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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唐书》志·卷三十四

北宋朝 新唐书 欧阳修、宋祁、范镇、吕夏卿 著
简体

选举志上

唐制,取士之科,多因隋旧,然其大要有三。由学馆者曰生徒,由州县者曰乡贡,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。其科之目,有秀才,有明经,有俊士,有进士,有明法,有明字,有明算,有一史,有三史,有开元礼,有道举,有童子。而明经之别,有五经,有三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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