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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话版《元史》本纪·卷十一

明朝 元史 宋濂 著

(八)

至元十七年(1280)春,正月初一,高丽国王王贝春派遣该国佥议中赞金方庆前来恭贺新年,兼奉上每年例行的贡品。初四,命令万户綦公直戍守别十八里,赐给钱钞一万二千五百锭。初九,磁州、永平县发生水灾。借贷钱钞给该地。十四日,制定升迁、调动官员的法令:凡是没有犯过失的,授予现已空缺的职务;去世或犯有过失的,选派别的官员补充该员职务;任职期满的,令其回家候补。又规定各路的差役、赋税的条款,凡增加条款的必须立即上报,增加了而隐瞒不报的处以罪罚;不须丈量田亩以增加租税,免使百姓不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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