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祐三年七月,馮元等上新修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,詔翰林學士丁度、知制誥胥偃、直史館高若訥、直集賢院韓琦取鄧保信、阮逸、胡瑗等鍾律,詳定得失可否以聞。
九月,阮逸言:「臣等所造鍾磬皆稟於馮元、宋祁,其分方定律又出於胡瑗算術,而臣獨執周禮嘉量聲中黃鍾之法及國語鈞鍾絃準之制,皆抑而不用。臣前蒙召對,言王朴律高而李照鍾下。竊覩御製樂髓新經歷代度量衡篇,言隋書依漢志黍尺制管,或不容千二百,或不啻九寸之長,此
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096号
备案号:皖B2-20100068-6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