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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话版《聊斋志异》·盗户

清朝 聊斋志异 蒲松龄 著
简体

顺治年间,滕县、峄县一带,十个人里有七个是盗贼,官府不敢抓捕。后来盗贼接受招抚,县令将他们另立户籍称为 “盗户”。每逢盗户与良民发生争执,官府总是偏袒盗户,只因害怕他们再次反叛。此后,打官司的人动辄冒称盗户,而仇家则极力揭发其虚假身份。每当双方陈词,官府暂且不论是非曲直,却先就 “盗户” 身份的真伪反复诘问,迫使官府去核查户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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