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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》志·卷七十九

元朝 宋史 脱脱,阿鲁图 著

有宋之樂,自建隆訖崇寧,凡六改作。始,太祖以雅樂聲高,不合中和,乃詔和峴以王朴律準較洛陽銅望臬石尺為新度,以定律呂,故建隆以來有和峴樂。仁宗留意音律,判太常燕肅言器久不諧,復以朴準考正。時李照以知音聞,謂朴準高五律,與古制殊,請依神瞽法鑄編鍾。既成,遂請改定雅樂,乃下三律,鍊白石為磬,範中金為鍾,圖三辰、五靈為器之飾,故景祐中有李照樂。未幾,諫官、御史交論其非,竟復舊制。其後詔侍從、禮官參定聲律,阮逸、胡瑗實預其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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