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宝典
当前位置:汉程网 >国学 >刘公案 >查看详情

《刘公案》·刘知府慎审连环案

清朝 刘公案 刘墉 著
简体

刘大人说:“王明、陈大勇。”二人齐声答应。清官说:“你两个休要怠慢,明日一早出城,到句容县城,西北有个公义村,那村中有一个卖狗肉的,姓王行八,外号叫‘狗肉王’,还有一个开粮食店的赵子玉,速去将他二人拿来,晚堂听审。

如有懈怠徇私,定要重处!”“是。”二人齐声答应。刘大人说:“张禄。”“这。”小厮答应。大人说:“将他二人送出去。”

“是。”二人闻听,一同张禄出了内书房。王明、陈大
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

传统民俗

    四库全书

    更多>

    国学汉语

    • 字典
    • 康熙字词
    • 说文解字
    • 词典
    • 成语
    • 小说
    • 名著
    • 故事
    • 谜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