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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诗正义》·卷十七 十七之三

毛诗正义 战国谷梁赤著 东晋范宁注 唐代杨士勋疏 著
简体

卷十七 十七之三

《假乐》,嘉成王也。假音暇。

[疏]《假乐》四章,章六句。正义曰:作《假乐》诗者,所以嘉美成王也。经之所云,皆是嘉也。正诗例不言美,以见为经之正,因训假为嘉,故转经以见义,且乘上篇为次,以其能守成功,故於此嘉美之也。

假乐君子,显显令德。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。假,嘉也。宜民宜人,宜安民,宜官人也。笺云:显,光也。天嘉乐成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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