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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》志·卷一百一十七

元朝 宋史 脱脱,阿鲁图 著

御史臺 秘書省 殿中省 太常寺 宗正寺 大宗正司附 光祿寺 衞尉寺 太僕寺
  御史臺掌
  糾察官邪,肅正綱紀。大事則廷辨,小事則奏彈。其屬有三院:一曰臺院,侍御史隸焉;二曰殿院,殿中侍御史隸焉;三曰察院,監察御史隸焉。凡祭祀、朝會,則率其屬正百官之班序。咸平四年,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;分糾不如法者。文官,右巡主之,武官,左巡主之;分其職掌,糾其違失,常參班簿、祿料、假告皆主之。祭祀則兼監祭使,掌受誓戒致齋,檢視糾劾。又有廊下使,專掌入閤監食;又有監香使,掌國忌行香,二使臨時充。通稱曰五使。元豐正官名,於是使名悉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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