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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史》·高闾山传

元朝 金史 脱脱 著

高闾山,是澄州析木人。他先是被选上充当护卫,后来调任顺义军节度副使,转做唐括、移剌都礣详稳,既而改为震武军节度副使、曹王府尉、大名治中。其后改任汝州刺史,又改做单州刺史。有圣旨禁止违令用刑杖杀人,高闾山见了笑道:“这也难以执行。”这天,他特意使用大杖打死了他所管辖的平民杨仙,被削去一级官阶,解除职务。过了很久以后,被贬为凤翔治中,历任原州、济州、泗州刺史,改任郑州防御使,又被提升为蒲与路节度使,又转换到临海军、盘安军和宁昌军。贞..二年(1214),高闾山死于城破之时。

四库全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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