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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隋书》志·卷二十三

唐朝 隋书 魏徵 著

百官下

高祖既受命,改周之六官,其所制名,多依前代之法。置三师、三公及尚书、门下、内史、秘书、内侍等省,御史、都水等台,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、国子、将作等寺,左右卫、左右武卫、左右武候、左右领、左右监门、左右领军等府,分司统职焉。

三师,不主事,不置府僚,盖与天子坐而论道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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