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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史》本纪·卷五

唐朝 南史 李延寿 著

齐本纪下

废帝郁林王讳昭业,字元尚,小字法身,文惠太子长子也。高帝爲相王,镇东府,时年五岁,床前戏。高帝方令左右拔白发,问之曰:“儿言我谁耶?”答曰:“太翁。”高帝笑谓左右曰:“岂有爲人作曾祖而拔白发者乎。”即掷镜、镊。其后问讯,高帝指示宾客曰:“我基于此四世矣。”及武帝即位,封爲南郡王,时年十岁。

永明五年十一月戊子,冠于东宫崇正殿。其日小会,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,给南郡王扶二人。

七年,有司奏给班剑二十人,鼓吹一部。高选友、学,礼绝群王。十一年,给皁轮三望车。文惠太子薨,立南郡王爲皇太孙,居东宫。

其年七月戊寅,武帝崩,皇太孙即帝位,大赦。

八月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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