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三之一
《毛诗正义》
卷三 三之一
◎鄘柏舟诂训传第四
○陆曰:鄘音容。郑云:纣都以南曰鄘。王云:王城以西曰鄘也。
《柏舟》,共姜自誓也。卫世子共伯蚤死,其妻守义,父母欲夺而嫁之,誓而弗许,故作是诗以绝之。共伯,僖侯之世子。○共音恭,下同。姜,居羊反。共姜,共伯之妻也,妇人从夫谥。姜,姓也。蚤音早。僖,许其反,《史记》作“釐”,曹大家音僖。
[疏]“《柏舟》二章,章七句”至“以绝之”。○正义曰:作《柏舟》诗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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