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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郭公案》·前子代父报仇

清朝 郭公案 佚名 著
简体

潮州平远县孟林村姜逢时,娶妻谭氏,家事亦颇富厚,只是人烟稀少。后谭氏生一子姜启,亦教之读书。年甫十六,父为之娶妻,即谭氏兄弟谭完之女。娶之过门,克尽妇顺之道。一日谭氏死去,姜逢时在家,媳妇服事不便。过了三年,有邻人季伯高来相探问,见他接递茶汤,甚是不便,乃谓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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