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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修臺灣府志》·卷十四

清朝 重修臺灣府志 范咸纂輯 著

風俗(二)

  番社風俗(一)

  ·番社風俗(一)

  臺灣縣

  --大傑巔社、新港社、卓猴社

  居處作室名囤。先以竹木結成椽桷,編竹為牆,蓋以茅草,為兩大扇;中豎大樑,備酒、豕邀請番眾,舉上兩扇合為屋。狀如覆舟,寬二丈餘、長數丈;前後門戶疏通。夫妻、子女同聚一室。門兩旁上下丹艧采色,燦然可觀;舍內地淨無塵。前廊竹木鋪設如橋俯欄,頗亦有致;鑿木板為階梯。木極堅韌,或以相思木為之;又一種木,文理樛結如檀梨狀,從內山採出,番亦不名何木,高可五、六尺。入室者拾級而入。

  飲食飯凡二種:一占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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