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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》·第二十六节

春秋战国 孟子及其弟子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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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(1)杨子:人名,姓杨名朱,又称阳子居、阳生。魏国人。战国初期著名的道家、思想家,主张“贵生”、“重己”。

(2)取:主张。

(3)子莫:人名,鲁国贤人。

(4)权:权变,变通。

(5)贼:损害。

(6)摩顶放踵:这里指为事业辛苦操劳。摩顶即秃顶,放踵即光着脚。

译文

孟子说:“杨朱主张为我,就算是拔去自己一根毫毛而有利于天下,他也不愿意。墨子主张兼爱天下,哪怕是摩秃头顶磨破脚跟而对天下有利,他也愿意干。子莫采取中间态度,中间态度比较接近正确。但是折中却不能权衡轻重,就象坚持一个极端一样。厌恶坚持一端的做法,是因为它是损害正道的,只抓住一端而废弃了其余所有的部分。”

评析

孟子在这段文字中,讨论了三种不同的道德立场:杨朱的自私自利,墨子的兼爱无私,以及子莫的执中之道。此段文字所蕴含的哲理深邃,且对后世的道德思考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杨朱的“为我”思想,体现了人类天生的自我保存本能。杨朱认为,人人都有自己的利益,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是理所当然的。他甚至主张,如果能通过拔一根毛发而利于天下,他也不会去做,因为这损害了他个人的利益。这种思想在当时无疑是极具颠覆性的,因为它直接挑战了儒家所倡导的仁爱思想。

与杨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墨子。墨子主张兼爱,即无差别的爱所有人。他愿意“摩顶放踵利天下”,即使是从头顶到脚跟都磨破也在所不惜,只要能利于天下。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,无疑体现了墨子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
而子莫提出的执中之道,似乎是想在杨朱和墨子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。他既不偏向杨朱的极端个人主义,也不完全接受墨子的无私兼爱,而是主张在两者之间取一个中道。然而,孟子指出,如果执中而不知道变通,那就和偏执一端没有什么区别了。真正的中道应该是权变的,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。

孟子的这段论述,既表达了他对于道德立场的深刻见解,也展示了他高超的逻辑思辨能力。他不赞成杨朱的自私自利,也不完全接受墨子的兼爱无私,而是主张一种更为理性、更为灵活的中庸之道。这种中庸之道既考虑到个人的利益,也兼顾到社会的公益,是一种更为全面、更为成熟的道德观念。

此外,孟子的这段文字还体现了他对于“道”的深刻理解。他认为,无论是杨朱的“为我”,还是墨子的“兼爱”,或是子莫的“执中”,如果偏执一端,不知权变,都会“贼道”,即损害真正的道德原则。真正的“道”应该是灵活的、变通的,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的具体情况。

总的来说,孟子的这段论述是他道德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我们理解他的道德思想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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