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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旧唐书》志·卷十九

晋朝 旧唐书 刘昫 著

地理二

○河东道三河北道四山南道五

河东道

河中府隋河东郡。武德元年,置蒲州,治桑泉县,领河东、桑泉、猗氏、虞乡四县。二年,置蒲州总管府,管蒲、虞、泰、绛、邵、浍六州。三年,移蒲治河东县,依旧总管府。其年,置温泉县。九年,又置都督府,管蒲、虞、芮、邵、泰五州,仍省温泉县。其年,罢都督府。贞观八年,割虢州之永乐来属。十七年,以废虞州之安邑解县、废泰州之汾阴来属。开元八年,置中都,改蒲州为河中府。其年,罢中都,依旧为蒲州,又与陕,郑、汴、怀、魏为“六雄”。十二年,昇为“四辅”。天宝元年,改为河东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蒲州,割安邑属陕州。三年四月,置河中府,析同州之朝邑,于河西盐坊置河西县,来属。元年建卯月,又为中都。元和三年,复为河中府。旧领县五,户三万六千四百九十九,口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四。天宝领县八,户七万八百,口四十六万九千二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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