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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十一 十一之一

毛诗正义 佚名 著

卷十一 十一之一

  ◎鸿雁之什诂训传第十八

  《鸿雁》,美宣王也。万民离散,不安其居,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,至于矜寡,无不得其所焉。宣王承厉王衰乱之敝,而起兴复先王之道,以安集众民为始也。《书》曰:“天将有立父母,民之有政有居。”宣王之为是务。○劳,力报反。来,力代反。矜,本又作“鳏”,同古顽反,徐又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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