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宝典
当前位置:汉程网 >国学 >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>查看详情

《重修福建臺灣府志》·卷八

清朝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劉良璧纂輯 著

戶役(鹽課、陸餉、水餉、雜稅、存留經費、官莊、卹政附)「周禮」小司徒之職,以孟冬獻民數於王,以歲時辨其可任者;此戶役所由始也。臺處海隅,比於內郡。自入版圖將六十載,生齒日繁、經費日多,雖莊別官民、餉分水陸,而滋生永不加賦,且減過半之輸;番民一體同仁,更除諸社之餉。皇□□蕩,誠亙古未有也。夫損上益下,純王之美政;加富於庶,治國之大經。是宜亟登,以志不忘焉。志戶役。

  國朝康熙二十二年,始隸版圖。二十三年,題定則例:每丁徵銀四錢七分六釐。五十二年,詔以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,續生人丁,永不加賦。部議:俟後編審另造新增人丁,為盛世滋生戶口。乾隆元年,奉旨改則:每丁徵銀二錢;八社番丁亦照民丁例,免
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

四库全书

更多>

国学汉语

  • 字典
  • 康熙字词
  • 说文解字
  • 词典
  • 成语
  • 小说
  • 名著
  • 故事
  • 谜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