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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十九 十九之三

毛诗正义 佚名 著

卷十九 十九之三

  《振鹭》,二王之后来助祭也。二王,夏、殷也。其后,杞也,宋也。○振鹭,土之慎反,下音路。一名春鉯,水鸟也。一音卢。夏,户雅反。杞音起

  [疏]“《振鹭》八句”。正义曰:《振鹭》诗者,二王之后来助祭之乐歌也。谓周公、成王之时,已致大平,诸侯助祭,二王之后亦在其中,能尽礼备仪,尊崇王室,故诗人述其事而为此歌焉。天子之祭,诸侯皆助,独美二王之后来助祭者,以先代之后,一旦事人,自非圣德服之,则彼情未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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