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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五 五之三

毛诗正义 佚名 著

卷五 五之三

《毛诗正义》

卷五 五之三

  ◎魏葛屦诂训传第九

  陆曰:案《魏世家》及《左氏传》云:“姬姓国也。”《诗谱》云:“周以封同姓,其地虞舜、夏禹所都之域,地在古冀州雷首之北,析城之西,南枕河曲,北涉汾水。”

  魏谱魏者,虞舜、夏禹所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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