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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话版《宋书》志·卷十七

南北朝 宋书 沈约 著
简体

元嘉三年五月庚午日,成功诛杀权臣徐羡之等人,为先帝(少帝)复仇雪耻,用丝帛(币)作为祭品,在太庙举行告祭仪式。元嘉三年十二月甲寅日,御驾亲征讨伐叛将谢晦,出征前同时告祭太庙和太社。皇帝班师回朝时,再次向太庙和太社报告平叛成功。

元嘉六年七月,太学博士徐道娱上书建议:"臣查见现行太庙祭祀仪注规定:皇帝完成主祭后,先退到偏殿休息,待三公以上官员献祭完毕,由太祝(祭祀官)到庙门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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