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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东观汉记》·4

汉朝 东观汉记 刘珍 著

光武读之,□言卷大,令皆别为上下,凡二十九篇。〔一一〕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

  琴道未毕,但有发首一章。〔一二〕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

  桓谭,字君山,沛人。章帝元和中,行巡狩,至沛,令使者祠谭冢,乡里以为荣。〔一三〕御览卷五二六

  〔一〕 “桓谭”,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有传。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。袁宏后汉纪卷四亦略载其事。

  〔二〕 “字君山”,此下三句原无,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引,今据增补。

  〔三〕 “拜议郎”,此条文字之下原引有诏会云台,桓谭非谶事,为避免与下文重复,今删去。

  〔四〕 “中家”,赀产为中等之家。

  〔五〕 “坐而分利”,桓谭拜议郎,上疏陈时政所宜。此条文字与下条文字皆为疏中语。此疏范晔后汉书桓谭传载之较详。

  〔六〕 “为谶记以误人主”,光武帝信谶,多以决嫌疑。桓谭上疏抨击谶记,此段文字即疏中语。

  〔七〕 “桓谭讥讪图谶”,原无此句,聚珍本有,书钞卷九六两引亦有此句,今据增补。

  〔八〕 “处”,原无此字,姚本、聚珍本有,书钞卷七七、御览卷二五三引亦有,今据增补。

  〔九〕 “以”,原脱此字,聚珍本有,书钞卷七七、卷九六,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亦有,今据增补。

  〔一0〕“由是失旨”,此下诸句原无,仅有“出为六安郡丞”一句。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引云:“谭叩头流血,乃贳,由是失旨,遂不复转迁,出补六安太守丞。之官,意不乐,道病卒。”书钞卷七七引云:“帝怒,出为六安郡丞,意不乐,道病卒。”御览卷二五三引云:“……上大怒曰:‘桓谭非圣无法,将下斩之。’谭叩头流血,良久乃得解。出为六安郡丞。意忽忽不乐,病卒,时年七十余。”今据三书所引增补。

  〔一一〕“凡二十九篇”,范晔后汉书桓谭传云:“初,谭着书言当世行事二十九篇,号曰新论,上书献之,世祖善焉。”其下李善引此条文字作注。聚珍本已摘取范书文字补于此条文字之上,以使文义完整可读。据李贤注,新论诸目次第为一本造,二王霸,三求辅,四言体,五见征,六谴非,七启寤,八袪蔽,九正经,十识通,十一离事,十二道赋,十三辨惑,十四述策,十五闵友,十六琴道。本造、述策、闵友、琴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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