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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》·康熙五十五年

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 佚名 著

康熙五十五年(一七一六、丙申)夏五月十七日(丙子),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:『台湾远属海外,民番杂处;南北两路生番,自古声教未通。今据台湾镇、道详报南北生番四千七百余口倾心向化,愿同熟番内附』。得旨:『生番远居界外,从未投顺;今慕义输诚,请入版籍,着地方官加意抚恤。倘有侵派扰害者,该督、抚即行指名题参,从重治罪』。
--见「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」卷二百六十八。
秋九月二十八日(甲申),谕〔大学士、九卿、詹事、科道等〕曰:『闻山西、陕西今岁收获较往年甚丰,但西边见有军务,沿边一带地方钱粮及旧欠钱粮应予蠲免,其在军前绿旗兵丁所借钱粮免其坐扣。今岁湖广收成亦好,湖南大熟、湖北微不及;江西虽觉稍旱,究亦无妨。江、浙素称丰富,朕前年巡幸南方时,米价每石不过六、七钱;近闻竟贵至一两二、三钱。如此,民何以堪!今江、浙两省被灾地方钱粮作何蠲免之处?尔等会同详议具奏。前张伯行曾奏江南之米,出海船只带去者甚多。若果如此,亦有关系。洋船必由乍浦、松江等口出海,稽查亦易。闻台湾之米,尚运至福建卖粜卖。由此观之,海上无甚用米之处。朕理事五十余年,无日不以民生为念。直隶今年米价稍昂,朕发仓粮二十万石,分遣大臣巡视散赈;米价即平,小民均沾实惠。若内而九卿科道、外而督抚提镇悉体朕轸念苍生至意,则天下无不理之事矣』。
冬十月二十日(丙午),兵部议覆:『福建巡抚陈璸疏言:「往台湾、澎湖贸易之船,不宜零星放出;必至二、三十只,方许一同出洋。台、厦两汛。亦酌量船只多寡,拨哨船三、四只护送」。应如所请』。从之。
十月二十六日(壬子),谕大学士、九卿等:『天下事未有不由小而至大,小者犹不可忽、大者益宜留心。尔等在衙门,或能办理事务、或以清白自持,亦止为身计耳;其关系封疆大事,未必深思远虑也。即如海防,乃今日之要务。朕时加访问,故具知原委;地方督、抚、提、镇,亦或未能尽悉也。朕南巡过苏州时,见船厂问及。咸云:『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,回来者不过十之五、六;其余悉卖在海外,赍银而归。官造海船数十只,尚需数万金;民间造船,何如许之多!且有人条奏:海船龙骨必用铁梨竻木。此种不产于外国,惟广东有之,故商人射利偷卖。即加查讯,俱捏称遭风打坏。此中情弊,速宜禁绝。海外有吕宋、噶喇吧等处常留汉人,自明代以来有之:此即海贼之薮也。官兵出哨,遇贼船四、五只,官兵船止一、二只,势不能敌,舵工又不奋力向前,将领亦无可如何;不过尾追而已,何能剿灭耶!张伯行曾奏江、浙之米多出海贩卖,斯言未可尽信;然不可不为豫防。出海贸易,海路或七、八更,远亦不过二十更。所带之米适用而止,不应令其多带。再东洋可使贸易;若南洋,商船不可令往,第当如红毛等船听其自来耳。且出南洋,必从海坛经过;此处截留不放,岂能飞渡乎?又沿海炮台足资防守,明代即有之;应令各地方设立。往年由福建运米广东,所雇民船三、四百只;每只约用三、四十人,通计即数千人:聚集海上,不可不加意防范。台湾之人,时与吕宋地方人互相往来,亦须豫为措置。凡福建、广东及江南、浙江等沿海地方之人在京师者,尔等可加细询。朕令广州将军管源忠、浙闽总督满保、两广总督杨琳来京陛见,亦欲以此面谕之。海外如西洋等国,千百年后,中国恐受其累:此朕逆料之言。又汉人心不齐,如满洲、蒙古数十万人皆一心,朕临御多年,每以汉人为难治;以其不能一心之故。国家承平日久,务须安不忘危。尔等俟管源忠等到京后,会同详议具奏』。
--以上见「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」卷二百七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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