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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话版《宋书》志·卷三十二

南北朝 宋书 沈约 著
简体

《五行传》说:“抛弃法律,驱逐功臣,杀害太子,以妾为妻,就会出现火不炎上。指火失去本性而发生灾害。” 又说:“视力不明,就是不聪慧。过错在于迟缓,惩罚是持续温暖,恶果是疾病。有时会有草妖,有时会有裸虫之孽,有时会有羊祸,有时会有眼疾,有时会有赤眚、赤祥。这是水妨害火。” 裸虫,刘歆在注传中认为是羽虫。

火不炎上的事例

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发生火灾。起初,明帝为平原王时,娶河南虞氏为妃。即位后,不立她为后,改立典虞车工卒毛嘉的女儿,即悼皇后。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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