去「冖」作「取」,注家多因而曲為之說,實不可通也。
謙之案:「取」字即聚義,上一「取」借為「聚」。左昭二十傳「取人于萑苻之澤」,莊子天運篇「取弟子遊居寢臥其下」,皆聚義。易萃卦彖「聚以正也」,釋文:「荀作取。」知「取」「聚」字通,不必改字。下二「取」字為「聚於」義,即趣義。釋名釋言語:「取,趣也。」漢書王吉傳注:「取,進趣也。」按趣,向也。淮南原道「秉其要歸之趣」,即向也。小國而下大國,則趣向於大國。
故或下以取,或下如取。
嚴可均曰:御注下句作「或下而聚」,河上、王弼、高翿作「而取」。
羅振玉曰:敦煌本「以」作「而」。下句景龍、景福、敦煌庚本均作「如」,辛本作「而」。
謙之案:傅本無「故」字。遂州、顧歡、道藏河上本、趙志堅本下「取」亦作「聚」。嚴遵本作「故或下而取,或下而取於人」。
俞樾曰:按古「以」字與「而」字通。周易同人象傳曰:「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。」繫辭傳曰:「蓍之德圓而神,卦之德方以知。」昭十一年左傳曰:「桀克有緡以喪其國,紂克東夷而隕其身。」孟子告子篇曰「秦、楚之王悅於利,以罷三軍之師」;「秦、楚之王悅於仁義,而罷三軍之師」。並「以」「而」互用,是其義同也。「大國以下小國,則取小國,小國以下大國,則取大國」,猶曰大國而下小國,則取小國,小國而下大國,則取大國也。故「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」兩句文義無別,疑有奪誤。
大國不過欲兼畜人,小國不過欲入事人。此兩者各得其所欲,大者宜為下。
嚴可均曰:「此兩者」,河上、王弼「此」作「夫」,高翿無「此」字。
羅振玉曰:景福本、敦煌庚本無「夫兩者」三字,御注本、敦煌辛本「大者」句首均有「故」字。
謙之案:邢玄、磻溪、樓正、彭、范、趙、高均無「此」字,有「故」字。范作「故大國者宜為下」。又此章武內敦本與羅卷辛本同,與庚本異。
【音韻】此章江氏韻讀無韻,諸家並同。陳柱:四「國」字韻,兩「人」字韻。
右景龍碑本不分章,八十二字,敦煌辛本八十字,河上、王本八十二字,傅本八十九字,范本九十一字。河上本題「謙德第六十一」,王本題「六十一章」,范本題「大國者天下之下流章第六十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