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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》志·卷一百五十四

元朝 宋史 脱脱,阿鲁图 著

天下疑獄,讞有不能決,則下兩制與大臣若臺諫雜議,視其事之大小,無常法,而有司建請論駁者,亦時有焉。
  端拱初,廣安軍民安崇緒隸禁兵,訴繼母馮與父知逸離,今奪資產與己子。大理當崇緒訟母,罪死。太宗疑之,判大理張佖固執前斷,遂下臺省雜議。徐鉉議曰:「今第明其母馮嘗離,即須歸宗,否即崇緒準法處死。今詳案內不曾離異,其證有四。況不孝之刑,教之大者,宜依刑部、大理寺斷。」右僕射李昉等四十三人議曰:「法寺定斷為不當。若以五母皆同,即阿蒲雖賤,乃崇緒親母,崇緒特以田業為馮強佔,親母衣食不給,所以論訴。若從法寺斷死,則知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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