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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八 八之一

毛诗正义 佚名 著

卷八 八之一

  ◎豳七月诂训传第十五

  陆曰:豳者,戎狄之地名也。夏道衰,后稷之曾孙公刘自邰而出居焉。其封域在雍州岐山之北,原隰之野,於汉属右扶风郇邑。周公遭流言之难,居东都,思公刘、大王为豳公,忧劳民事,以此叙己志而作《七月》、《鸱鸮》之诗。成王悟而迎之,以致太平,故大师述其诗为豳国之风焉。

  豳谱豳者,后稷之曾孙曰公刘者,自邰而出,所徙戎狄之地名,今属右扶风栒邑。○正义曰:《周本纪》云:“后稷卒,子不窋立。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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