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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聊斋志异》·僧孽

清朝 聊斋志异 蒲松龄 著

张某暴卒,随鬼使去,见冥王。王稽簿,怒鬼使误捉,责令送归。张下,私浼鬼使,求观冥狱。鬼导历九幽,刀山、剑树,一一指点。末至一处,有一僧紥股穿绳而倒悬之,号痛欲绝。近视,则其兄也。张见之惊哀,问:“何罪至此?”鬼曰:“是为僧,广募金钱,悉供饮博行淫,故罚之。欲脱此厄,须其自忏。”张既苏,疑兄已死。

时其兄居兴福寺,因往探之。入门,便闻其号痛声。入室,见疮生股间,脓血崩溃,挂足壁上,宛然冥司倒悬状。骇问其故。曰:“挂之稍可,不则痛彻心腑。”张因告以所见。僧大骇,乃戒荤酒,虔诵经咒。半月寻愈。遂为戒僧。

异史氏曰:“鬼狱茫茫,恶人每以自解;而不知昭昭之祸,即冥冥之罚也。可勿惧哉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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