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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十四 十四之二

毛诗正义 战国谷梁赤著 东晋范宁注 唐代杨士勋疏 著
简体

卷十四 十四之二

《瞻彼洛矣》,刺幽王也。思古明王能爵命诸侯,赏善罚恶焉。

[疏]“《瞻彼洛矣》三章,章六句”至“罚恶焉”。正义曰:作《瞻彼洛矣》诗者,刺幽王也。以幽王不能爵命赏罚,故思古之明王能爵命诸侯,赏善罚恶焉,以刺今之不能也。爵命即赏善之事,但爵命之外,犹别有赏赐,故叙分之。经三章,皆言爵命赏善之事。既能有赏,必当有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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