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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七 七之二

毛诗正义 佚名 著

卷七 七之二

  ◎桧羔裘诂训传第十三

  陆曰:桧,本又作“郐”,古外反。桧者,高辛氏之火正祝融之后,妘姓之国也。其封域在古豫州外方之北,荧波之南,居溱、洧之间,祝融之故墟,是子男之国。后为郑武所并焉。王云:周武王封之於济、洛、河颍之间,为桧子。

  桧谱桧者,古高辛氏火正祝融之墟。○正义曰:昭十七年《左传》梓慎云:“郑,祝融之墟也。”郑灭桧而处之,故知桧是祝融之墟。《楚世家》云:“高阳生称,称生卷章,卷章生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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