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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東溟奏稿》·自序

清朝 東溟奏稿 姚瑩 著

台灣鄭氏之平也,提督施琅自海道馳奏,七日達京師。聖祖嘉之,封靖海侯。總督姚啟聖得台灣報,乃奏,已遲旬日,故不得封。然啟聖經營台灣二十年,黃梧、施琅皆鄭氏故將,為啟聖招降,本遣平台;琅功實啟聖功也。乃琅封而啟聖不封,當時大臣無有言者。啟聖以此大恚。疽發背,卒。後數十年,鄞人全祖望乃摭其事,作第二碑,紀實也。

  當日台灣有事,巡台御史徑奏,不由總督。蓋自有台灣,即為定制矣。乾隆中,罷御史巡台,乃令鎮道徑奏。而台灣總兵,初皆以提督之有功爵者為之,道職較小,故列銜其後。嗣是,總兵非功爵之提督,亦相沿而不改。迨林爽文亂,總兵柴大紀受誅,上怒台道不先奏劾,敕台道自盡;福文襄乃奏請台道加按察使銜,得專摺自奏事,毋庸會總兵銜。蓋台鎮兵額為天下最,又專制海外,設有異謀,內地難制,故使台道奏事,弭患之意甚深遠也。而總兵多武人,不能自為奏;未幾,復由道主稿會奏,以示和衷,無復有知當時故事者矣。

  近廷寄至台,竟使總兵傳諭台道,而總兵每次稱加提督銜,台道則屢去其加銜,蓋軍機亦不知台道加銜之所由來矣。

  道光十九年,閩督某公怪台灣奏事不由督撫,吳公榮光為藩司,對曰:台灣奏事乃國制也。某公曰:制雖如此,鎮道何得居之不疑。吳公貽書戒余,始知見忌。未幾,某公移督雲貴去,乃解。

  余既得吳公書,倍益謹慎。故每奏,皆在台言台,無一語他涉。不甯惟是,總兵所與共事者也,而猜忌尤甚。一稿往復商改,至於三四。恐台道見長,或掩之也。余悉如其意。其設施自道不能牽及總兵者,則不以聞,乃悅。最後奏訊夷囚疏及嘉慶中松相國語,總兵見之,愕然曰:如此,是有道無鎮矣。余曰:請易為「相國告君語」何如?總兵思之累日,乃曰:我未識松公,倘異日召問,其何以對!無已,則從實耳。嗟乎!一奏疏也,總督忌之、總兵忌之,雖謹慎讓功而卒不得免。總督既以台灣奏事為不然,大臣復軒輊鎮道太甚,嚮非天子聖明,安知其事變之所極哉!而高廟君臣所以維持海外、弭患無形之意,不可以不白於天下也。在台諸疏,皆已發抄,無所諱隱,乃敘列其始末於此,俾世之言故事者有所考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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