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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史》·元景安传

唐朝 北史 李大师、李延寿 著

元景安,河南洛阳人,北魏昭成皇帝什翼犍的第五代孙子。他的高祖元虔为陈留王。他沉稳敏捷,具有办事的才能和气概。从小就工于骑马射箭,善于同人交往。父亲元永启奏朝廷,请求把自己代郡公的封爵让景安承袭。因高欢胁迫,他随孝武帝西奔长安。东魏天平末年,西魏与东魏交战,他在战场上归顺东魏。芒山之役,他因建立军功被朝廷赐爵为西华县男,代郡公的爵号不变。他精于骑术,仪节颇有法度,每次南梁使者到来,他都与斛律光、皮景和等人与客人一起骑马射箭,被接待的使者都称赞他。天保初年,朝廷另外封他为兴势伯,任定襄县县令,被文宣帝高洋赐姓为高,多次迁任,官至兼七兵尚书。

  这时,刚刚修筑长城,边境的镇守防御还未形成,朝廷下诏命他与各位将领驻扎在沿边要塞以备防守,他统领的人马很多,而且他的部下又都很富有,因而贿赂盛行。文宣帝听到奏报后,派人去调查,惟有元景安秋毫无犯,一尘不染。文宣帝对他极为赞叹,便把收缴的赃物丝绢五百匹赏赐给他,以表彰他清廉的节操。孝昭帝曾与功臣们在西园饮酒射箭,靶子离厅堂一百三十步,射中的赐给良马、金玉以及绫罗绸缎。有一个人射中了兽头,离兽鼻还有一寸多。只剩下景安最后一人,还有一支箭没有射出。孝昭帝命他射出,他拉满弓弦,正射中兽的鼻子。孝昭帝连连赞叹,赏给他二匹马,其他玉石布帛等物又加等赐给。

  后主天统四年(568),他被任命为豫州刺史,加封为开府仪同三司。武平三年(572),被授予行台尚书令,刺史的职务不变。又被封为历阳郡王。他长时间戍守边境州郡,士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。他管辖的地方蛮族人多,汉族人少,他施以恩泽和威仪,大家相安无事,平和宁静。武平末年,他被封为领军大将军。北齐灭亡,他进入北周,被封为大将军、义宁郡公。去讨伐稽胡,在战场上牺牲。

  开初,景安的父亲元永的哥哥元祚继承祖上元虔的陈留王的爵位。元祚去世,他的儿子元景皓继承为陈留王。天保时,北齐朝廷诛杀北魏元姓中与皇室关系密切的人,元景安家的元姓为远支,商议着请易姓为高。景皓说“:怎么能放弃本来的宗族,去追逐别人家的姓?大丈夫宁可玉碎,不可瓦全。”景安将这些话报告给了文宣帝,朝廷便将景皓逮捕杀害,迁移到彭城。从此,他单独姓文宣帝赐给的高姓,其他人允许姓原来的元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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