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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于公案》·惧严刑公堂屈认 入南牢自叹伤怀

清朝 于公案 佚名 著
简体

上面写着:“图财害命凶犯一名,井纯,丰村居住。”康知府先前见井纯年轻俊秀,相貌斯文,尚有怜惜之意,如今受了五百两贿银,就要动刑审问。知府登时变过嘴脸来了,惊堂一拍,往下便问:“井纯,你图财害命,万恶滔天,杀人凶器,现藏何处?从实招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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