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宝典
当前位置:汉程网 >国学 >子平真诠评注 >查看详情

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第31章 论正官

清朝 子平真诠评注 沈孝瞻 著
简体

原文:官以克身,虽与七煞有别,终受彼制,何以切忌刑冲破害,尊之若是乎?岂知人生天地间,必无矫焉自尊之理,虽贵极天子,亦有天祖临之。正官者分所当尊,如在国有君,在家有亲,刑冲破害,以下犯上,乌乎可乎?

徐注:官之与煞,同为克身制我之物,而有阴阳配合之不同,故其用大同而小异。如身强官轻,宜用财生官
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

传统民俗

    四库全书

    更多>

    国学汉语

    • 字典
    • 康熙字词
    • 说文解字
    • 词典
    • 成语
    • 小说
    • 名著
    • 故事
    • 谜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