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》为政篇·子曰:非其鬼而祭之;谄也。见义不为,无勇也。
zǐ子yuē曰::fēi非qí其guǐ鬼ér而jì祭zhī之,,chǎn谄yě也;;jiàn见yì义bù不wéi为,,wú无yǒng勇yě也。。
注释
1鬼:有两种解释:一是指鬼神,二是指死去的祖先。这里泛指鬼神。
2谄:音chǎn ,谄媚、阿谀。
3义:人应该做的事就是义。
译文
孔子说: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,你却去祭它,这就是谄媚。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,却袖手旁观,就是怯懦。
评析
在本章中,孔子又提出义和勇的概念,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。《论语集解》注:义,所宜为。符合于仁、礼要求的,就是义。勇,就是果敢,勇敢。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,勇,必须符合仁、义、礼、智,才算是勇,否则就是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