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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史》·高阳王元雍传

唐朝 北史 李大师、李延寿 著

高阳王元雍,字思穆,从小就洒脱不拘。孝文帝说“:我也无法预测这孩子的深浅,不过看他这样天真质朴,也或许是大器晚成吧!”太和九年(485),封为颍川王。有人劝说元雍礼待士人以获得声誉,元雍说:“我是天子的儿子,位居诸王,还要再图声名做什么?”改封为高阳王。后任相州刺史,孝文帝告诫他:“担任守牧,也易也难。本身正派,不下令也能让人听话,所以就容易。本身不正,虽下令也不听从,所以说是难。”

  宣武帝初年,改任冀州刺史。元雍在这两个州时,都略有些声望,朝廷召回担任司州牧。皇帝时常到元雍家去,都是依照家人的礼节。升为司空,转任太尉,加侍中。不久又任太保,兼领太尉,侍中如旧。

  明帝初年,诏令元雍进入宫廷,住在太极殿西柏堂,以便随时商议和处置重大朝政问题。配给亲信二十人。又下旨任命元雍为宗师,加封太傅、侍中,兼领太尉公。另外又下令把将作营里的国子学寺拨给元雍居住。当时领军于忠专权胡作非为,仆射郭祚劝元雍把他放到外面去,于忠假传旨意杀掉郭祚和尚书裴植,废黜元雍,让他以王爵回家闲居。朝中如有大事,派黄门到他家询问意见。不久,于忠又假传诏书打算杀死元雍,他询问侍中崔光,崔光表示反对,这才作罢。不久,灵太后又临朝听政,将于忠派出去担任冀州刺史。元雍上表揭露于忠的罪状,说明自己没能加以纠正,请求仍放回家去。灵太后感激于忠有保护她的功绩,不再追究于忠的罪行。任命元雍为侍中、太师,兼领司州牧。

  元雍上表请求不让王公以下官员的小妾穿戴织成的锦绣服饰、金玉珠玑,违反的人以违抗旨意论处,奴婢都不能穿绫锦采结的衣服,只能用没有文采的缦缯而已。奴仆只能穿布衣服,一律不能用金银制成的钗带,违反的鞭打一百下。灵太后听从他的意见,但维持的时间不长。朝廷又下诏让元雍乘坐人抬的步挽进出宫殿的边门,又以原来的官职兼录尚书事,早晨和午后担任侍讲。

  明帝亲理朝政后,诏令元雍乘车出入于大司马门,晋位为丞相。又下诏依照齐郡顺王简在太和年间旧例,朝见完毕后请他坐下,特别优待有关拜跪的礼节。总管内外大事,和元叉一起处置日常政事。每年的俸禄高达四万石,妓妾满房,荣华富贵之极,他的兄弟们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。

  元雍的第一位妻子卢氏去世之后,他又娶了博陵崔显的妹妹,准备将她作为王妃。宣武帝开始时认为崔显被世人称为东崔,祖籍地气寒冷,名望低下,不想同意,过了很久,也就允许了。延昌以后,他又疏远和遗弃崔氏,将她关在另外的房间里,仅仅供给她衣服和食品而已。不久,崔氏突然死去,许多人都说是被元雍殴打致死的。灵太后答应赐给他女妓,还没来得及送去,元雍便派他手下的宦官丁鹅,自行来到宫中,挑选了四个人,谎称有旨将她们带回元雍府第。太后责备元雍擅自专权,追令停止使用。

  孝庄帝初年,在河阴遇害。追赠假黄钺、相国,谥为“文穆”。

  元雍见识短浅,又不读书,虽然位居朝官之首,却不被世人所推崇。自从熙平之后,朝政大权旁落。当清河王元怿死后,元叉专制朝政,天下人都归罪于元雍。

  元雍的嫡子元泰,字昌,颇有声名,任太常卿,跟元雍同时遇害。追赠太尉公、高阳王,谥为“文”。他的儿子元斌袭爵。

  元斌,字善集,历任侍中、尚书左仆射。元斌仪表俊美,性情宽和,当官谨慎自重,很受齐文襄帝的赏识。齐天保初年,依照规定降爵为高阳县公,任右光禄大夫。天保二年(551),跟随文宣帝讨伐契丹,回兵至白狼河时,因罪被赐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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